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台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是由中國廣東核電集團和法國電力公司按照7:3的股權比例投資設立的中外合資企業,作為工程項目法人單位,負責台山核電站一期工程的資金籌措、建設、運營和管理,並承擔最終的核安全責任。該合資公司註冊資本金167.4億元人民幣,所負責的台山核電站總投資達502億元人民幣,是國內電力領域投資規模最大的中外合資企業。
台山核電站項目介紹
台山核電站位於廣東省台山市赤溪鎮,規劃建設六台壓水堆核電機組。一期工程建設兩台單機容量為175萬千瓦的核電機組。機組為中法聯合設計、共同建造的基於歐洲第三代壓水堆(EPR)技術的中國的EPR (CEPR)技術品牌機組,CEPR充分吸收了法國N4核電站和德國KONVOI核電站的設計、建造和運營的成熟經驗,並結合了國內標準體系的套用和CPR1000核電項目建設的良好實踐,滿足中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
機組建設工期52個月,首台機組和第二台機組將分別在2013年底和2014年10月投入商業運行。一期工程兩台機組建成後,年上網電量約260億千瓦時。每年可減少電煤消耗1050萬噸,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約2275萬噸。
引進先進的歐洲第三代壓水堆(EPR)核電技術,建設台山核電站,是黨中央、國務院從國家能源戰略高度作出的重要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