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縣衛生局

簡介

下轄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縣婦保院、縣愛衛辦、縣疾控中心、縣衛生監督所、縣農醫局、縣衛生進修學校及7所中心衛生院和14所一般鄉鎮衛生院。

工作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編制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擬訂全縣衛生工作和衛生改革的具體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實施醫療衛生行業管理,制定城鄉醫療衛生機構區域性規劃及業務管理辦法,統籌規範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
3、制定疾病防治規劃,提出防治方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 ,進行衛生健康宣傳教育,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防治各種傳染病、地方病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4、負責環境、勞動、食品、飲水、職業、放射、學校等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衛生監測,實施衛生監督。
5、開展農村合作醫療調研,擬訂有關政策規定,並負責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及報帳等工作。
6、制定醫療機構改革方案,擬定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
7、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積極發展中醫藥事業,開展中西醫結合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
8、負責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和優生優育工作,防治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的疾病。協同計畫生育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監督和業務指導及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9、負責醫學教育,培養醫藥衛生人才,負責醫學繼續教育,舉辦各類業務技術培訓班,組織衛技人員進修學習,提高整體醫療水平。
10、制定全縣醫藥衛生科技事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開展醫藥衛生科研工作,組織成果鑑定和新技術開發推廣使用。
11、編置衛生事業經費預算,管理各項衛生事業費用和專項經費,實施監督檢查醫療衛生收費情況,負責全縣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12、對全縣衛生技術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衛生執法教育,促進醫療衛生部門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13、貫徹《紅十字會法》,負責發展和管理紅十字組織與會員,開展救災賑災、扶危濟困工作。
14、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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