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金融業務

合作金融業務是信用合作組織的經營活動。主要包括: 辦理個人儲蓄,辦理個體經濟戶、合作經濟組織及企事業單位的存款、貸款及結算,代辦國家銀行及其他單位的存、貸款、證券交易和其他資金收付業務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業務。

在辦理業務時執行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制定的結算規章制度。大中城市及城鎮信用社經當地人民銀行批准,可以參加同城票據交換; 縣 (市) 聯社可以自辦轄內的信用社往來結算業務; 縣聯社與縣聯社之間,可以開展特約匯兌,縣聯社可與國家專業銀行商定,參加其聯行,辦理跨地區結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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