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09-1982.08,保定師範學校學習
1982.08-1993.09,歷任順平縣台魚公社團委書記、順平縣委宣傳部、縣委辦公室、保定地委組織部科員、副科長(其間:1985.09-1987.07在保定地委黨校理論班專業學習)
1993.09-1995.01,保定地委組織部科長
1995.01-1998.07,保定市委組織部研究室主任1998.07-2002.06保定市委副縣級組織員(其間:1998.09- 2000.06在河北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經濟學專業學習結業;1999.08-2001.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2002.06-2008.06,清苑縣委副書記(其間:2005.08-2007.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法律專業學習)
2008.06-2009.01,清苑縣委副書記、人民政府代縣長
2009.01-2011.08,清苑縣委副書記、人民政府縣長
2011.08-2012.01,定州市委副書記、人民政府代市長
2012.01-2013.06,定州市委副書記、人民政府市長
2013.10-2017.03,雄縣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7年3月,據河北省紀委網站訊息,保定市雄縣原縣委書記吳亞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提起公訴
2018年2月,河北省雄縣原縣委書記吳亞飛涉嫌受賄一案,經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河北省鹽山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河北省鹽山縣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向河北省鹽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亞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吳亞飛,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河北省鹽山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吳亞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