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市科技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蘇州市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和創新型城市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加快科技進步。

公開內容

(一)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年度科技計畫;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蘇州市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科技統計與監測工作。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及有關科技基金等費用。

(四)指導和協調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台、企業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五)負責全市農村科技管理,指導各類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各鎮(區)農業科技創新,推進農業科技成果的引進、示範、推廣、產業化工作。

(六)落實促進社會事業科技進步的政策措施,促進以可持續發展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指導科技產業園、火炬計畫特色產業基地等各類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自主創新產品、重點新產品等項目的組織申報、初審推薦和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各類科技園區的科技工作;負責省級民營科技企業的認定工作;負責市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認定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參與全市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計畫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科技鎮長團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

(九)負責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指導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

(十)擬訂促進科技金融結合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金融計畫。

(十一)擬訂促進國際科技合作、產學研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我市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產學研合作;歸口管理國際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協調市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建設市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體系;牽頭協調市有關部門、鎮(區)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負責市專利工作,指導鎮(區)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有關專利知識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市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全市專利管理、專利糾紛調處和專利執法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制定實施市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計畫。

(十三)組織協調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科技行政許可工作,負責非學術性科技社團、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查與管理。

(十四)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工作;市科普聯席會議、科技鎮長團領導小組等辦公室的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稿起草、文電處理、科技宣傳、檔案管理、電子政務、督查督辦、後勤接待、安全保衛、信訪、保密機要等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資產管理和直屬單位財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答覆;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幹部教育、勞動工資、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負責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市、縣(區)科技進步考核工作;參與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千人計畫、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畫項目、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畫項目、吳江科技領軍人才計畫項目;參與鎮(區)黨政領導幹部科技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

另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歸入辦公室職能。

(二)高新技術與發展計畫科

負責編制全市工業科技發展規劃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規劃;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畫項目;組織編制和實施市級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畫;指導和協調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台、院士工作站等建設;負責上級科技項目經費配套及自主創新政策經費資助工作;負責科技統計、科技進步統計監測和分析工作;組織申報和實施863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支撐計畫(工業)、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項目和蘇州市級科技支撐計畫項目;組織編制和實施市級科技支撐計畫(工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創新型企業和重點新產品、自主創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初審推薦和管理等相關工作;協調科技產業園、省級高新產業園區和火炬計畫特色產業基地等建設工作;指導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工業)和民營科技企業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科技創新政策;開展火炬計畫統計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統計分析工作。

(三)農村科技與社會發展科

負責編制全市農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蘇州科技支撐計畫(農業、社會發展、軟科學)、自然科學基金、星火計畫、套用基礎研究計畫(農業、醫療衛生)等項目;指導農業科技綜合試驗示範基地、農業科技示範園區、星火技術密集區、產業技術創新聯盟(農業)建設;組織開展農業科技企業的認定、農村(農業)科技培訓、星火技術密集區的統計等工作;組織協調科普工作;負責吳江市農業科技、社會發展、軟科學項目;承擔吳江可持續發展實驗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四)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科(掛“行政服務科”牌子)

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獎勵工作;組織申報和實施省科技成果轉化計畫;負責科技金融工作,組織申報和實施省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項目,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科技保險、科技貸款貼息等計畫;負責技術貿易機構的審核,指導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歸口管理科技服務業工作,指導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和科技中介機構建設;參與科技保密管理、技術出口審查工作;負責培育吳江市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計畫、科技進步獎勵工作;負責科技行政許可工作;負責非學術性科技社團、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查與管理;擬訂我市促進國際科技合作、產學研合作的政策措施;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國際科技合作計畫項目、省產學研聯合創新資金項目;組織編制和實施本級國際科技合作計畫;負責我市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產學研合作項目;負責國(境)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國(境)內外研發機構的認定工作;負責對外科技交流團組、國際科技會議的組織、報批等工作;歸口負責科技興貿工作;負責對外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鎮長團科技業務指導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五)專利科

負責組織協調市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建設市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體系;牽頭協調市有關部門、鎮(區)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負責市專利工作,指導鎮(區)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有關專利知識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牽頭協調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建立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市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全市專利管理、專利糾紛調處和專利執法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制定實施市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計畫。

(六)吳江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是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兼顧管理全市技術市場行政職能

(1)為中小型企業提供先進、適用的高新技術,組織社會科技力量對適用技術的開發套用和推廣,促進企業技術創新;

(2)為企業提供診斷和改善管理方面的信息服務;

(3)為中小型企業提供科技創新基金項目及各級各類科技項目的可行性諮詢和評估服務;

(4)公共科技文獻,科技成果檔案和信息資源的收集、加工及共建共享管理服務。承擔市科技信息網路平台的建設、維護及安全管理,並提供方面的信息服務;

(5)為中小型企業提供技術難題招標、技術轉讓減免稅、科技成果入股和技術貿易契約認定等相關服務;

(6)開展科技培訓,提供專利的諮詢、申報代理及專利獎勵資金的申請代理服務;

(7)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科技交流和合作服務。

(七)吳江市科技領軍人才服務中心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蘇州及本市關於引進科技領軍人才的各項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2)負責我市科技領軍人才項目的評審工作;積極組織我市符合條件的人才向上申報國家、省、蘇州的各類領軍人才項目;

(3)負責對外宣傳和提供我市引進科技領軍人才的情況和信息;

(4)為領軍人才在團隊建設、企業管理、人事服務、項目申報、智慧財產權保護、產品市場開拓和企業融資擔保等方面提供諮詢協調工作;

(5)為領軍人才及團隊成員在醫療保險、健康療養、國內駕照辦理、護照簽證延期和子女入學入托等方面提供諮詢協調工作;

(6)做好與上級科技領軍人才服務中心的業務對接、聯繫和匯報工作。

(7)建設高層次人才情報信息系統,建立相關人才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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