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
同濟大學舞龍協會是以中華傳統舞龍文化活動為主要活動內容的社團,堅持“文化傳承與創新發展”的理念,堅持體育訓練與文化傳承相結合的運行模式,服務於同濟大學廣大學子,服務於社會。同濟大學舞龍協會發展立足於同濟大學高校建設 的基礎,回應體育與文化並舉發展的時代要求,孜孜前行。
會員
舞龍協會的會員熱愛舞龍事業 ,自強不息,共同致力於同濟大學舞龍運動的發展,共同建設同濟大學舞龍“大家庭”。
執行機構
同濟大學舞龍協會會長及指導老師、副會長構成協會主席團,主持協會的全面工作,甘於奉獻,勇於開拓,致力於協會發展,服務於廣大會員。
同濟大學舞龍協會設宣傳部、後勤部、賽事組織部和表演組織部。各個部門運營由各部部長具體負責,致力於維護協會團結,建設舞龍大家庭,確保部門正常運行,並對會規負責。
會規
同濟大學舞龍協會會規依據《同濟大學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制定,對協會發展具有指導和參考作用。會規杜絕任何形式主義,杜絕任何特殊化,使協會管理層面制度化、紀律化,使協會整體團隊化、“大家庭”化。同濟大學舞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會規由以下章節構成:協會簡介,協會會規管理辦法、協會發展戰略、會徽會旗會服管理辦法、協會管理制度和部門管理細則及其他。
協會發展戰略
協會發展戰略依據《同濟大學舞龍協會會規》總則第一條,由每一屆會長提出,對會長任期內或者對協會長遠發展具有指引作用,確保協會不斷發展和進步。
協會管理制度
新任會長和副會長由指導老師和任期內會長提名,經部長級會議討論共同決定。正常任期兩年。選拔條件須滿足“認真負責,善於領導,思想正確,熱愛舞龍”。部長級會議又稱同濟大學舞龍協會常委會,由會長、前任會長、指導老師、副會長和各個部長及和核心龍頭組成,討論決定協會發展事宜。
會訓
團結 自強 創新 獨行
會徽
同濟大學舞龍協會會徽象徵著“團結,自強,創新,獨行”的內涵,激勵同濟舞龍人孜孜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