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
反式可轉債是一種類似於可轉債,將期權依附在債券上的嵌入式的金融衍生產品。但又不同於可轉債,反式可轉債是其發行人,而非債券持有人擁有轉換該債券的權利 。
反式可轉債自發行之日起,發行人有義務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債券到期時標的公司股票價格下跌至事先確定好的價格點以下時,發行人有權將債券按一定轉換比例轉為股票,債券利息支付也就隨即終止 。
一般來說,反式可轉債發行人與標的公司並沒有直接聯繫。
特徵
反式可轉債具有對發行人是期權,對持有人是債券的特性,也同樣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
具體有以下幾個特點 :
(1)反式可轉債通常要求比其他一般企業債券更高的票面利率,年利可達到15%—20%左右。這種較高的年利對於面對較大風險的投資者來說是必要的風險補償,因為一旦標的股票價格下降到某個特定點一下時,債券被轉為股票後,造成原有的資本金減少,投資者遭受損失。
(2)反式可轉債的有效期限較一般債券來說要短得多,通常只有1-2年甚至更短。較短的投資期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投資者風險,否則標的股票潛在價格下跌的可能性更大,資本損失的風險也就越大。
(3)反式可轉債不能保證到期收回全部投資本金。因為當標的股票價格下跌至契約規定的期權鎖定水平甚至以下時,債券一旦被發行人轉為股票,投資者所得到的股票價值低於初始的投資資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