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糖浸出製劑系指採用適當的溶媒與方法,取藥材或飲片,經浸提得到的提取液或經濃縮製成膏狀、乾膏狀的一類製劑稱為浸出製劑。
基本簡介
浸出製劑的類型,按所用的洛媒來分,一般可兩類:一類為用水作溶媒的浸出製劑,如湯劑、浸劑、濃煎劑、煎膏劑等;另一類為用不同濃度的乙醇作溶媒的浸出製劑如酒劑、酊劑、流浸膏劑、浸膏劑等。
此外,中藥的糖漿劑常採用水浸煮、濃縮後加入蔗糖的製備方法,與煎膏劑排在一起敘述;湯劑、濃煎劑列入調劑部分;中藥注射劑雖亦先經浸提,但因需特殊處理,故專門論述。
浸出製劑的特點:
①此類製劑能保持原藥材各種成分的綜合療效,故符合中醫藥理論。
②因經去粗取精的過程,故與原藥材相比可減少服用劑量。
③部分浸出製劑如浸膏、流浸膏等常作為膠囊劑、片劑、沖劑、濃縮丸劑、軟膏劑、栓劑等的原料。
浸出製劑的缺點:部分浸出製劑不適於貯存,久貯後易污染細菌、黴菌等,如湯劑、糖漿劑;又如酒劑、酊劑、流浸膏劑具有流動性,久貯後雖不易發生染菌發霉,但運輸、攜帶時玻璃容器易損,瓶塞若封閉不嚴溶媒易揮發,有時產生渾濁或沉澱;浸膏劑若存放的環境或場所不當可迅速吸潮、結塊,不利於製備或包裝,製備其他製劑時,可影響粉碎、制粒、成型、包衣等一系列的質量不穩定,應特別加以注意。
(2)酒劑與酊劑:
酒劑又名藥酒,系用白酒浸提藥材而製得的澄明液體製劑。(白酒含乙醇量約為50~60%)。
酒劑在中國已有數千年的歷史,《內經素問》載有“上古聖人作湯液醪醴”,“醪醴”為指治病的藥酒。
酒劑,為了矯味,常酌加適量的冰糖或蜂蜜。酒本身有行血活絡的功效,易於吸收和發散,因此酒劑通常主用於風寒濕,具有祛風活血、止痛散瘀的功能。但小兒、孕婦、心臟病及高血壓病人不宜服用。
酊劑系指藥材用不同濃度的藥用乙醇,經浸提或溶解藥物而製成的澄明液體製劑。多數的酊劑供內服,少數供外用。酊劑的濃度一般隨藥物的性質或用途而異,用普通藥物製成的酊劑濃度為20%(g/ml),含毒劇藥物酊劑的濃度為10%(g/ml),如屬已知有效成分者,可用含量測定或生物測定的方法,標定其規格標準;也有少數按照歷來的成方規定或醫療習慣,製成適宜的程度。
酊劑與酒劑的溶媒,因均含乙醇,而蛋白質、粘液質、樹膠等成分都不溶於乙醇,故雜質較少,澄明度較好,長期貯存不易染菌變質;兩者的製法多用低溫浸提,或短時間加熱後靜置一定時間濾取澄清液。故適用於含揮發性成分或不耐熱成分的藥材。
1)酒劑的製備:
酒劑常用冷浸法、熱浸法及滲漉法來制停備。
冷浸法:
將藥材切碎,炮製後,置瓷壇或其他適宜容器中,加規定量白酒,密閉浸漬,每日攪拌1-2次,一周后,每周攪拌一次;共浸漬30d,取上清液,壓榨藥楂,榨出液與上清液合併,加適量糖或蜂蜜,攪拌溶解,密封,靜置至少數派14d以上,濾清,灌裝即得。
熱浸法:
懸浸法:取藥材飲片,用布包裹,吊懸於容器的上部,加白灑至完全浸沒包裹之上,加蓋,將容器浸入水浴中,文火緩緩加熱,溫浸3-7晝夜,取出,靜置過夜,取上清液,藥楂壓榨,榨出液與上清液合併,加冰糖或蜂蜜溶解靜置至少數2d以上,濾清,灌裝即得。此法稱為懸浸法。此法以後改革為隔水加熱至沸後,立即取出,傾入缸中,加糖或蜂蜜溶解,封缸密閉,浸30d,收取澄清液與藥渣壓榨液合併,靜置適宜時間後,濾清,灌裝即得。
熱回流法:按“浸提與分離”回流提取法項下操作。
2)酊劑的製備:
溶解法:按處方稱取藥物,加入規定濃度的乙醇溶解至需要量,即得。此法適用於製備化學藥物及少數的中藥酊劑,如碘酊,複方樟腦酊等。
