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衛生局

(十三)組織落實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及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其他事項(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 (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

簡介

根據南雄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南雄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雄編〔2010〕04號),設立南雄市衛生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規劃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的職責,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通報有關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四)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的綜合管理和監督,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組織開展民眾性愛國衛生運動。
(六)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負責收集、匯總和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七)指導、監督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八)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九)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規範醫療衛生職業道德,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參與上級相關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工作,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組織協調全市無償獻血工作。
(十二)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建設。
(十三)組織落實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及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黨委黨務、局機關政務工作和行政事務工作,擬訂局機關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安排和組織局年度工作會議、黨委會議、局務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政務信息和值班安排工作;負責重大衛生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檢查,統籌協調有關督查和調研活動,負責重要綜合材料、領導重要講話等起草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衛生新聞宣傳、信息發布工作和精神檔案建設;負責局黨委黨務公開、信息公開和衛生政務公開工作,協調管理局機關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協調辦理民眾的來信來訪,負責局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信訪維穩工作;負責局機關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衛生大事記、衛生年鑑的編纂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資料列印管理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和局黨政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計財股。
負責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負責研究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對醫療衛生單位的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負責編制和管理年度衛生事業經費的預算、使用、結算、監管等工作;指導下屬醫療衛生單位的經濟核算,搞好經營管理工作;負責抓好基層衛生院會計核算中心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有關社會保障、會計事務和會計人員培訓工作;指導系統內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財務會計報表的編報和歸檔工作,定期分析各單位的經濟管理情況;負責局本部的財政收支核算和後勤管理。
(三)人事監察股。
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衛生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工資福利、人員調配、人事檔案、人事制度改革等人事工作;組織高、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人參加資格考試和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衛生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承辦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人選的推薦工作;負責指導工會共青團、婦女等民眾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日常管理和協調組織系統計畫生育兼職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衛生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職業道德建設、行業作風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所屬單位治安保衛工作。
(四)醫政股。
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並按相關規定開展醫療機構設定與管理工作;規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醫療技術和醫療設備套用;指導與監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護質量的管理工作;指導醫院藥事、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組織參與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療衛生技術推廣和科普工作;組織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全市醫護人員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工作;承擔醫療保健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組織協調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做好處理醫療糾紛工作。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醫醫療、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推廣中醫藥科研成果;擬訂各類中醫醫療機構設定的規劃;負責中醫信息和統計工作。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衛生站的年度考核工作。
(五)預防保健股。
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以及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工作;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收集、匯總和上報等工作;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工作,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規劃、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的實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衛生法制宣傳教育。承擔市人民政府防治愛滋病、地方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愛衛股(掛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承辦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組織開展全市城鄉社會衛生管理、監督和愛國衛生的檢查和效果評價;負責市愛衛會委員部門的聯絡、協調和有關工作。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的工作重點,擬訂全市農村改廁、農村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和環境衛生的中長期規劃、計畫和標準,指導實施,並監督檢查和進行效果評價;組織開展以滅鼠為重點的城鄉除四害活動,宣傳科學除害防病知識;負責城鄉除四害工作的組織、宣傳、培訓、技術指導和效果評價;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除四害藥械的管理;承辦上級愛衛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
研究提出發展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措施;擬訂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制度;協調農村合作醫療的關係和問題;培訓基層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人員;監督指導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開展;組織考核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協助各地宣傳發動農村合作醫療。

人員編制

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長7名、副股長3名;其他幹部1名。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市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組織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病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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