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德華[重慶市渝北區委原常委]

吳德華[重慶市渝北區委原常委]

吳德華,男,漢族,湖北武漢人,1973年6月生,研究生、博士,2003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重慶市渝北區委常委。 2018年9月21日,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原常委吳德華(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重慶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92.09-1996.09,重慶建築工程學院建築管理專業大學學習,獲工學學士學位

1996.09-1999.07,重慶建築大學建築經濟與管理專業研究生學習,獲工學碩士學位

1999.07-2000.06,中建建築承包公司重慶分公司職員

2000.06-2003.07,香港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專業研究生學習,獲哲學博士學位

2003.07-2007.03,重慶市渝北區建委副主任

2007.03-2009.05,重慶市渝北區建委主任、區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兼)、空港新城管委會副主任(兼)

(其間:2007.03-2007.12,兼任區人防辦主任,2007.05兼任重慶市空港新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9.05-2012.02,重慶市渝北區城鄉建委主任、區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兼)、空港新城管委會副主任(兼)(其間:2009.12-2010.04掛職任重慶市保稅區發展管理有限公司建設管理部部長)

2012.02-2016.12,重慶市渝北區副區長

2016.12-2017.01,重慶市渝北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17.01-2018.04,重慶市渝北區委常委,區經信委黨委書記

2018.04-2018.05,重慶市渝北區委常委

2018.05,免去重慶市渝北區委常委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吳德華在渝北區任職15年間,吳德華利用擔任區建委副主任、主任,副區長,區委常委等職務便利,在企業落戶、工程承攬、貸款擔保等企業經營方面為億贊普(北京)公司法人黃蘇支等7名不法商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高達數百萬元。

2017年初,吳德華專門將境外涉及國家政局的政治謠言及唱衰中國經濟的文章轉發給劉鳳洲,讓其重點關注孫政才動向。7月,孫政才案發後,怕自己牽連其中,吳德華專門托人從境外帶回兩本反動雜誌,意圖刺探孫政才案件相關信息;2018年初,吳德華又從境外購買4本反動雜誌閱讀並保留至案發。

2018年5月26日一早,吳德華到重慶北碚區縉雲寺燒香求前途,隨後接到電話通知其回區委一趟。

2018年6月4日,吳德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重慶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8月,經重慶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渝北區委原常委吳德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吳德華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喪失政治立場,與黨中央離心離德,購買、私存反動雜誌,傳播政治謠言,加入非法組織,企圖自創歪理邪說,大搞封建迷信活動,熱衷占卜打卦,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下屬禮金,經常出入私人會所,帶壞當地政治生態;違反廉潔紀律,搞權錢、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億贊普(北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吳德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毫無理想信念,毫無“四個意識”,毫無黨性原則,政治上反動、經濟上貪婪、道德上墮落,公器私用,把公權力用於為自己、封建迷信組織謀利,是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大德、公德、私德樣樣失守,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問題嚴重集中,性質十分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紀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德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8年9月21日,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原常委吳德華(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重慶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德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吳德華,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吳德華利用擔任重慶市渝北區建設委員會副主任、主任、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常委的職務便利,在企業落戶、工程承攬、貸款擔保等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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