稀釋法:以藥物的流浸膏或浸膏為原料,加入規定濃度的乙醇稀釋至需要量,混合後靜置至澄明,分取上清液,殘液濾過,合併即得。
浸漬法:一般多用冷浸法製備,按處方量稱取藥材後,用規定濃度的乙醇為溶媒,浸漬3-5d,或較長的適當時間,收集浸出液,靜置24h或長的時間,濾過,自濾器上添加原濃度的乙醇至規定量。即得。
滲漉法:此法是製備酊劑較常用的方法。在多數情況下,收集漉液達到酊劑全量的3/4時,應停止滲漉,藥渣壓榨,取壓出液與漉液合併,添加適量溶媒至所需量,靜置一定時間,分取上清液,殘液濾過,即得。若原料為毒劇藥時,收集漉液後應測定其有效成分的含量,再加適量溶媒使符合規定的含量標準。
3)糖漿劑與煎膏劑
A.糖漿劑:
糖漿劑系指含有藥物,藥材提取物或芳香物質的口服濃蔗糖水溶液。
糖漿劑根據所含成分和用途的不同,可分為以下幾種:
單糖漿:為蔗糖的近飽和水溶液,其濃度為85%(g/m1)。不含任何藥物,除可供製備藥用糖漿的原料外,還可作為矯味劑和助懸劑。
藥用糖漿:為含藥物或藥材提取物的濃蔗糖水溶液。具有一定的治療作用。其含糖量一般為65%以上。
芳香糖漿:為含芳香性物質或果汁的濃蔗糖水溶液。主要用作液體藥劑的矯味劑。
(a)糖漿劑中的蔗糖製備糖漿劑所用的原料蔗糖應符合藥典規定。蔗糖屬於雙糖類。其水溶液較穩定,但在有酸的存在下,加熱後易轉化水解生成轉化糖(葡萄糖與果糖)。此兩種單糖在糖漿劑中都隨加熱時間的長短而或多或少的存在。轉化糖具有還原性,可延緩某些易氧化藥物的氧化變質。但轉化糖過多對糖漿的穩定性也有一定的影響。故有的藥典規定轉化糖不得超過0.3%.
所用的附加劑有防腐劑、矯臭劑、助溶劑等均應符合藥用要求或衛生法要求。
(b)糖漿劑中的防腐劑糖漿劑中的主要附加劑為防腐劑,含糖量低的糖漿劑容易增殖微生物,空氣中的酵母菌、黴菌對糖漿劑可致發酵、生霉、酸敗及產生渾濁現象等,應加入適宜的防腐劑防止。
常用於糖漿劑中的防腐劑有羧酸類及尼泊金類。羧酸類中常用0.1~0.25%苯甲酸,0.05~0.15%山梨酸;此外也可用丙酸。此三種羧酸的鈉鹽也可套用,但濃度應提高,如苯甲酸鈉常用濃度為0.15-0.35%.三種羧酸在化學上屬於低級脂肪酸,在水溶液中很少電離,大部分保持分子態,對微生物的抑制作用主要是分子態,故使用此類防腐劑時,在酸性條件下效果為佳。
對人體的可接受量,苯甲酸為5.0mg/kg·d,山梨酸為5.0mg/kg·d丙酸為10mg/kg.d.
尼泊金類對黴菌的抑制效能較羧酸類為強,對酵母菌的抑制效能不如羧酸類,對細菌的抑制效能較弱。此類防腐劑的用量,毒性較低,廣泛用於糖漿劑、煎膏劑的防腐,適用於弱酸性和中性的藥液,但仍以偏酸性效果為佳。介質的最適pH值,甲酯和乙酯為6.0以下,丙酯為7.0以下,超越界限時,防腐效果減弱。
甲酯在pH值3.0~6.0的水溶液中,1000C加熱2h或1200C加熱30min均穩定。但pH值升高時,受熱後則可測出其分解,用化學動力學加速試驗,計算出250C時,甲酯在不同pH條件下的半衰期不同。尼泊金類在水溶液中,當pH值在7.0以上時,受熱後有較明顯的分解,丙酯比甲酯較穩定。
液體藥劑中含低濃度丙二醇時,可加強尼泊金的作用。在內45%糖漿中加入甲酯0.1-018%與乙酯0.25%時,對黴菌和酵母菌的防腐效果不顯著,如再添加班費2-5%
丙二醇時,防腐效果顯著提高,而單用2~5%丙二醇時,無防腐效果。
乙醇存在於醇浸出製劑的糖漿劑中時,兼有輔助防腐作用,其成品中常保留一定濃度的乙醇量,一般認為較適宜的防腐濃度為15~25%.
