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2002年2月,厲莉在大學畢業後登記成為一名骨髓志願捐獻者,她始終信守著這份承諾和責任。
2007年,厲莉傾力幫助一名身患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患者;
2009年,得知患者病情復發後,她再度為其捐獻。這是她繼2007年為其捐獻後第二次傾力相助、再賦新生,也是她堅守利他精神、無私奉獻他人的生動寫照。她用自己堅定不移的無私博愛譜寫了感人至深的生命讚歌,受到人們的廣為稱頌。
2011年9月20日,在第三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中榮獲全國助人為樂模範稱號。
2018年1月30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北京市出席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所獲榮譽
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優秀法官;北京市先進工作者;首都道德模範等榮譽稱號; 第三屆全國道德模範;2011年度第三屆全國道德模範;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北京市)。
人物自述
在法律觸及不到的地方,道德通過示範激勵、善惡評價調節著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係,如同燦爛星空般永恆,永遠震撼著我們的心靈。
我認為,以愛心、誠心對待每一位當事人,達到“案結事了人和”、“天下無訟”,才是法律的最高境界。在一起農業承包案件中,雙方當事人發生肢體衝突,我在現場勸阻時竟被推進了魚塘。調查結束回到單位時已經接近傍晚,我和助理開始整理分析調查筆錄。當我發現疑點打電話詢問一位當事人時,通過自身道德實踐,結合當法官的經歷,我深切體會到,一個美好的社會應當沒有爭名奪利的欲求,沒有拜金虛榮的紛爭,有的只是對愛心與良知的堅守,對精神富足和崇高價值的追求。我希望有更多的人來踐行道德精神、傳遞道德力量,若是每個人都栽下一棵道德之樹,十三億人就能築起一座屹立世界的綠色長城
是真心為我們著想的!”這樣,憑著對當事人的理解和真誠,我化解了一個個糾紛和爭執。從2010年4月第一次開庭到2011年10月,我審結商事案件481件,其中調撤429件,一審服判息訴472件,無一錯案、上訪或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