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厄斯學派

人類學重要派別之一。又稱歷史學派、歷史批評學派、文化史學派、批評學派、美國傳播學派等。由美國人類學家F.博厄斯創立,主要代表人物有:A.L.克羅伯、R.H.洛維、R.林頓、R.F.本尼迪克特、M.米德等。1890~1930年盛行於美國,後分化、繁衍為許多新的流派,但其基本思想和方法迄今對美國的人類學仍有重要影響。

產生

在人類學發展史上,博厄斯學派是在對古典進化學派和傳播學派中的非科學、非專業化傾向的批判和矯正中興起的。針對進化學派和傳播學派中常見的思辯性理論歸納、簡單化的攀附比較及歐洲中心論等缺陷,博厄斯學派借鑑自然科學的方法提出了一套全新的工作範式。實證論和經驗論是其哲學基礎,歷史特殊論是其基本方法論,文化相對主義是其成員默守的共同規範,對文化性質、文化與個體之間相互作用的探索是他們的研究重點。博厄斯學派不提倡原則性的理論概括,力主對有限範圍內的具體現象做詳盡精確的描述和記錄。他們認為,只有具體的東西才是歷史的,只有歷史的東西才是可信的、可靠的;通過思辨歸納和簡單化比較所得出的抽象理論或規律是靠不住的。他們深信,科學的工作就是觀察現象、蒐集和積累資料,只要資料積累得足夠完全,自然能歸納出理論或規律。

發展

博厄斯學派在有效地矯正古典進化學派和傳播學派中的非科學傾向的同時,也表現出一種過分地強調經驗和實證,忽視理論概括的偏頗,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們特別是博厄斯本人的理論建樹。該學派所開創的文化區域論、年代—區域說、文化類型與文化模式研究、文化獨立(實體)論、文化價值平等觀等領域,後來分別發展成文化生態學、民族心理學、文化相對論、多線進化論等分支學科和理論流派。學術界認為博厄斯學派是當今美國諸多人類學流派的共同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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