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合肥市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合發2009]25號檔案)精神,設定合肥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為主管全市科技工作、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辦公地址:合肥市東流路100號政務中心一區B 座6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學技術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制定本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戰略、政策,研究起草有關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合肥國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政策和措施,協調落實相關政策;指導並協調合肥國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示範區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三)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制定相應法規政策及規劃,組織專利技術產業化,依法保護智慧財產權,推進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
(四)制定全市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負責科技攻關計畫、對外科技合作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五)組織提出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加強科技創新及高新技術產業化,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協調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園的建設與發展。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政策和措施,運用現代科技技術提升農村科技發展,指導縣區開展科技進步工作,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建設。
(七)組織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和措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九)編制和實施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孵化器等科技基地的計畫;制定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十)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
(十一)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擬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和政策,推動科普工作發展;負責相關科技統計工作;指導科技中介服務,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承擔市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局屬單位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負責信訪穩定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市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規處組織研究制定全市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研究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科技有關政策措施,研究起草有關科技法規、政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制訂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實施全市軟科學研究計畫,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工程;負責管理科學普及工作;指導全市民營科技企業發展。
計畫財務處組織擬定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組織重大科技專項計畫的編制;負責擬定科技經費財務管理的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關於合肥國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資金籌措及使用意見;負責歸口管理的全市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科學事業費和各項科技發展基金、科技專項經費的預、決算,並對經費的使用與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相關科技統計、監測分析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平台建設與科技獎勵處研究擬定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鑑定、獎勵、推廣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研究提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在肥高校、科研機構與地方科技合作的協調服務工作;研究提出科技創新服務平台、技術市場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創新服務平台、技術市場等科技服務機構,指導全市科技中介發展,指導和協調各類研發平台建設。
農村與社會發展處擬訂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領域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協調全市科技興農和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攻關計畫、引導類科技計畫;促進相關科技成果套用示範及生物技術產業化工作;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衛生和公共安全等社會事業領域科技工作;推動農村科技進步及可持續發展綜合實驗區科技工作。
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研究提出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方針、政策、規劃、計畫;組織實施火炬計畫,負責管理組織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產業化項目和產業化基地;組織實施高新技術、工業領域的科研、開發等重大科技計畫項目;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科技攻關計畫; 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動創業服務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技術服務體系的建設。
智慧財產權處貫徹執行國家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相關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專利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專利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專利工作,組織專利技術的實施和產業化;負責專利信息管理,指導本市的專利信息利用;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和冒充專利行為;組織全市智慧財產權及專利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與培訓工作;負責專利代理機構及專利代理人的培訓考核工作。
區域創新處(科技創新辦公室)牽頭研究制定、完善合肥國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和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點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督辦年度工作計畫及各項任務落實,承擔年度目標任務分解和考核工作;承擔部際協調小組會議相關聯絡、溝通工作,負責與國家部委、省有關部門的聯絡;承擔市國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全市跨部門、跨地區重大科技創新工作;牽頭研究制定全市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工作意見;研究制定合肥國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政策措施,並負責協調落實;研究制定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方案,牽頭推動全市產業創新能力建設;指導和推動全市科技金融體系建設;承擔全市創業投資機構相關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和協調合肥國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示範區規劃建設。
對外合作處承擔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擬訂對外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計畫;承辦中國合肥資本要素對接會;負責對接會項目推介和簽約項目追蹤、落實工作;承擔高科技招商、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等有關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機關黨組織設定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