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
奇美實業捐資15億元所興建的博物館,將以西方藝術為主題。全館將分三期興建,第一期博物館工程已與2008年12月動工,第二期為自然史館,第三期則為音樂廳建築,第一期的博物館預計於2011年完工。
交通
台鐵保全車站步行5分鐘。
高鐵快捷公共汽車台南公園線、台南市政府線於台南都會公園下車。
景點簡介
台南都會公園位於仁德往高雄一號省道上,一眼望去就是一片大草原,種滿了許多樹,及園藝造景,還有供遊客休息的椅子,其中還有一座生態池,上面建了一座橋,通往目前正在施工的奇美博物館。公園裡還有給小朋友玩的兒童樂園,風格非常的可愛逗趣,在此建議大家可以帶腳踏車進去騎,否則走了一個早上還逛不完整座公園。
設施介紹
公園配置概念說明:一.以中央主軸為入口意象道路
二.主要人行路口主軸朝向景觀湖及博物館。
三.挖填方式整地創造「水與綠」生態地景。
四.考慮多功能公園特性,公園四角分散停車。
五.以景觀湖及開放綠地為園區中心,將提供延展及開闊的感覺。
六.以有機型體的覆土式建築屏障北方工業區。
一.西側入口廣場─迎賓水綠花園及大、小客車停車場,及園區文化中心 / 博物館及支持博物館之附屬服務空間。
二.西北側入口廣場 ─具地標效果之藝術燈柱,結合管理中心及停車區。
三.管理中心 ─ 集合 800 坪管理中心兼具室內活動機能及屋頂眺景機能。
四.體健舒活區 ─ 戶外體健場包括:籃球場、溜冰場與管理中心之室內體健中心形成完整之體健運動區,並設定汽車停車場於公園北側提供主要使用者進入及停車的便利。
五.地景花園及兒童島 ─ 兒童之島、野趣綠坡。
六.水岸綠地區 ─ 包含草原綠地活動區景觀湖與溼地花園,以水綠主題為公園主核心 。
遊客須知
一.開放時間:上午八時至夜間九時
室內設施服務時間:上午九時至十二時 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
戶外場地使用時間:上午八時至夜間九時
二.使用本園室內外場地辦理活動,請事先洽管理中心辦理場地借用手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進入本園:
1.攜帶危險物品者。
2.吸毒、酗酒、言行放蕩者。
3.其他未經同意之商業行為或活動。
四.園區內禁止下列行為,違者依法處理:
1. 未經許可駕駛機動車輛及違規停放車。但使用嬰兒車、輪椅及輔具等經管理單位許可者,不在此限。
2. 曝曬衣物或烘烤烹煮食物。
3. 在公園內散發海報、廣告、傳單、宣傳品,掛設布條、旗幟等文宣物品者。
4. 攀折花木、損壞草坪或各項設施。
5. 在水池或湖泊內沐浴、洗滌、游泳、戲水、網魚、銼魚、放生、或其他污染毒害水質及傷害補捉動植物之行為。
6. 在設施或草木上書刻塗畫或張貼。
7. 隨地吐痰、便溺、拋棄果皮、紙屑、菸蒂、垃圾等其他廢棄物、毀損花卉、草皮或公園之設施或擅自挖掘土、石、草皮、傾倒餘土、 破壞景觀等。
8. 狩獵、虐待動物、未依規定清除寵物便溺物、攜帶未加適當防護措施之寵物或其他牲畜、放牧動物或破壞野生動物之棲息地。
9. 鬥毆滋事、妨害公共秩序。
10. 喧鬧或製造噪音、妨害公共安寧。
11. 赤身露體、妨害風化或其他不檢行為。
12. 有傷民俗及賭博之行為。
13. 不依規定使用遊憩設施致生安全之虞者。
14. 偷竊、破壞園內設施或建物。
15. 擅自占用或滯留,致妨礙他人使用者。
16. 其他主管機關為特定傳染病之防治或公園管理之必要而公告禁止或限制之事項。
五.下列行為以經管理單位核准為限,未經核准若經勸導未改正,由園區保全及管理人員依法處理。
1.露營、燃放鞭炮或煙火。
2.划船、游泳、釣魚,施放風箏、天燈、氣球等空飄物或無線電遙控器具。
3.街頭藝人或擺設攤販、租售物品及遊樂器具、或其他商業行為。
4.集會、展覽、演說、表演、或其他聚會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