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新梅

2、2003年至今在雲南警官學院任教。 教學情況: 2010年被雲南警官學院評為優秀教師。

吳新梅,女,漢族,1965年出生,河北省蠡縣人, 1988年7月畢業於西北政法學院法學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在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律碩士學位。現為雲南警官學院法學院副教授,一級警督。
工作經歷:
1、1988年7月-2003年10月在蘭州市紅古區人民法院從事審判工作 ;
2、2003年至今在雲南警官學院任教。
教學情況:
自2003年10月從事專業教學工作以來,先後承擔了《民事訴訟法》、《經濟法》、《婚姻法》等多門課程的教學任務,講授課時達數千學時。
科研情況:
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公開發表論文10餘篇,其中2篇被人大報刊資料轉載。代表性論文有:《民事判決理由改革淺析》、《現代司法理念與司法為民》、《略論一事不再理》等。著作及教材編寫3本。
獲獎情況:
2010年被雲南警官學院評為優秀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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