揮髮油類或其中所含的成分具有不同程度的輔助防腐作用及兼有芳香矯味作用,如桂皮油、桉葉油、橙皮油、檸檬油或桂皮醛、紫蘇醛等。揮髮油的常用量為0.06%左右;栓皮醛
0.01%時能抑制生霉;0.1%時可抑制發酵,揮髮油混合使用時效果可增強,如含蔗糖40%的稀糖漿,加0.04%為橙皮油、0.01%八角茴香油和5%乙醇的混合防腐劑,可達到抑霉和抑發酵效果。
(c)糖漿劑的製備
熱溶法:按處方稱取符合藥典的蔗糖,加入適量的沸蒸餾水中,加熱攪拌使溶後,再加入可溶性藥物,溶解濾過,從濾器上加適量蒸餾水至規定容量即得。
此法的優點是蔗糖原料中常含少量蛋白質,加熱可使其凝固易於濾除,並可殺滅微生物,有利於保存,但應注意避兔加熱時間過長,否則轉化糖增加易致發酵和焦化,色澤加深。因此,最好掌握以沸騰後5min為限,並應趁熱迅速濾過,遇有難於過濾澄明的糖漿時,可用濾紙紙漿或滑石粉、雞卵蛋白等助濾劑,吸附雜質,有助於濾清。大量生產時可採用板框壓濾機進行濾過。
本法適用於單糖漿或含不揮發性成分及受熱較穩定的藥物的糖漿劑。
冷溶法:按處方稱取蔗糖,在常溫(200C左右)攪拌下溶解於蒸餾水或含藥物的溶液中,濾過至淨,收取即得。
本法的優點是成品色澤淺,含轉化糖少。缺點是糖溶解需時較長,因此,製備要嚴格要求環境衛生和人衛生,以防染菌。
本法也適用於單糖漿與不適於加熱的糖漿劑如含揮髮油及揮發藥物的糖漿。
混合法:此法系浸出製劑的濃縮液、藥物或藥物的液體製劑與糖漿直接混合均勻而製成。
水溶性固體藥物,可先用少量蒸餾水製成濃溶液後再與計算量單糖漿混勻即得。在水中溶解度較小者,可酌加適宜輔助溶媒使溶解後再與計算量單糖漿混合即得。
液體藥物如甘油等,可直接與計算量單糖漿混勻即得。如揮髮油時,可先溶於少量乙醇等輔助溶媒或酌加適宜的增溶劑,溶解後再與單糖漿混勻即得。
酊劑及流浸膏劑與單糖漿混合時,可加適量的甘油或其他適宜穩定劑,或加適宜的助濾劑濾淨即得。
水浸出製劑,因含蛋白質,粘液質等易致發酵,生霉變質,可先加熱至沸後5min,使凝固濾去,濾液與單糖漿混勻即得,必要時將浸出液的濃縮物可用濃乙醇處理一次,回收乙醇後的母液加入單糖漿內混勻即得。
如藥物為中藥乾浸膏,應先粉碎成細粉後加入量甘油或其他適宜稀釋劑,在無菌乳缽中研勻後再與單糖漿混勻即得。
B.煎膏劑
煎膏劑系藥材加水煎煮,去渣,濃縮後,加糖或煉蜜製成的稠厚半流體狀的浸出製劑。
煎膏劑是中藥傳統的劑型之一,因其藥性滋潤,故又名膏滋。本劑型因系經濃縮並含較多的糖或蜂蜜等輔料而製成的,故具有濃度高、體積小、有良好的保存性,便於服用等優點。活血通經、滋補性及抗衰老藥劑等多採用本劑型製備,適用於慢性疾病。
(a)煎膏劑的製備一般按煎煮法製備。
藥料處理:將處方規定的藥料洗淨,切成適宜的片、段或磨成粗末;若為新鮮果類,則宜洗淨後壓榨果汁備用。
煎煮:取藥料置於適宜的煎煮器內,加適量水,潤濕一定的時間後,再加水至適宜高度,先以文火加熱,逐漸加大火力至沸,水量被蒸發減少時,可適當加水。煎煮時間與次數可根據藥料的性質與經驗來決定,一般約2~5h取出煎液用板框壓濾機或適宜濾器過濾,濾液備用,殘渣加水繼續再煎,至煎液氣味淡薄為度,取出煎液備用。殘渣壓榨,榨出液與全部煎液合併,靜置2h後(熱天要適當縮短),用適宜濾器濾淨。
