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6日,中共磐安縣委決定,吳敏華同志任中共磐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書記。
2007年3月20日,中共磐安縣委決定,吳敏華同志任中共磐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書記。
2009年3月26日,中共磐安縣委決定,吳敏華同志任磐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正局(科)級調研員,免去其中共磐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書記、成員職務。
吳敏華,1959年5月7日出生,浙江人,就職於上海交通大學。1978年考入上海師大體育系,1979年從師於國際級裁判王錦明,學習籃球裁判。1980年批准為三級裁判員,1981年批准為二級裁判員,1982年批准為一級裁判員,1985年批准為國家級裁判員,1993年批准為國際級裁判員。
2005年6月6日,中共磐安縣委決定,吳敏華同志任中共磐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書記。
2007年3月20日,中共磐安縣委決定,吳敏華同志任中共磐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書記。
2009年3月26日,中共磐安縣委決定,吳敏華同志任磐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正局(科)級調研員,免去其中共磐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書記、成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