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1. 口腔用刀、鑿
牙科手術刀由刀片和刀柄組成,工作端為各種形狀和尺寸的單刃刀片,通常由不鏽鋼材料製成,可重複使用。主要在牙科手術中進行切割。常見的有牙齦刀、水門調刀、粘固粉調刀、銀汞雕刻刀。
牙科鑿屬於切削器具的一種,由柄部和刀頭組成,刀頭是斜面鋒利刃口。可重複使用。用於口腔手術時鑿除骨質或鑿斷骨連線。例如牙骨鑿、牙釉鑿、阻生牙骨鑿。
2. 口腔用剪
由一對中間連線的葉片組成,帶有環狀手柄,通常由不鏽鋼材料製成。可重複使用。用於牙科手術中剪下口腔組織。主要有全冠剪、牙齦剪。
3. 口腔用鉗
口腔用鉗由鉗喙、關節和鉗柄組成,通常由不鏽鋼材料製成。可重複使用。用於牙科手術中固定、止血、切斷等操作。主要有牙槽咬骨鉗、拔牙鉗、舌鉗、切斷牙鉗、擴大鉗。
4. 口腔用鑷、夾
牙科鑷由一對尾部疊合的葉片組成,通常由不鏽鋼材料製成。可重複使用。用於口腔科檢查和治療時夾持。主要有牙用鑷、殘根鑷、長鑷。
口腔用夾是將牙科材料固定在牙齒相應位置,為牙齒修復做準備的器械,通常採用不鏽鋼材料製成。可重複使用。常見的有成形片夾。如下圖:
5. 口腔用鉤、針
口腔用鉤由柄部和尖端組成,尖端為弧形彎曲狀,是用於翻開口腔軟組織使治療部位更多的暴露出來,手術操作更加方便。主要有頜部組織拉鉤、口角拉鉤。
口腔用針由手柄和針體組成,是對根管內部進行處理的針形器械。根據用途針體部分通常為針狀、鉤狀或圓頭狀,可重複使用。可用來探查牙面、牙齦等部位的病灶,對牙體牙髓進行治療。主要有牙探針、膿腫探針、牙周袋探針。
6. 其他器械
其他器械類主要有去冠器、剔挖器、牙刮匙、潔治器、刮治器、牙用銼、牙骨錘、牙齦炎沖洗器、口鏡、牙骨膜分離器、牙齦分離器、根管充填器、粘固粉充填器、銀汞合金充填器、研光器、牙挺、丁字形牙挺、牙根尖挺、拔髓針柄、水槍頭、熱氣槍頭、吹火管、咬合器、印模托盤、、磨牙帶環就位器、結紮桿、帶環推子、弓絲成型器、測量器、一次性牙科沖洗針、汞合金輸送器。
牙挺、丁字形牙挺、牙根尖挺是拔牙或拔牙根時使用的起子,主要用於撬松牙齒,撬除牙根、殘根、碎根尖等。
研光器是用於去除多餘修復材料的手動器械,可重複使用。主要用於平滑口腔修復體的粗糙表面。
根管充填器、粘固粉充填器、銀汞合金充填器是工作部分漸細、橫截面為圓形、端部扁平的手動器械。主要用於將充填材料壓入目標位置。
牙骨膜分離器、牙齦分離器主要由手柄、頭桿組成,可重複使用。用於口腔手術中分離指定部位的軟組織。
口鏡主要由柄、帶有連線桿或不帶有連線桿的鏡子組成,可重複使用。主要用於口腔檢查。
牙齦炎沖洗器是對牙齦和口腔進行沖洗的手動器械,可重複使用。
牙用銼、牙骨錘是手動牙科器械,其遠端工作端是各種形狀的細脊狀切割表面,可以重複利用,主要用於牙科治療中進行切削和平滑。
潔治器、刮治器由工作端和柄組成,有單頭和雙頭兩種類型,可重複使用,用於清潔牙齒表面牙垢。
牙刮匙由手柄和圓匙狀頭端組成,其工作末端的形狀是一個經打磨鈍化的尖頭匙片,橫截面是半圓形,通常由不鏽鋼材料製成,可重複使用。用於口腔手術中撬除牙殘根或碎根尖、刮除軟組織。
剔挖器是由手柄和兩個工作末端組成的手動器械,通常由不鏽鋼材料製成,可重複使用。用於治療牙髓時挖除冠髓以及牙齦壞死部分。
去冠器由頭部和柄部組成,通常由不鏽鋼材料製成,可重複使用。用於去除牙齒上的金屬冠。
一次性牙科沖洗針由針座、連線部、針管、護套組成,與沖洗器具配套進行牙科口腔沖洗。
汞合金輸送器用於收集和存放塑性狀態的材料,以輸送至備填洞的牙科器械。可重複使用。
口腔科手術器械分類列表
