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縣公安局

(二)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三)治安管理大隊 (六)交通管理大隊

基本內容

合水縣公安局內設機構:

一、執法 執勤機構

(一)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

原信息通訊股併入。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局黨委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

(二)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三)治安管理大隊

內設治安巡邏中隊、戶政管理股。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負責車站、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四)刑事偵察大隊

內設刑事偵查中隊、經濟犯罪偵查中隊、涉油犯罪偵察中隊、刑事科學技術室。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經濟犯罪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

(五)緝毒大隊(加掛縣禁毒辦牌子)

根據公安部《指導意見》,結合我縣禁毒形勢和任務,擬選設緝毒大隊。負責毒品犯罪偵查工作;負責涉毒行政案件的辦理工作;承辦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交通管理大隊

內設城區交通管理中隊。負責全縣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負責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二、綜合管理機構

(一)政工監督室(加掛紀委、監察室、督察大隊牌子)

原紀委、督察大隊併入。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二)法制室

原法制科更名為法制室,原信訪室併入。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三)警務保障室

原行政管理股更名警務保障室,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三、派出所及監管場所

(一)設立派出所12個

設立西華池派出所、吉峴派出所、何家畔派出所、肖咀派出所、段集集派出所、固城派出所、太莪派出所、店子派出所、板橋派出所、城關派出所、太白派出所、蒿咀鋪派出所。

(二)監管場所

下設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看守所負責在押人員的管理、教育、食宿、投勞和安全及殘刑犯的勞動改造;行政拘留所負責拘留人員的管理、教育、食宿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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