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影響
自2006年起,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不斷要求哈馬斯允許其進行探視以確保吉拉德·沙利特的拘留條件和待遇,但這些要求都遭到了拒絕。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代表表示根據國際人道法,吉拉德·沙利特有權無條件與家人保持經常聯繫。2007年6月25日,以色列人權組織卜采萊姆(B'Tselem)發表聲明:“國際人道法絕對禁止用武力劫持某人以達到迫使敵人滿足其要求的目的,如果要求未能得到滿足還威脅傷害或殺害此人。”因此將吉拉德·沙利特作為人質提出要求構成了戰爭罪。卜采萊姆還指出拒絕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探視要求也違反了國際法。以色列非政府組織觀察員表示沙利特的綁架者嚴重違反了《日內瓦第三公約》中的多個條款,例如,戰俘獲得人道待遇的權利(第13條)、戰俘關押地點的知情權(第23條)以及不受限制地接受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探視的權利(第126條)。人權觀察還表示根據戰爭法,哈馬斯當局有義務允許沙利特與家人通信,並指出三封信和一盤錄音帶不能算經常性聯繫。人權觀察組織還呼籲哈馬斯允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進行探視,並表示對沙利特的長期單獨監禁是殘忍和不人道的並可能構成酷刑。
釋放沙利特
據新華社電 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哈馬斯在2011年10月11日達成協定,將釋放超過1000名在押巴勒斯坦人換取5年前被俘的以軍士兵吉拉德·沙利特。
巴囚犯分兩批釋放
以色列內閣當天在會議上批准這項協定。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在電視直播中宣布:“經過艱難談判,我們與哈馬斯達成釋放吉拉德·沙利特的協定。他將在數天內回家。”哈馬斯領導人哈立德·邁沙阿勒當天證實這一訊息。他在敘利亞首都大馬士革的電視新聞發布會上說:“哈馬斯與以色列達成協定。依照協定,1027名巴勒斯坦人將獲釋,包括27名女性。”邁沙阿勒說,以方將分兩批釋放巴勒斯坦人:一周內釋放450人,換取沙利特獲釋,另外500多名巴方人員將在兩個月內重獲自由。囚徒換俘虜的談判先前多次破裂,原因之一是以方堅持要求獲釋巴方人員不得重返約旦河西岸,要么前往加沙,要么離開巴勒斯坦地區。另外,雙方就釋放哪些巴方人員也存在分歧。
埃及德國成功斡鏇
交換協定在埃及和德國官員斡鏇下達成。以色列《國土報》披露部分幕後情況。談判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過去數天取得突破。以方首席談判代表戴維·梅丹與哈馬斯軍事派別多名高級官員同意,雙方均採取靈活態度,以便達成協定。內塔尼亞胡和多名重要內閣成員組成的“8人會議”過去兩天召開兩次長時間秘密會議,討論協定細節。內塔尼亞胡告訴內閣成員,如果現在不批准協定,為爭取沙利特獲釋的所有努力將付之東流,這名士兵可能還要等待許多年才能回家。
“重要”巴囚犯沒獲釋
內閣會議前,以色列國家安全總局、即“辛貝特”局長約拉姆·科恩向以色列媒體介紹協定框架內容,暗示一些“重要”巴方在押人員將不會獲釋。科恩暗示,以方不會釋放多名重要人物,包括法塔赫高級成員馬爾萬·巴爾古提和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總書記艾哈邁德·薩阿達特。內塔尼亞胡在講話中說:“我相信,這是當下能達成的最優協定。時機轉瞬即逝,如果錯過,機會之窗將永遠關閉,吉拉德將無法回來。”
沙利特被囚5年
據新華社電 2006年6月25日,包括哈馬斯人員在內,3個巴方武裝組織的人員經地道潛入以方境內,突襲一座以軍哨所,打死打傷多名以軍士兵,抓走時年19歲的坦克兵沙利特。沙利特的家人指認內塔尼亞胡沒有為沙利特獲釋盡力,數月來在他的住所外扎帳篷,以示抗議。協定達成的訊息傳來,他的家人露出笑容,一些以色列人前去祝賀。“我說不出有多高興,”沙利特的母親說,“我們將懷著焦急的心情,等上一周或者10天,直到吉拉德回家。”以色列電視台報導,內塔尼亞胡告訴沙利特的父母,3年前上任以來,“一直在等待這一時刻”,在電話中通知他們,沙利特將回家。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馬哈茂德·阿巴斯“熱烈”歡迎這份協定。
沙利特回家
電視報導
2011年10月18日,以色列一家電視台當地時間18日播出了遭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組織(哈馬斯)抓捕並關押5年多的以色列士兵沙利特重獲自由的首段影像。報導指,以巴當天在些時候開始執行的換俘協定具有“歷史性的意義”,雖然以方是用1027名巴囚犯換取士兵沙利特1人,看似“賠本”,但由於雙方背後各有考慮,實際上達成了一場互惠。互利的“政治交易”。
以國內反映
以色列電視二台播出了來自埃及國家電視台一段時間不長的視頻剪輯,視頻顯示,以色列士兵沙利特戴著黑色棒球帽,身穿灰色T恤,被戴著面具的武裝分子送出一輛白色的小型敞篷卡車。影像顯示,沙利特雖然面容蒼白,但看上去健康狀況不錯,步伐輕快。周圍擠滿了歡迎他歸來的民眾。以色列軍方發言人證實,在被哈馬斯釋放後,沙利特已經取道埃及,回到自己闊別了五年多的以色列。2006年6月25日,時年19歲的沙利特遭加薩走廊巴勒斯坦武裝人員俘虜,從此開始了長達5年多的牢獄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