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淞鐵路事件

吳淞鐵路事件

  1877年l0月22日,根據鐵路買斷條約,中國還清所有吳淞鐵路的銀兩,而鐵路權歸中國所有。l0月31日《申報》上出現“火車拆卸” 的新聞:“歸中國經理之鐵路,其火車已飭鐵廠工匠拆卸,儲於板箱之中, 聞系南洋通商大臣之意。” 至此吳淞鐵路開始被拆卸,結束其在中國歷史上書寫的傳奇的一頁。

事件介紹

吳淞鐵路事件1876年,英國公使威妥瑪向清政府提出:吳淞到上海之間河道淤塞,疏通困難,大噸位輪船無法停靠上海港,請求修築從吳淞到上海的鐵路,以便大噸位輪船停泊吳淞後,能和上海辦理聯運。這時的清政府尚對修建鐵路心存疑慮,沒有批准威妥瑪的請求。1875年初,上海英商怡和洋行耍了個花招,組織了吳淞道路公司,聲稱修築吳淞上海間的馬路,而實際是要在築好的路基上鋪設鋼軌,開行火車。清政府未能識破騙局,就同意徵購土地。1876年初路基完成,在鋪軌完成四分之三時首次試車。當地民眾因切身利益受到損害而強烈反對,上海的政府官吏也出面與英國領事交涉,制止鐵路繼續建設。怡和洋行陽奉陰違,表面上遵令停車而鋪軌工程卻照常進行。1876年4月,全長4.5公里的吳淞鐵路全線完工,7月1日正式通車營業。這是一條軌距為0.762米的窄軌鐵路,採用每米重13公斤的鋼軌,列車速度為每小時24-32公里。
然而,火車僅運行了一個多月就軋死了一名過路行人,當地民眾被壓制的不滿終於爆發,群起而攻之,阻止火車開行。英國人不甘“損失”,於1876年10月,與中方議定,由清政府用28.5萬兩白銀買下這條鐵路,款項在一年半內分三次付清,末付清前允許照常營業。款項如期付清後,清政府決定拆毀線路,準備修築台灣鐵路。後因種種原因,台灣鐵路未能即時開工成,吳淞鐵路的這些設備器材在台灣海灘上無人過問,到1881年,有人看到這些器材幾乎成為廢料。枕木已逐漸被白蟻蛀空,機件和路軌已經蓋上一層鐵鏽,車廂正在朽爛。1883年,這批材料又運回上海,再從上海運到開平礦區作為開平鐵路之用。
吳淞鐵路粉墨登場,火車這個現代交通工具終於在古老的中國大地上亮了相。

