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經過
1998年2月9日下午4時許,福建省仙遊縣楓亭鎮霞橋村村民李某來到一個新基建的工地轉彎,轉了幾圈後,突然發現一條血跡從福廈路邊一直滴到她的宅基旁,地基旁邊堆著一堆新土,新土是從附近土堆處移來的。誰吃飽了撐的,會去移土堆呢,會不會有人在那兒埋了什麼東西?一個不詳的念頭在腦里閃過。
回家後,她越想越害怕,便向楓亭公安分局報案。公安幹警來到位於國道324線137公里+705米東側、李某宅基地北側地基旁,小心翼翼地挖開土堆發現一具呈仰臥狀的全裸女屍,屍體上用一條牛仔褲、紫紅色西裝外套、胸罩、三角褲及一個水泥袋覆蓋。
仙遊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報案,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勘查,經法醫屍檢認為,死者系高墜或被機動車輛碰撞而死,警方立即展開調查,尋找屍源。就在“發現無名女屍”的訊息在仙遊縣不脛而走的時候,2月12日上午,仙遊泰立鞋廠女工付某回到賴店鎮象嶺村,對鄰居蔡某某說,廠方托她催他妻子陳秀梅去上班,否則要除名。
蔡某某楞住了:奇怪,妻子幾天沒回家,怎么沒去上班?他匆匆趕到廠里,得知陳秀梅2月8日晚8時30分下班,與同廠一位女工一起回去後就再也沒來上班。
那位女工說,當晚她們各騎一輛腳踏車,一路同行到海田嶺三岔路口就分手了,以後再也沒見面。蔡某某心急火燎地道親朋好友家找了一遍,都沒找著。後來,聽說廣播播的一則認屍廣告很像他的妻子,便趕到楓亭公安分局報案和認屍,一看照片,一眼便認出這個無名女屍就是他的妻子陳秀梅。2月14日,警方在賴店鎮錦田糧庫的三郊線路段發現血跡,並認定是陳秀梅遇害的第一現場,經分析認為,死者系機動車碰撞死亡。於是,一個由刑警和交警組成的聯合特偵組成立了。
警方在福廈線仙遊路段撒開了天羅地網。就在警方偵查無名女屍期間,福廈公路仙遊路段連續幾天又發生多起機動車撞死、撞傷行人而後搶劫的案件。
1998年2月9日晨5時,仙遊縣賴店鎮榜頭村36歲的婦女陳某某,身穿紅衣服,在福廈公路郊尾邊路段網莆田方向行走時,被一輛汽車撞倒後,隨身攜帶的黑色小挎包被搶走。
2月10日凌晨5時許,又有一名婦女在仙遊縣郊尾衛生院前的福廈路行走時被一輛汽車撞到,身上的挎包被搶。
2月14日凌晨5時許,仙遊縣楓亭鎮沙溪村婦女朱秀清在楓亭市場賣完菜,挑著籮筐往回走,路經福廈線楓亭梅嶺頭路段時,被一輛汽車撞到在路旁邊溝里,兩位過路老人發現後,把她扶起來,她只動了動嘴唇,就再也說不出話來,後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據她丈夫說,她身上50多元賣菜款和手上戴的雙獅牌手錶不翼而飛。仙遊警方分析認為系列作案的可能性極大。經與各地警方聯繫,發現324國道福廈線沿途泉州市、惠安縣、晉江市等地均有類似案件發生。1998年2月4日上午9時許,惠安縣“110”接到報警:有人在惠安火車站前路南側草地上發現了一具女屍。
警方趕到現場,經法醫鑑定死者系被機動車輛撞後,造成胸肋骨、顱骨粉碎性骨折,腦組織嚴重破壞大出血而死亡,爾後被拋屍。當天下午,死者丈夫連某前來認屍,確認死者系其妻、惠安輞川鎮中心幼稚園教師莊秀玉。
其妻昨晚騎得一輛自行身上的一隻英納格手錶及一個錢包不見了。2月6日上午,家住寧德市飛鸞鎮某村的蔡某,向惠安縣公安局螺陽派出所報案。
他敘述了2月4日凌晨遭搶劫的經過:那天,我從福州作客車到惠安縣塗寨找朋友,不料夜間車子坐過頭,凌晨2時許,我在惠安縣螺陽鎮東風村路段下車,沿福廈路往北走,約在距鐵路橋下300米左右,一輛車從背部把我撞倒。我頓時失去知覺,待我醒來,天下著細雨,我臉朝天躺在路邊的田裡,雙手、脖子均被繩子捆著。一個男子用手剝我的內衣紐扣,把我乳房露出來,用嘴巴咬我左乳頭,還用手把我的大腿內側捏的生疼。
我還感覺那人摸我的下身,因為我下身穿太多的褲子,他脫不了,就把我的金腳鏈扯掉搶走。
