吳霆(1905~1937),安徽省淮南市鳳台縣白塘鄉人,字曉天,又名吳天喟,化名胡友三。幼時就讀於家鄉私塾。民國8 年至11 年(1919~1922 年)間先後在懷遠含美中學(教會學校)和南京成美中學讀書。其間接受了“五·四”運動及反帝反封建的愛國思想,兩次因積極參加反對基督教的學潮被學校開除。民國12 年與其兄長吳雲、二哥吳震及同鄉黃天伯等入上海大學讀書,由瞿秋白、薛卓漢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民國13 年中央派吳霆赴華北國民革命軍第一軍馮玉祥部任政治宣傳員。民國11 年“五卅”運動爆發,他又受中共北方區負責人李大釗派遣,到東北做開闢新區工作。
民國14 年6 月,吳霆與任國禎一起奔赴瀋陽。以上海大學學生會名義秘密組織領導奉天學聯,指導“六·十”學生運動。
民國15 年5 月至10 月,吳霆先後兩次被調往哈爾濱任團地委書記。為做掩護,他和張光奇組織假家庭,一同前往。次年2 月,經組織批准,兩人結婚。4 月17 日,哈爾濱地委遭破壞,吳霆被捕,判刑3 年。後經黨組織多方營救,於民國17 年8 月張學良任東北保全總司令後,特赦出獄。民國18 年7 月,接受組織派遣,前往大連從事革命活動。9 月,他經陳濤介紹,在《泰東日報》社當編輯,主編文藝副刊,經常發表文章,鞭撻帝國主義和封建軍閥,展開反蔣論戰,宣傳普羅文學。民國19 年初,他在《泰東日報》上報導了紅軍活動的訊息,引起當局注意。為此,他被迫離大連返瀋陽,不久潛回鳳台,參與策劃11 月7 日爆發的鳳台縣白塘廟起義。此後,他又潛回東北,在吉林省集安縣繼續做開闢工作。民國20 年夏,吳霆再次返鄉,正值鳳台黨組織發展農民武裝,他從家中籌款300 元,親自到天津購買手提機槍兩挺、駁殼槍6 支,運回藏在張葛莊吳西谷家。後由吳樂平、吳學金交給縣游擊隊負責人。“九·一八”事變後,11 月,吳霆由安徽前往北平,尋找黨的組織,動員離開黨組織往北平讀書的張光奇不要放棄黨的工作,兩人終因意見分歧而分手。民國21 年吳霆去熱河,在馮玉祥部任隨軍記者、察哈爾抗日同盟軍機關報《國民日報》社長。其間,同中共華北前委取得聯繫。民國22 年,因吸毒在天津被捕,判刑5年,關押在保定陸軍監獄。民國26 年“七·七”事變,抗日戰爭爆發,國民政府釋放罪犯,吳霆獲釋。返鄉途中在河北定縣病逝,享年32 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