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理工學院大學生藝術團

南陽理工學院大學生藝術團

南陽理工學院大學生藝術團,隸屬於南陽理工學院團委,實行團長領導下的部長負責制,由舞蹈隊、聲樂隊、學生劇社三部分組成。

簡介

南陽理工學院大學生藝術團由聲樂隊,舞蹈隊,軍樂隊和學生劇社組成,有專業指導老師及外聘老師,配有藝術活動中心、學院禮堂、報告廳等設備齊全的訓練場地。自建團以來,在省、市舉辦的各種大型活動中,為該院贏得了較好的聲譽。藝術團實行團長領導下的部長負責制,下設辦公室、外聯部、宣傳部。辦公室負責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全部過程記錄和有關文書的製作、資料積累與檔案檔案的製作與保管、藝術團內部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團員的日常考核。宣傳部負責活動的宣傳、推廣和參與活動前的準備事項,製作宣傳板、海報等。外聯部負責到校外聯繫社會贊助,積極處理藝術團與外界的各種事務,協助辦公室、宣傳部做好活動的策劃宣傳工作。

設團長一名,副團長兩名,負責藝術團全面工作。各部(室)設部長(主任)一名,副部長(主任)兩名,各隊設正、副隊長各1名,藝術團團長由學生推薦並經學校團委考核後任命;具體職能部門和下設各隊的負責人均採取在推薦和自薦的基礎上,經選舉程式由藝術團聘任。

組成

舞蹈隊
南陽理工學院藝術團舞蹈隊是展示我院大學生風采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不僅有民族風味濃郁的民族舞,還有火力四射的現代舞,更有輕舞飛揚的古典舞。自建立以來,舞蹈隊可謂碩果纍纍,其中舞蹈《月光》、《踏歌》、《綠》等先後在大學生文化藝術節上取得優異的成績。舞蹈隊由藝術系和藝術團優秀教師指導,在院內外大型活動中擔任舞蹈類演出任務。

聲樂隊

藝術團聲樂隊是藝術團成立時間最長,人員最多的一個團隊,也是一個優秀團隊.自建隊以來,主要承擔了學院各種文藝演出獨唱及合唱任務.在河南省大學生文化藝術節活動中,無伴奏小合唱<<半個月亮爬上來>>,<<掀起你的蓋頭來>>和獨唱<<古叉茶歌>>分別取得二,三等獎的好成績。

學生劇社

學生劇社成立於2001年,在短短的歷年時間裡,創建並編成了一大批優秀劇團,在校內外的大型出活動中,深受廣大師生的好評,如話劇《雷雨》,小品《城裡學生,鄉下學生》等,成為校園內一通獨特的風景線,是展示我院大學生藝術特長的又一活動陣地,現有表演、編創、道具設計和美工四個小組。

宗旨

通過對藝術的學習和實踐活動,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和美育教育,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體現本校的教育理念,活躍人文氣氛,追求卓越的精神,反映大學生意氣風發的精神面貌和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生活,提高廣大同學的審美情趣和文化藝術修養,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章程

第一條、南陽理工學院大學生藝術團(以下簡稱藝術團)是由南陽理工學院團委直接指導的、獨立開展藝術實踐和民眾性文藝活動的學生藝術團體。

第二條、藝術團的宗旨:通過對藝術的學習和實踐活動,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和美育教育,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體現本校的教育理念,活躍人文氣氛,追求卓越的精神,反映大學生意氣風發的精神面貌和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生活,提高廣大同學的審美情趣和文化藝術修養,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第三條、藝術團的任務:承擔學校重大文藝演出和其他藝術活動,訓練、提高藝術團成員的專業水平,推動民眾性文藝活動的開展,完成學校交給的臨時性任務。

第四條、藝術團實行團長領導下的部長負責制,下設辦公室、外聯部、宣傳部。辦公室負責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全部過程記錄和有關文書的製作、資料積累與檔案檔案的製作與保管、藝術團內部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團員的日常考核。宣傳部負責活動的宣傳、推廣和參與活動前的準備事項,製作宣傳板、海報等。外聯部負責到校外聯繫社會贊助,積極處理藝術團與外界的各種事務,協助辦公室、宣傳部做好活動的策劃宣傳工作。
設團長一名,副團長兩名,負責藝術團全面工作。各部(室)設部長(主任)一名,副部長(主任)兩名,各隊設正、副隊長各1名,藝術團團長由學生推薦並經學校團委考核後任命;具體職能部門和下設各隊的負責人均採取在推薦和自薦的基礎上,經選舉程式由藝術團聘任。