濃縮:取上述濾液,置適宜蒸發鍋中,先以武火加熱至沸,撈出浮沫,藥液變濃時,改用文火,保持微沸,不斷攪拌,防止焦化,濃縮至稠膏狀時沾取少許滴於濾紙上檢視,以無滲潤水跡為度。此時好的稠膏,傳統上習稱為“清膏”,傳統的經驗是採用滴於桑皮紙上檢驗無滲潤水跡為度,或用棒挑起呈片狀落下為度,現在多採用比重計測定比重作為判斷濃縮的程度。
收膏:另取與清膏等重量或倍量的中蜜(煉蜜)或煉糖、炒糖加入清膏中,攪拌混勻,微煉,除沫,裝無菌瓶中密封即得。
糖的煉、炒方法
煉糖:取糖50kg加25~30kg水,加熱煮沸30min左右,加入0.1%酒石酸,攪勻,微沸約2h俟轉化率不低於60%和含水量約達22%時為度。
炒糖:取糖置適宜鍋中,勤翻乾炒至全溶,色轉黃,至發泡及微有青白煙發生時即得。
4)流浸膏劑與浸膏劑
流浸膏劑系指用適宜的溶媒浸出藥材的有效成分後,蒸去部分溶媒,調整濃度至規定的標準而製成的液體浸出製劑。除另有規定外,流浸膏劑每1ml相當於原藥材1g標準。若以水為溶媒的流浸膏,應酌加20~50%量的乙醇作防腐劑,以利貯存。流浸育劑的套用,一般多作為配製酊劑、合劑、糖漿劑或其他製劑的原料,少數品種可直接供藥用。
浸膏劑系指用適宜的溶媒浸出藥材的有效成分後,蒸去全部溶媒,濃縮成稠膏狀或塊、粉狀的浸出製劑。除另有規定外,每1g浸膏劑相當於原藥材2~5g.含有生物鹼或含有確定的可以提出有效成分的浸膏劑,皆需經過含量測定後用稀釋劑調整至規定的規格標準。
浸膏劑按其乾燥程度可分為稠浸膏與乾浸膏兩種。稠浸膏是浸出液經低溫濃縮至稠膏狀的,含水量約為15~20%的製成品。乾浸膏是浸出液濃縮成稠膏後蒸乾,測定含量後,用澱粉、乳糖等稀釋至規定的標準,製成乾燥粉狀的製品,其含水量約為5%。浸膏劑的優點是有效成分含量高,體積小,不含浸出溶媒,可久貯,有效成分較流浸膏穩定。但其缺點是易吸潮或失水後硬化。
浸膏劑除少數直接用於外,一般多作為製備其他製劑的原料,如片劑、散劑、膠囊劑、沖劑、丸劑、顆粒劑等的原料。
A.流浸青劑的製備
流浸膏劑,除另有規定外,多用滲漉法製備,其製備過程主要包括浸漬、滲漉、濃縮及調整含量四個步驟。滲漉時應先收集藥材量85%的初漉液另器保存,續漉液用低溫濃縮成稠膏狀與初漉液合併,攪勻。若有效成分已明確者,需作含量測定及含乙醇量測定;有效成分不明者只作含乙醇量測定,然後按測定結果將浸出濃縮液加適量溶媒稀釋,或低溫濃縮使其符合規定標準,靜置24h以上,濾過,即得。
製備流浸膏時所用溶媒的數量,一般約為藥材量的4~7倍。若原料中含有油脂者應先脫脂後再進行浸出。
B.浸膏劑的製備
浸膏劑和製備方法一般多採用滲漉法、煎煮法,有的也採用浸漬法或回流法。在實際生產時,應根據具體設備的條件的品種,選用浸出率高、耗能少、成本低、質量隹的方法為好。
(a)滲漉法:以一定濃度乙醇為溶媒時,常採用此法,可按前述滲漉法操作。收集的漉液濃縮成稠膏狀者稱為稠浸膏。如需製備乾浸膏時,在乾燥過程中,由於浸出物的稠度增大,致使最後的溶媒不易揮散,且易造成過熱現象而易引起成分分解或失敗。因此,在乾燥過程中應儘可能用真空低乾燥,或噴霧乾燥法,並應儘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為隹。
(b)煎煮法:
(c)回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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