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在存

吳在存

吳在存,男,漢族,1960年2月生,山東寧津人,1984年11月入黨,1979年12月參加工作,北京市公安學校政法專業中專畢業,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法律專業)。 現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三庭副處級審判員,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正處級審判員,研究室主任、審委會委員,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2006年11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12年02月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2013年07月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14年12月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5年7月任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正局級審判員。

2017年3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決定任命吳在存為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主審案件

鑒於鄭筱萸案影響重大,社會關注度高,鄭案特偵組由中紀委、最高檢共同組建。其中,該案的審判長則由北京市一中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長吳在存擔任。

學術著作

2006年,《司法行為正當化若干問題探索-以司法公信力為視野》獲全國法院第18屆學術研討會三等獎和北京市法院第18屆學術研討會二等獎

2009年,《關於加強司法公開建設的調研報告》獲 “北京市法學會套用法學研究成果二等獎”及人民司法“南通杯”有獎徵文三等獎

2010年,《關於加強司法公開建設的調研報告》獲2010年第二屆北京市政法高層次人才論壇優秀研究成果三等獎。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