第五條、藝術團下設舞蹈隊、聲樂隊、禮儀(模特)隊等三個文藝團隊,分別聘請有關教師進行日常的排練及活動指導。

第六條、藝術團聘請院領導、校團委有關負責老師組成顧問團,對藝術團的工作進行指導;校團委對藝術團活動進行監督和評估。

第七條、團員的招聘和錄用為每學年新生入校時面向全校招聘,凡是南陽理工學院正式註冊的學生,具備一定的藝術修養和文藝才能,對藝術有濃厚興趣,經報名與考核通過,填寫藝術團團員登記表並配發藝術團團員證後均可成為藝術團團員(以下簡稱團員)。

第八條、義務
(一)團員有遵守本團章程,按時參加本團訓練、演出、執行本團決議,遵守《南陽理工學院學生管理暫行規定》和校規校紀,遵守本團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本團利益的義務。
(二)努力學習,刻苦訓練,不遲到,不早退,不缺課,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請假。
(三)愛護藝術團的公共財物,維護藝術團的聲譽。
(四)退出藝術團,需向藝術團提出申請,並辦理退證等相應退團手續。

第九條、權利
(一)團員有競選團長和各部部長,對本團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二)在藝術團中承擔社會工作,表現優秀、貢獻突出的團員有資格參評“南陽理工學院優秀團員”及“南陽理工學院優秀特長生”榮譽稱號。
(三)對藝術團所給處分有申訴複議的權利。
(四)團員有參加特長培訓的權利。

第十條、團員條件
(一)思想品質好,自覺遵守藝術團各項規章制度;
(二)藝術上有專長,虛心學習,不斷進步;
(三)課程學習刻苦,成績良好。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
辦公室負責建立團員人事檔案,記錄訓練、演出、比賽及獎懲情況;建立檔案檔案,財務檔案,項目檔案,獎懲檔案。

第十二條、藝術團業務性活動採取日常訓練和短期集訓相結合的方式。活動內容包括完成上級交給的演出任務、匯報演出及校內外進行的各種規模、性質的巡迴演出、慰問演出和禮儀活動。

第十三條、藝術團各隊訓練根據全團計畫安排,由藝術團指導教師統一安排。

第十四條、根據演出和比賽需要,經學校團委同意,報各系(院)審批,可停課集中訓練、參加演出和比賽。

第十五條、藝術團團員因故不能參加正常訓練和演出者,集中訓練和演出必須向藝術團專職教師請假;平常訓練必須向所在隊隊長請假,並由隊長及時向指導教師匯報。團員請病假一律以校醫院醫生證明為準,無故缺席者按相關條例處理。

第十六條、例會制度
(一)藝術團每周一召開部長(主任)、隊長會議,聽取上周的工作完成情況,討論下個周的工作計畫。
(二)每兩周召開全體團員大會一次,對當月工作任務、排練計畫進行布置,對幹部進行調整。

第十七條、考核制度
(一)團長業績由學校校團委考核,各部長,隊長業績將綜合團員評價和團長考核的結果,學校有關方面的反映等予以綜合評定。
(二)團長有對下轄幹部聘任的建議權。對違反紀律、不守團規的團員應及時予以批評教育;對違紀屢教不改或者所犯錯誤性質嚴重者應在藝術團幹部例會上討論並形成退團決議後方可報學校團委批准執行。
(三)本團對團員建立檔案,對活動參加情況和其它方面的表現予記載,每學年末評出優秀團員,並將團員表現通報各系(院)。
(四)操行分管理制度,對於團員日常表現將套用操行成績進行具體量化考核。根據《南陽理工學院學生手冊》有關規定,對於表現積極的團員每月增加相應分數,並用操行分傳遞單經團長簽字後送往各系(院)。

第十八條、財務制度
本團活動經費由學院專項劃撥經費組成。活動所用經費採用項目申報制。
即:項目負責人提出活動預算,經藝術團負責老師會簽後報院團委批准。各項支出、收入須做好詳細記錄,做到賬實相符。項目負責人對經費使用和過程記錄負責。

第十九條、場地器材管理
(一)本團的活動場地適用於團的日常排練,不得外借,根據訓練時間開關好門窗。
(二)本團樂器、道具、服裝由專人統一管理,每期清點一次,樂器、服裝的出借須經團委批准,期末要將所有資產清查登記並上報院團委,若有丟失或損壞現象,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附則
第十八條、藝術團各隊訓練時應愛護公物,協調好與管理員的關係,注意公共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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