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就業服務局

(一)負責擬定並組織落實全省城鎮就業崗位開發、新增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等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 (四)按照《吉林省失業保險辦法》的規定,指導全省各級就業服務機構做好失業人員登記、管理、轉業轉崗培訓和介紹就業等服務工作。 (六)負責全省就業、再就業工作調查研究,擬定年度就業、再就業資金使用計畫。

吉林省就業服務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定並組織落實全省城鎮就業崗位開發、新增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等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擬定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規劃,組織推動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承辦落實再就業扶持政策方面的監督舉報及信訪工作。
(三)組織指導農村剩餘勞動力向非農領域轉移和流動就業,做好職業指導、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服務工作,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
(四)按照《吉林省失業保險辦法》的規定,指導全省各級就業服務機構做好失業人員登記、管理、轉業轉崗培訓和介紹就業等服務工作。
(五)負責組織實施全省勞動力市場建設、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發展規劃,負責擬定和實施全省就業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具體措施,指導全省各級就業服務機構開展城鎮新成長勞動力資源的失業和就業登記。
(六)負責全省就業、再就業工作調查研究,擬定年度就業、再就業資金使用計畫。
(七)擬定並落實促進發展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和下崗失業人員生產自救實體的政策措施。
(八)組織實施全省城鎮扶困工作,落實促進婦女、殘疾人以及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等特殊群體就業的政策措施。
(九)承擔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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