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保險給付大致分為老齡給付、殘疾給付和遺族給付三種。各種給付分別有詳細的支付條件,屆時有必要向社會保險事務所進行確認。
※退出補助費(“脫退一時金”)
凡全部符合以下4項條件,將喪失國民年金或厚生年金及共濟組合被保險都資格,並且離開日本後未滿2年的申請者,原則上支付退出補助費。可以在"涉外退稅中國業務處理中心"領取“脫退一時金裁定請求書請求書”(厚生年金退出申請表)。
①沒有日本國籍
②厚生年金保險保險的被保險者月數滿6個月以上者
③·在日本沒有住址者
④·未曾領取過年金(包括殘疾補貼)者
【提交資料】
『脫退一時金裁定請求書』
『附加材料』
①護照複印件(可以確認你離開日本的最後年月日、姓名、出生年月日、國籍、署名、在留資格的頁面)
②能證明本人名義銀行存摺複印件(請求書上註明銀行接入外匯路徑名稱及址址)
③年金手冊(如沒有年金手帳原件請附厚生年金番號)
注意:
領取退出補助費以後,與該金額相當的期間就不再為加入年金加入期間。
厚生年金在領取退出補助費是要徵收20%所得稅所。
所得稅可在“涉外退稅中國業務處理中心”向所在日本居住稅務署提交納稅管理人申請書。
退出補助金辦理時間:提交“脫退一時金裁定請求書”4-6個月匯款。
在匯款同時寄出『退出補助費支付決定通知書』請將其原件提交給納稅管理人,由納稅管理人替本人辦理退稅申報。
相關信息
此外,作為適用於厚生年金保險的外國人加入者的制度中,有退出年金的一次性退還金。在此,我們在退出年金時日本會徵收部分所得稅。
【提交資料】
『退出補助費支付決定通知書原件』
『附加材料』
①護照複印件(可以確認你離開日本的最後年月日、姓名、出生年月日、國籍、署名、在留資格的頁面)
②外國人登錄證複印件( 能確認本人在日住所的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涉外退稅中國業務處理中心”由納稅管理人替代本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