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的因素應該理解為事故、作業過程、行為和環境,因為在不同的行業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差別較大。火災、瓦斯爆炸、中毒、觸電等屬於事故;設備的檢修、爆破作業、運輸等屬於作業過程;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等屬於行為;高溫、雷電、雨雪等屬於自然環境。

基本信息

(1)危險因素:是指能對人造成傷亡或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害的因素。

(2)有害因素:是指能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或對物造成慢性損害的因素。

對於危險、有害因素的定義,已經非常明確、清楚。危險因素在時間上比有害因素來的快、來的突然;造成的危害性比後者嚴重。

產生原因

《安全評價》第三版中將危險、有害因素產生的原因劃分為兩個方面。(1)存在危險有害本身具有的物質、能量;(2)危險有害物質、能量失去控制,危險有害物質、能量失去控制的主要體現:①人的不安全行為(13大類);②物的不安全狀態(4大類);③管理缺陷(6類)。

任何物質都具有相應的能量,物質和能量是客觀存在的,只有當物質、能量在外力條件或自身變化且失去控制造成一定的危險或傷害時才可以稱為危險有害物質和能量。

導致危險有害物質、能量失去控制的三個方面多數說法比較籠統,例如: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冒進信號;作業場所狹窄;作業場所雜亂;來自相關方風險管理的缺陷等。

相對與物質和能量來說,人的不安全行為是外在條件;物的不安全狀態既有可能是外部條件引起的,也有可能是其自身的變化引起的;管理的主角是我們人類自身,所以也應歸結為外部條件。

外在條件很多,除了上面說的人的不安全行為之外,惡劣的自然條件是最重要的外在條件之一,地震、颱風、洪水、雷擊、溫度、濕度、霧、冰雹、滑坡、土石流、火山噴發等。企業在建設初期一般都會對本地的自然條件作一定的調查和了解,但是現在社會發展的快節奏導致部分地區環境污染的加大,最終引發颱風、洪水等導致事故的發生,2007年5月份我國因洪澇、山體滑坡和土石流、旱災和風雹等自然災害死亡人數117人,失蹤18人,直接經濟損失86億元人民幣。所以,人類不應該對自然災害掉以輕心。

所以說,危險、有害因素產生的原因應該是物質、能量在外部條件或自身變化的情況下,失去控制造成傷害或事故的綜合作用。

分類

目前,在我國安全評價工作中,對危險、有害因素的分類主要有3個標準,安全評價中常用按“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參照事故類別”和“職業健康”的分類方法進行分類。

(一)按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進行分類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GB/T13861-2009),將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和有害因素分為4大類。

1.人的因素

(1)心理、生理性危險、有害因素。包括負荷超限 指易引起疲勞、勞損、傷害等的負荷超限;健康狀況異常、指傷、病期;從事禁忌作業;心理異常;辨識功能缺陷;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險

(2)行為性危險、有害因素。包指揮錯誤;操作錯誤;監護失誤;其他錯誤;其他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物的因素

(1)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包括設備、設施缺陷;防護缺陷;電危害;噪聲危害;振動危害;電磁輻射;運動物危害;明火;能夠造成灼傷的高溫物體;能夠造成凍傷的低溫物體;粉塵與氣溶膠;作業環境不良;信號缺陷;標誌缺陷;其它物理危險有害因素

(2)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包括易燃易爆性物質;自燃性物質;有毒物質;腐蝕性物質;其他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包括致病微生物;傳雜病媒介物;致害動物;致害植物;其他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3.環境因素

(1)室內作業場所環境不良

(2)室外作業場所環境不良

(3)地下(含水下)作業環境不良

(4)其他作業環境不良

4.管理因素

(1)職業安全衛生組織機構不健全

(2)職業安全衛生責任未落實

(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制度不完善

(4)職業安全投入不足

(5)職業健康管理不完善

(6)其他管理因素缺陷

(二)參照事故類別進行分類

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 6441-1986),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將危險因素分為20類。

1.物體打擊;2.車輛傷害;3.機械傷害;4.起重傷害;5.觸電;6.淹溺;7.灼燙;8.火災;9.高處墜落;10.坍塌;11.冒頂片幫;12.透水;13.放炮;14.火藥爆炸;15.瓦斯爆炸;16.鍋爐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傷害。

(三)按職業健康分類

參照衛生部頒發的《職業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將危害因素分為粉塵、放射性物質、化學物質、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導致職業性皮膚病的危害因素、導致職業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導致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職業性腫瘤的職業危害因素、其他職業危害因素等10類。

各行各業的差別較大,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各不同,為了便於準確的辨識危險有害、因素,查找事故隱患,提出經濟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應制定一個統一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標準,根據各行業本身特點,劃分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本人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初步劃分情況見表1。

