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全縣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擬定人事人才管理規章,建立和推行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擬定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的政策規定。2、織實施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及結構調整、工資分配的巨觀政策,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3、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規劃、培養和使用工作,負責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選拔和管理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等有關管理工作。4、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貫徹實施事業單位職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推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執業資格考試制度;完善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制度。5、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貫徹實施國家公務員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指導和協調本縣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綜合管理國家公務員;指導、協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爭上崗工作。6、負責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和人才流動工作,調整人才分布和結構;指導、推進人才市場建設,負責縣內各類人才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人才引進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和就業管理;負責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規章,承辦本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人員調配工作。7、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補貼、撫恤的政策、標準,推進分配製度的改革;貫徹落實地區津貼制度和艱苦崗位津貼制度;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政策;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工作。8、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貫徹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崗位規範和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完善工勤人員管理制度。9、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研究擬定政府獎勵表彰制度,負責以國家和省、市名義獎勵表彰人員的審核推薦;組織、指導和協調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10、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組織實施軍轉幹部的安置等工作。11、綜合管理引進智力工作,負責實施引進海外專家及赴外培訓計畫的落實;承擔有關智力引進的聯絡工作;負責智力引進成果的評估、推廣和表彰。12、負責國家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13、負責非教育系統國家公派及單位公派留學人員的選派工作。14、負責對全縣人事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負責人事工作的宣傳、科研和信息工作。15、承辦縣管有關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事宜。 16、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要職能1、協助局領導對政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2、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公共關係、信息綜合、秘書事務、信訪、保密保衛、財務管理,以及機關公共事務、後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3、負責人事宣傳的綜合管理和局屬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4、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培訓教育、工資福利等工作;5、負責局機關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勞動工資;負責人事管理的綜合計畫,監督檢查人事政策法規執行情況;6、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企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統計分析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政策、法規,負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及結構比例核定和指導、管理;組織實施職稱外語、資格與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分類管理的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織並對評審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負責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推薦及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確認;負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管理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時間的審核工作;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計畫組織實施;參與企業和農村人才開發工作。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規劃;負責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對象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考核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選拔推薦省、市表彰的優秀專家;組織實施智力引進和人才交流,指導、協調智力引進工作,組織實施智力引進項目和成果推廣項目;負責對推薦和聘請外國專家單位、國內承辦出國(境)培訓項目組織的資格認可、評估。 調配考錄股貫徹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交流、競爭上崗、迴避等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政府機關職位分類實施辦法,協助漳州市人事局開展政府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的考試錄用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的競爭上崗工作,組織、指導事業單位實施人事制度改革;負責人才資源規劃、預測工作,擬定人事與人才事業中長期規劃;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巨觀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人才引進、流動以及畢業生就業、軍轉幹部安置等政策法規,研究擬定人才引進規定並組織實施,承辦本縣人才引進工作;組織實施吸引留學人員回國來我縣工作和服務的有關政策;執行專業技術骨幹出國(境)的法規;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調配、招收工作;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改革方案,培育和管理畢業生就業市場,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綜合管理,承辦本縣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的管理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和上崗前的培訓工作。 考核獎懲任免股貫徹執行國家公務員職務升降、職務任免、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並承辦相關手續;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培訓教育工作,組織實施考核、獎勵、懲戒、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除外)的政策法規,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確認工作;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研究擬定政府獎勵表彰制度,負責以國家、省、市名義獎勵表彰人員的審核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指導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先進工作者的評選組織工作;編制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培圳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人事系統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有關落實政策工作;承辦處理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爭議、申訴案件,組織實施人事行政複議。 工資福利股組織實施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津貼、補貼的制度、政策及標準,配合有關部門對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兌現進行監管,推進分配製度改革;執行新錄用人員、大中專畢業生、軍隊轉業幹部、復退軍人、工作調動和受處分等人員的工資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中特殊貢獻人員提高工資待遇審核;執行工齡計算政策、一般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及連續工齡的認定工作;執行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等待遇的政策法規;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及假期制度;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資統計工作;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的有關政策。南靖縣退休幹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縣退休幹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人事局,由縣人事局領導和管理,為副科級,其職能: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的政策、法規。指導協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檢查落實國家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政治、生活待遇,組織引導退休人員繼續發揮作用和第二次人才資源開發;協調解決退休工作人員中的有關問題;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的核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高退休(退職)費比例的核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人員死亡撫恤金等待遇的核准;負責退休幹部活動經費的提取和使用,負責退休幹部先進事跡的總結、表彰,組織、指導本縣各單位退休幹部開展活動;執行退休工作的報告制度,溝通管理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