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市委宣傳部是市委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負責指導全市理論學習、理論教育、理論宣傳、理論研究工作和全市社會科學規劃的制訂和實施,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代管市社聯、市委講師團。
(二)負責全市新聞和出版工作的巨觀管理;指導、協調台州日報社、市文化體育局、市廣播電視局等新聞、出版部門的工作,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三)負責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代管市文聯。
(四)負責規劃、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協調全市黨員教育和全市農村、企業思想政治工作。
(五)貫徹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對外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指導全市對外宣傳工作;管理全市網上宣傳工作。
(六)貫徹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方針、政策,指導全市日常性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管理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七)受市委委託,會同市委組織部負責新聞、文化、出版和社會科學研究等部門領導幹部的管理和領導班子建設;對縣、市、區委宣傳部部長的任免提出意見;指導市級宣傳文化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管理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正科級幹部;制訂全市宣傳幹部和市級宣傳文化系統領導骨幹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聯繫宣傳文化系統的知識分子;配合做好新聞、社科、文學創作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管理政工職務評聘工作。
(八)貫徹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組織開展對全市宣傳思想工作調查研究,研究提出全市意識形態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指導宣傳文化系統制訂政策和規範性檔案;指導宣傳文化系統的改革。
(九)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二)幹部處、(三)宣傳處、(四)理論處(黨員教育處)、(五)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