表1 危險有害、因素分類標準

類別分類別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
礦山 煤礦 瓦斯爆炸、煤塵爆炸、冒頂片幫、中毒、窒息、電氣設備、設施傷害、火災、機械傷害、水災、提升、車輛運輸、高處作業、掘進作業、採煤作業、頂底板災害、爆破作業等
非煤礦山 地壓、粉塵、爆破作業、中毒、窒息、觸電、設施傷害、火災、機械傷害、水災、提升、運輸、墜落、噪聲與振動危害、放射性危害、起重傷害、沉陷、裂縫、坍塌、位移、管涌、流土等、滑坡、物體打擊、車輛運輸、高溫、凍傷等
石油化工 火災、化學爆炸、中毒、化學腐蝕、物理爆炸、窒息、高溫灼燙、低溫凍傷、輻射、粉塵爆炸、高處墜落、開停車、檢修、危險品運輸等
煙花爆竹 ⑴藥劑的熱感度、火焰感度、機械感度、電能的敏感度、化學能的敏感度等; ⑵明火引燃、引爆成品和半成品; ⑶靜電引起爆炸; ⑷雷電引發事故;⑸撞擊或磨擦引發事故; ⑹溫度、濕度引起的事故。
民用爆破器材 高溫、撞擊摩擦、靜電火花
建築 倒塌、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和擠壓、電擊、起重機械傷害、火災爆炸、交通事故等
交通運輸 公路 惡劣天氣、運輸的危險貨物、道路狀況、車輛、人員、道路交通安全標誌等
水路 惡劣天氣、航道(寬度、彎曲度、深度、航路標誌的設定)、海上礁石、淺灘及水中障礙物、機器故障、淹溺等
航空 惡劣天氣、機械故障等
鐵路 惡劣天氣、軌道故障、電氣火災等
電力 觸電、電氣火災、靜電危害、雷擊、停電、短路、過載、灼燙、中毒、高處墜落、車輛傷害、電磁輻射、噪聲、振動、高溫、粉塵等
機械行業 靜止的危險 ⑴切削刀具的刀刃;⑵機械加工設備突出較長的機械部分;⑶毛坯、工具、設備邊緣鋒利飛邊和粗糙表面;⑷引起滑跌、墜落的工作平台。
運動的危險 ⑴卷統和絞纏;⑵捲入和碾壓;⑶擠壓、剪下和衝撞;⑷飛出物打擊;⑸物體墜落打擊;⑹切割和擦傷;⑺碰撞和刮蹭
電離輻射危害 ⑴放射性物質;⑵x射線裝置;⑶r射線裝置等的電離輻射
非電離輻射危害 紫外線、可見光、紅外線、雷射和射頻輻射等
噪聲 機械噪聲、電磁性噪聲、空氣動力性噪聲等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設備本身失效、承壓元件的失效、安全保護裝置失效等
其他特種設備 擠壓、墜落、物體打擊、超載、碰撞、基礎損壞、夾鉗、擦傷、捲入等
人員 違反操作規程、人員失誤、違章指揮、監護不利、生理缺陷、心理缺陷等
管理缺陷 ⑴ 安全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不能夠有效貫徹落實,不能夠持續改進等; ⑵ 事故應急預案不健全、不使用、不能夠持續改進、不舉行演練、演練未達到效果等
防護缺陷 ⑴ 無防護設施、設備 ⑵ 防護設施、設備不符合要求等
備註 ⑴ 石油化工企業具有高溫高壓易燃易爆的特性,建議從按照生產工藝流程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⑵ 為了能夠全面有序的識別危險有害因素,對於規定的項目、企業易按照① 廠址;②總平面布置;③道路及運輸;④建構築物;⑤主要設備裝置;⑥作業環境;⑦公用工程⑧物料、⑨安全管理措施。 ⑶ 職業危害分析:各行業應根據實際情況按照職業衛生相關規定進行辨識分析。 ⑷ 安全評價或其它過程涉及到的危險物質應參考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容和數據進行辨識和分析。

辨識原則

(1)科學性、(2)系統性、(3)全面性、(4)預測性。

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必須採用科學的方法、借用科學的儀器設備和科學的態度進行;各行各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各有不同,必須熟練掌握運用系統工程原理,從物質、能量及其外力條件或自身變化全面的分析辨識;同時運用科學的技術方法對未知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

辨識方法

(1)直觀經驗法:適用於有可供參考先例、有以往經驗可以借鑑的系統。

a、對照、經驗法:是對照有關標準、法規、檢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員的觀察分析能力,藉助於經驗判斷能力對評價對象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的方法。

b、類比法:是利用相同或相似工程或作業條件的經驗和勞動安全衛生的統計資料來類推、分析評價對象的危險、有害因素。

C、案例法:收集整理國內外相同或相似工程發生事故的原因和後果;相類似的工藝條件、設備發生事故的原因和後果對評價對象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的方法。

(2)系統安全分析法:常用於複雜、沒有事故經驗的新開發系統。常有事件樹、事故樹等。

(註:本文來源:“百分百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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