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縣鹽政稽查所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3、是編制和管理全縣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南部縣鹽政管理所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科級建制,主管全縣鹽業工作,具體履行全縣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職能,隸屬於南充市鹽政市場稽查處
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全縣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縣內鹽業管理的食鹽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票證;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6、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7、上級鹽業主管部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稽查科、業務科、財務科、工會、運銷站。
領導介紹:
孫林:縣鹽政稽查所副所長。
附註:四川省鹽業總公司南部支公司是全縣唯一食鹽專營主體,負責全縣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與縣鹽政管理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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