《申報》與吳淞鐵路

吳淞鐵路是中國第一條正式運營的火車路,1876年由英國人在上海修築而成的。但據《申報》1873年8月30日第一版《英人議獻火車鐵路論》一文所載:
前月本館所述英人慾獻火輪與鐵路於中國,大皇帝之議其信僅由電報所傳,當尚未得詳細,昨接英國郵寄來函,而事之原委始詳…………
及《申報》1874年7月10日第一版載《歐洲人議開火車路》一文:
中國前有日耳曼著名之博士,名里士多文者,遍歷中國各直省考察地勢,今博士於歐羅巴洲頒刊袖珍書一冊,將吳淞火車路以及中國與歐羅巴兩境相連之事詳為論列。據云,美國人近將太平海濱之金山郡與亞口的海濱之各郡,欲以火車路相連。此舉誠為當世之急務也,然所藉接連之人為過四五千萬人而已,今若於亞西亞洲作火車路,則將歐羅巴三百兆人與中國三百兆人皆相助為理,其功則必倍蓰矣。頤歐洲人論及此事,亦明知非中國所能準行,亦必不能假道於中地也。
及《申報》1874年8月4日第三版所載《吳淞將行火車》一文:
相傳上海吳淞之火車所需銀已湊齊,其器料亦未幾可到。上海此火車公司先欲上海西商入股,茲聞各股份在英國買齊其承辦鋪鐵購車各事,系舊著名之火輪車大行也,或此後六月可乘車納涼,一刻之間而便可逕抵吳淞,豈非中西人所之快者哉。
由上三個報導可知,當時西方想在中國開設鐵路之心早在1874年甚至1873年就已有之,但由於當時的國際國內環境及相關政治原因,外國公司出面意圖在上海租界邊緣修築鐵路,其間涉及到國家主權、民眾利益以及對新事件的接納程度等多方面的糾纏,並且一系列複雜的中外交涉與外交斡旋也隨之產生,吳淞鐵路鋪設之事受到重重阻撓。
直至1986年1月,英國公司避開種種目光,隱晦鋪軌。
據《申報》1876年1月31日第二版載《火車路將成》一文:
上海往吳淞鋪設鐵路一舉,沿途經早將泥恐高,惟俟鐵條橋料及車器由外洋到來,然後可陸續落成。茲聞各器料業已到齊,數日以來,復為開工。鐵條經已鋪設些須,第一橋亦經落樁,以故越時,不久中國第一火車路將屬落成之事也。聞此舉諸事皆從儉以完工,其鐵條相距甚狹,僅有二尺六寸之寬雲。
《申報》1876年2月17日第二版載《吳淞鐵路將成》一文:
本館昨著友人赴吳淞知所恐之火車鐵路已恐到,離上海三四里天通庵之北。揆其大勢當可不日落成,沿途或通港汊,即支木為梁,極其穩固。現已有火車輛隨時帶木石,迅若風馳電掣,實平生所未見也。其車道先將土石填平,上鋪以木板,每板長約四尺五六寸,闊五寸,蟬聯銜接。而中間以二尺許板面用鐵槽一條,即車軌也。行見此路造成,則往來於吳淞者,可無俟潮凡之上落矣,便問知之。
開工才一月不到,初路即成,但也即遭到中國人民及政府的強烈反響且出面干涉,鐵路工程一時遭遇停工。《申報》1876年3月23日第一版載《論鐵路事》一文:
火輪車之便利載運也,世盡知之。特歐洲各國知之多舉行之,中國人之曾至歐洲各國者,亦皆知之。惟因中國向無此事,故不能議行之耳。東洋人改用西法,深知其利便,故亦效而行之。無論其他,即運煤一舉,東洋人業已大得其利,是以東洋之鐵路日增而月盛也。中西自通商以來,其採用西法之事,不可枚舉,即火輪船之行走於江河者,亦皆知其利便,而仿用之特……
由上數篇報導可見,《申報》所載,無非“往來於吳淞者”“頃刻往還”,歷言鐵路便利,但中國民眾一則出於排洋情緒,二則考慮到鐵路載運侵害了其自身利益,鐵路鋪設終至停工。4月24日《申報》發表“中國擬購鐵路”的訊息,築路工程才得以繼續進行。《申報》1876年4月24日第一版載《中國欲購鐵路》一文:
上禮拜六報述漢文正使梅輝立將於前晚回京嗣,悉有未了事宜應尚與馮道憲商議,故遲至念八日附盛京船啟行也。至吳淞開鐵路一事傳得歸為中國經管一切,工本由中國償還,如一時未能算結,或先認歸利息,否則或暫由西商承辦,十年後改為中國所有雲。但此議雖已商妥,尚須梅君回明威公使,咨會總理衙門再行定奪耳。
1876年6月吳淞鐵路告罄,《申報》1876年6月14日第一版載《鐵路告成》一文:
本埠恐火輪車路已至江灣鎮,相傳西曆七月初一日慶賀落成,可以駛行矣。再俟半月則直達吳淞,來往之客隨時附坐火車,頃刻往還,不啻身有羽翼也。
6月30日,上海至灣江一段鐵路落成通車,7月1日,正式營業運行。但在8月3日,“火輪車”於江灣北首試演的火車壓死一名中國人,馮道台會商英領事,飭令英商停止行駛,並將此事稟報直隸總督李鴻章。英領事麥華陀奉威妥瑪傳諭,令火車暫停行駛,聽候威妥瑪在煙臺與李鴻章的會商。《申報》1876年8月23日第一版載《火車暫停》一文:
本埠新設之火輪車路,現聞威公使有勸令該公司暫行停止之說,是以本館中所有火輪車公司告白已函來囑為褪去,然自江灣至吳淞一帶公司鋪填鐵路仍未停工月杪,月初當可葳事也,至因何欲暫行停止,尚未詳知,大約威公使與李伯相面商,或由中國自行購造歟。
1876年l0月24日,中國政府總理衙門出面將鐵路運行權買斷。同年l2月1日,上海至吳淞全線通車。《申報》1876年11月29日第二版載《鐵路復行》一文:
上海至吳淞鐵路前報曾述西曆十二月初仍由公司開行,嗣經中外官及公司之洋人協同復勘,並經議立章程亦均在報,茲悉月之十六日即禮五開車,所有道憲告示照登於左,從此往游者欲覽吳淞風景,頃刻間可以來回矣……
至此吳淞鐵路鋪設與運行才算正式開始。《申報》1876年12月18日第二版載《詠火輪車》一文:
輪隨鐵路與周旅,飛往吳淞客亦仙。他省不知機器巧,艷傳陸地可行船。身非善翅亦生風,恍坐輪船入海中。不解西人何耐苦,黎明行到夕陽紅。數百青蚨可往回,柵門一路看爭開。遊人忽靚濃煙起,報導火輪車又來。鴉鬟稚髻滿街邀,約伴同行話不休。寄語登車年少客,好花過眼莫能留。味嫩仙史未定草前題乘興駕飛蝤,蜓長鐵路修。無勞推挽力,惟藉軸輪謀。水火功猶到。雷霆響未休,馮虛差可擬,洇筆紀斯游。古梅庵主未是草。
1877年l0月22日,根據鐵路買斷條約,中國還清所有吳淞鐵路的銀兩,而鐵路權歸中國所有。l0月31日《申報》上出現“火車拆卸”的新聞:“歸中國經理之鐵路,其火車已飭鐵廠工匠拆卸,儲於板箱之中,聞系南洋通商大臣之意。”至此吳淞鐵路開始被拆卸,結束其在中國歷史上書寫的傳奇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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