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督促、檢查、落實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其配套的各種法規檔案。對各鄉鎮計畫生育工作進行幫助指導,督促檢查、考核評估。
(二)編制全縣人口長遠規劃和中長期年度計畫,做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統計和信息工作,蒐集、整理、分析、研究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有關資料,為縣委、縣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三)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落實節育措施,開展優生優育和生殖保健,做好計畫生育藥具的管理和供應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負責抓好流出和流入人口的計畫生育工作。貫徹執行《甘肅省計畫生育條例》,負責抓好乾部、職工的計畫生育工作。
(五)會同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開展優生優育和生殖保健,做好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和供應工作。
(六)負責全縣農村部分計生家庭獎勵扶助、計畫生育特別扶助、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救助三項制度的實施,協調落實計畫生育各項優先優惠政策。綜合協調計畫生育相關部門履行部門職責。
(七)負責編制省、市、縣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建投資預決算工作,督促、檢查全縣計畫外生育費的繳納,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建設計畫生育網路,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九)指導全縣計畫生育協會工作,動員和組織民眾實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提高民眾實行計畫生育的自覺性,充分發揮“帶頭、宣傳、服務、監督、交流”五項職能。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人口委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局內設4個股室。
(一)人秘宣教股: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組織建設、精神文明、綜合治理、紀檢、統戰、業務協調及其他事宜;負責局機關文秘工作,辦理人大、政協提議、議案和建議;負責各類計生經費的申報、分配、下撥和監督使用,社會撫養費徵收、監管以及本局財務收支、車輛、財產管理和後勤保障;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依法行政工作,具體查辦計畫生育信訪案件、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二)規劃統計股:負責編報全縣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制定年度責任目標,全縣計畫生育統計編報以及計生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分析研究、督促指導、檢查考核、通報評比鄉鎮人口計生工作;負責審核發放農村再生育保健服務證。
(三)法制科技股:負責有關計畫生育政策、法規、規章解釋、諮詢、服務工作;檢查指導全縣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和生殖保健服務;檢查指導全縣各鄉鎮計生服務所工作;承辦全縣計畫生育節育手術併發症、後遺症、病殘兒的醫學鑑定;會同人事部門做好本系統技術職稱審核工作;負責全縣避孕藥具的發放和管理;
(四)綜合協調股:負責全縣農村部分計生家庭獎勵扶助、計畫生育特別扶助、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救助三項制度的實施以及其他各項計畫生育優先優惠政策的審核、兌現;負責相民政、扶貧、農牧、教育、財政、人勞、勞務、衛生、藥監、紀委、婦聯、法院、廣電等20多個計畫生育相關部門工作的指導、協調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