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華,男,1958年10月生,安徽宿州人,中共黨員大專學歷。1976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79年參加對越自衛還擊戰榮立二等功,1988年轉業地方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現任安徽宿州市甬橋法律服務所主任。主要成就: 吳建華先生1985年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役期,帶領部隊(連長)在老山防禦作戰中,果斷指揮,英勇善戰,機智靈敏,所在連榮立集體二等功,他本人光榮負傷。1988年轉業到地方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十年來,身殘志堅,開拓進取、勇於吃苦,利用業餘時間參加 91屆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法律專業學習,並取得法律大專文憑,為適應工作,打下基礎。他帶領全所人員兢兢業業,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曾數次被省、地、市評為先進單位、優秀法律服務所主任及地區“十佳個人”。1998年10月被安徽省司法廳推薦參加全國基層法律工作者“十佳”評選後選人。1999年被安徽省司法廳評為“文明法律工作者”。受到當事人好評。先後宿州市、電台、電視台、省廣播電台、《拂曉報》、《安徽省法制報》、《安徽日報》及《人民調解雜誌》、《法制導刊雜誌》及其它刊物登載介紹該所及個人的先進事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