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里侗族生育習俗

簡介

從江縣高增鄉占里村,因其吳姓祖先吳老里最早落寨,並以自己的名字作為村寨的名稱。占里村距從江縣城25公里,坐落在都柳江支流四寨河北面的一條小溪旁,東鄰托里村,南接付中村苗寨,西連四寨河,北靠谷坪鄉五一村,毗鄰本省黎平縣雙江鄉岑和村。

侗族生育習俗是流傳於貴州省從江縣侗族聚居的占里村的一種人生禮俗,是集祭祀、侗族大歌、款約控制於一體的綜合習俗形式。其目的是控制日益增長的人口哈固定的土地資源之間的矛盾,對於違反者有著嚴重的懲罰。同時村里還崇尚著尊老愛幼、老有所養等傳統美德。

歷史淵源

據《從江縣誌》記載,占里村的先民原居住於今廣西梧州一帶,後因戰亂饑荒,被迫溯都柳江而上,於一千多年前遷徙到現占里所在地。最初,寨上只有五戶人家,幾十年後就發展到了百餘戶。人口的急劇增長,使人口與土地、糧食、住房的矛盾激化,於是,寨老們與村民商議規定:家有50擔稻穀的田產者,允許生養兩個孩子;有30擔者,只允許生養一個孩子。為使祖先訂立的生育款約得以世代相傳,成為村民自覺遵守的習俗,明朝晚期,相傳有一位叫吳公立的寨老,總結了前任的經驗,自編了“款約歌”和“勸世歌”,啟發和教育村民自覺遵守先祖定下的寨規。這樣,占里全寨人口的增長,總量一直控制在700人左右,逐漸形成了一對夫婦只生育兩個孩子的習俗。

基本內容

侗族生育習俗是流傳於貴州省從江縣侗族聚居的占里村的一種人生禮俗,是集祭祀、侗族大歌、款約控制於一體的綜合習俗形式。其產生首先源於人口快速增長與土地需求之間的矛盾。為了維繫這個禮俗,相傳寨老吳公立提議,制定生育款約,誰違反就處罰誰。輕者,拉他的豬、牛來殺,分給全寨人吃,藉以教育大家。凡不聽勸告者,將被驅逐出寨。這些古樸的款約,對占里人的婚育觀進行約束並逐步強化。占里村所崇尚的尊老愛幼、老有所養的傳統美德,也是其生育習俗得以傳承千年的基礎。如,村里定期派人幫助孤寡老人種田打柴,對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親戚們會主動跟他們生活在一起,或把他們接回家贍養。在占里,從未出現遺棄小孩、老人的現象,打破了中國人幾千年來“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侗族生育習俗沿襲至今,已成為占里人固定的哲學思想和信念,自覺的生育倫理道德,千百年來規範著占里人的行為,形成了獨特的生育文化,實現了人口有計畫的繁衍,人均糧食充足、生活水平較高,社會治安狀況好,50多年來占里從未發生過一起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基本特徵

占里侗族生育習俗作為一個特殊的文化現象,其主要表現為以下六個特徵:(1)隨著占里的人口變化,形成了人口的增長對自然環境的依存觀;(2)生育習俗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完善,使人們樹立了樸素的發展觀;(3)侗族古歌,在生育習俗中具有傳承的導向性特徵;(4)占里人充分發揮“款約”的習慣法規,起到了控制人口增長的實際效果和作用。

瀕危狀況

在占里,侗族生育習俗作為一種村民自覺遵守的生育理念,其傳承的方式主要以世代單人口頭傳承為主。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強勢文化以不可避免地對占里傳統的生育習俗造成衝擊,占里侗族生育習俗賴以生存、發展的社會基礎發生了變革,一些傳統民俗日益淡化,特別是“對石盟誓”制度的改革,提倡注入新的文化內涵,使其原有的牢固的傳統文化心理產生裂變,使得占里侗族生育習俗的主要活動陣地逐漸縮小,過去那種全寨出動的場面已日漸減少,占里侗族生育習俗在村中的展示平台日益減少。

參加人員

貴州省從江縣侗族聚居的占里村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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