序號 | 名 稱 | 品 名 舉 例 | 管理類別 |
1 | 口腔用刀、鑿 | 牙齦刀、水門調刀、粘固粉調刀、銀汞雕刻刀、牙骨鑿、阻生牙骨鑿、牙釉鑿 | Ⅰ |
2 | 口腔用剪 | 牙齦剪、全冠剪 | Ⅰ |
3 | 口腔用鉗 | 拔牙鉗、切斷牙鉗、牙槽咬骨鉗、舌鉗、擴大鉗 | Ⅰ |
4 | 口腔用鑷、夾 | 殘根鑷、牙用鑷、長鑷、成形片夾 | Ⅰ |
5 | 口腔用鉤、針 | 牙探針、膿腫探針、牙周袋探針 | Ⅰ |
6 | 口腔用其它器械 | 牙挺、丁字形牙挺、牙根尖挺、牙用銼、牙骨錘、牙刮匙、根管充填器、牙骨膜分離器、牙齦分離器、潔治器、刮治器、剔挖器、研光器、粘固粉充填器、銀汞合金充填器、去冠器、口鏡、拔髓針柄、水槍頭、熱氣槍頭、吹火管、咬合器、印模托盤、汞合金輸送器、磨牙帶環就位器、結紮桿、帶環推子、弓絲成型器、測量器、牙齦炎沖洗器 | Ⅰ |
一次性牙科沖洗針 | Ⅱ |
回收和清洗
1. 回收
醫生或助手應在診療後及時將可重複使用的診療器械等進行初步去污,並置於封閉的容器中,及時集中回收。如果不能馬上清洗,器械等應在適當的容器中用水或酶清潔劑保濕,避免污物乾固更難以清洗。運輸器械至去污區過程中,用有蓋容器攜帶器械,鬆散的被污染的器械應歸納、最小化處理。不應在診室清點污染的器械。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後應清洗消毒,乾燥備用 。
2. 清洗
清洗流程包括沖洗、洗滌、漂洗和終末漂洗。有機械清洗和手工清洗兩種方法。可拆器械應拆分清洗。機械清洗適合於常規器械的清洗,可減少污染器械或銳器致清洗人員損傷; 牙科小器械及結構複雜的器械首選超音波清洗; 應遵循生產商的說明書。手工清洗適合處理精密、複雜器械,也用於初步處理有機物污染較重的器械。
消毒
1. 消毒
清洗後的器械等應進行消毒處理。首選機械熱力消毒。濕熱消毒溫度建議應≥90℃,對於消毒後直接使用的器械消毒時間應≥5 min,對於消毒後須繼續滅菌處理的器械消毒時間為≥1 min。
2.乾燥
消毒後的器械需要做乾燥處理,首選使用乾燥設備。管腔類器械可使用氣槍吹乾,也可使用消毒的低纖維絮擦布擦乾。不可等待自然乾燥。
滅菌
1. 包裝
包裝是滅菌程式的重要環節。需滅菌的物品必須包裝,只有包裝的滅菌物品才能稱為無菌物品; 包裝使儲存
變得簡易。包裹的材料包括: 紙、塑膠、一次性使用的無紡布和容器。紙如果沒有破損,可以預防污染,較長時間保持無菌,還能在診療時作為無菌區,在操作後用於包裹器械。
2. 滅菌
滅菌可以通過物理或化學方法實現。包括熱力滅菌、輻射滅菌等物理滅菌方法,以及採用環氧乙烷、過氧化氫等化學滅菌劑按規定的程式進行滅菌的方法。口腔科常用的是壓力蒸汽滅菌 。
儲存
滅菌後物品應分類存放。物品放置應相對固定,有標識。消毒後直接使用的物品應乾燥、專架存放。
牙科器械盒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建議為7 天。中、低度危險口腔器械消毒或滅菌後置於清潔乾燥的容器內
保存,有效期不超過7 天。醫用一次性紙袋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為1 個月; 使用一次性醫用皺紋紙、醫用無紡布、一次性紙塑袋、硬質容器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宜為6 個月,保持儲存環境乾燥,溫度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