之後,那人站起來,爬上公路開車走了。我睜開繩子,爬上公路,發現金手鍊、金項鍊、金腳鏈、鑽石戒指、一塊眼形女式石英手錶以及內有5000元現金的一件蘋果綠女式皮革行李包和一個黑色女式挎包都被搶走。莆田縣靈川鎮東沙村26歲的蔡桑霞和仙遊縣楓亭鎮海安村28歲的朱麗玉,從廣東打工回來,沒想到在國道邊侯車時會招來橫禍。
1998年2月21日凌晨2時45份,她們乘坐的一輛由深圳開往仙遊的臥鋪大客車,在楓亭鎮白蛇過路楓莇路口停下來。她們各帶著一個小孩,隨身帶了好多行李,下車後,便在路邊等車。不一會兒,朱麗玉看到兩束光直射而來,她感到不妙,就趕緊抱起兒子避讓,可還是被緊逼而來的車撞到在地。
不料,這輛撞到她們四人的大貨車開出幾十米後又返回。車在她們行李外側停下,駕駛室下來一個人,將她們貴重的行李都提到駕駛室內,然後把車開走。4個傷者後被一輛三輪機車送往當地醫院搶救。萬幸的是,經法醫鑑定,蔡桑霞的損傷屬重傷,朱麗玉德損傷屬輕傷。這次,警方終於有了目擊者:作案的車輛為一部長斗、長頭、普通擋板的東風牌大貨車!!突破!3月15日,特偵組在仙遊縣郊尾鎮沙溪加油站後面的廁所旁發現一部長頭長斗東風牌大貨車。
經訪問得知,該車晚上出車,白天車主在車上睡覺,行蹤可疑。車主是一個綽號叫“阿狗”的莆田縣華亭鎮的人。據說,“阿狗”還是停薪留職的教師,近幾年都在運輸沙石。據門衛回憶,2月21日下午,他到加油站後面的廁所小便,看到這輛無牌東風車就停在旁邊,駕駛室一塊玻璃壞了,怕東西被盜,他踏上踏板,發現“阿狗”用一本書蓋著臉在睡覺。隨後“阿狗”拿一袋梨給他吃。
他說,梨吃後,水果袋還扔在加油站旁的垃圾堆中。特偵組對該車進行認真勘查,在車輛油箱底部提取點點油漬。對油漬化驗得知,該油漬為豬油,與“2.21”案受害者之一從廣東帶回的豬油相同,且對水果袋進行辨認,確認該水果袋系受害者從廣東裝水果所用。
種種跡象表明,該車主有重大嫌疑。夜晚,遊蕩在福廈路頻頻作案的東風大貨車,終於被掀開神秘的面紗。3月7日,該車車主“阿狗”在莆田市涵江區某村其姘頭林某家被警方抓獲。經審查,“阿狗”對在仙遊、泉州、晉江、惠安等地所發生的系列駕車殺人、搶劫案件供認不諱。警方雖然有心理準備,但還是大吃一驚,阿狗供認,自1997年11月至1998年2月間,盜竊兩輛東風牌貨車和一輛拖斗。
而後,用盜來的東風汽車故意駕車撞人14起,共撞死婦女9人,撞傷8人,還搶走被害人金銀首飾、現金等大量財物。“阿狗”侵害的均為夜間行走的女性,且多為穿紅衣服的年輕女性。審訊時,警方問他為何要開車撞死撞傷走在公路邊的女人。他說,主要是尋找刺激,報復女人。因為他對老婆非常好,老婆卻跟別的男人好。他討厭她,也討厭女人。他說,報復殺人也是他犯罪的根源。
1998年1月26日晚9時許,他開車路經惠安縣洛陽某石材廠時,因對該廠老闆莊某欠他幾萬元石材款多次催討未還而懷恨在心,見其妻李某(33歲)從一家店鋪出來,便開車將她撞死,然後剝光她的衣褲,仍到路邊水溝里。第二天,他開車路過這裡,看到莊家人在哭叫,心裡高興極了。
“阿狗”的真名叫吳元松,40歲,原籍莆田縣華亭鎮,是個停薪留職的教師。他1978年開始代課,1980年補員,在仙遊楓亭鎮某國小任教。有一次,因盜竊被當場抓住,公安人員在搜查他的住所時,發現大量的飯罐,還有女人的胸罩、內衣、內褲等。1982年,他因名聲欠佳,被調到榜頭鎮某中心國小任教。據說,當時他經常利用夜晚躲在男廁所里,透過隔板縫隙偷看女教師或女學生。
1986年,吳元松因調戲女學生而被仙遊縣教育局、人事局處以開除、留用察看一年的處分。1991年,吳元松又被調到蓋尾鎮某國小任體育教師。1992年,吳元松停薪留職,下海做沙石生意,搞起了個體運輸。
案發後
公安機關對吳元松進行精神司法鑑定,結論為:無精神病。1999年6月3日,吳元松被判處死刑,並執行槍決。系列撞車殺人案畫上了一個不完整的句號,吳元松雖然伏法,但他給被害人及其家人造成的痛苦和傷害遠沒有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