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每有聚餐,與會者都不用帶錢包,帶上嘴就行(“不攜杖頭錢”),胡吃海喝完畢,拍屁股走人。買單的事誰負責?待到發榜,由中了舉人、進士的與宴者負責。因為在吃的過程中大家都不知道這是“吃”誰的請,而大家又都“夢”想這桌能由自己買單,所以,這就叫“吃夢”。
故事起源
同治十年,王闓運(1833年~1916,晚清經學家、文學家,湖南湘潭人)進京會試。他的朋友多,朋友的朋友更多,因此,在辦正事之餘參加的吃請也很多。據《湘綺樓日記》,在此期間,幾乎宴飲無虛日。請客吃飯沒什麼稀奇,不值得專文記敘,但他們買單的方式比較奇怪,才有記一筆的價值。
吃飯叫吃夢
這年六月二十七日,許振禕發帖子請他赴宴,與會者總計八人,其中,以闓運等三人為“夢神”,以許振禕、譚繼洵等五人為“展夢”。對闓運來說,這次宴會就叫“吃夢”。吃飯就吃飯,什麼叫“吃夢”?且不管吃什麼,都要買單,依常理,許氏招客,自應由他買單。“夢神”二字,或可猜測為貴賓,即闓運等三人毋庸掏錢;而許氏與其他四人具有“展夢”的資格,那么,由“展夢”者AA不成?
發榜聚餐
後來讀到吳仰賢《小匏庵詩話》,才算解開這個謎團。其書雲,參加會試的士子們,在發榜之前,每有聚餐,與會者都不用帶錢包,帶上嘴就行(“不攜杖頭錢”),胡吃海喝完畢,拍屁股走人。買單的事誰負責?待到發榜,由中了舉人、進士的與宴者負責。因為在吃的過程中大家都不知道這是“吃”誰的請,而大家又都“夢”想這桌能由自己買單,所以,這就叫“吃夢”。
由於當時個人信用體系的建設不夠完善,不免有上了榜卻逃單的人,於是,大家在與宴者中挑出一或幾個不參加本科考試的人,讓他們作“酒監”,此即所謂“夢神”。一般情況下,“夢神”不用買單,故“鹹樂為之”。只是,倘若手氣不好,坐到一桌名落孫山的席上,則出錢人人有份,“雖夢神不得免焉”。故又有詩云:“莫羨監筵作夢神,夢神也是夢中身”。
榜單買單
榜單傳來當場“買單”,“吃夢”首倡於何時?闓運在同治末年“吃夢”,吳仰賢與他是同代人,此外未見更早的記載,或可據此斷為清代“同治中興”以後。光緒時,此風大盛,如寶廷《揭曉前一日與文鏡寰滿敬之清階平飲酒》云:“今日固是夢(自註:榜前宴會俗謂之吃夢),明日豈遂醒。人生天地間,終身與夢等。有酒且暢飲,莫負明月影。功名果何物。無妨心暫冷。夢中須覓樂。百歲原俄頃”;雖有冷眼“吃夢”之嫌,究是詩人愛做驚人語,兼且“歡愉之辭難工”,無足怪也,然可證光緒時此風之盛。而沈欽韓《除夕效白樂天何處難忘酒》云:“此時非吃夢。無力送斜暉”。自註:“會榜未出前,聚朋市飲,俟得第者償,謂之吃夢”;由此可知“吃夢”的時間,或就是在發榜的當天。因填榜都在夜裡,故“吃夢”者從晚飯開始,可以一直吃到消夜時分,等到榜單傳來,即行當場“買單”。
再回到開頭。許振禕等五人,在當時已成進士,業為命官,不用再等考試放榜,怎么還聚會“吃夢”?據胡思敬《跋天寧寺食夢圖》,凡有望成為各省考官的,在聖旨欽點以前,也聚在一起“吃夢”。以此推想,許振禕等人所吃之“夢”,或是高官與美差。
現在方式
現在的高考學子中不乏試後結隊成群去KTV唱通宵者,竊以為娛樂形式雖異,在買單的事上倒不妨借鑑前輩的做法,可做一場“唱夢”。既盡興,又有趣,且相對保證經濟上的公平,堪稱多贏。只是,擴招以來,上榜者太多,想不讀大學也難,即使用古法,恐怕最終也只是AA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