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區統一戰線工作部

(十一)完成區委和上級黨委統戰部、民族宗教事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委統戰部副部長、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主持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全面工作,分管民主政治、海外統戰、行政後勤工作

主要職能

(一)在區委領導下,組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向區委和上級統戰部門反映我區統一戰線的全面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黨的統戰方針政策在我區的執行情況;協調我區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負責聯繫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貫徹落實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黨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作用,為區委同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繫工作;受區委委託,向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通報區委的精神和有關情況;支持、幫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負責民族事務。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結合實際制定貫徹實施意見;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開展民族團結進步等聯誼活動;參與全區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有關方針、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訂;掌握、管理全區民族成份的恢復、改正工作;調查本區少數民族生產生活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幫助少數民族貧困戶發展經濟,脫貧致富;做好少數民族代表人士的培養、選拔和推薦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有關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務。
(四)負責宗教事務。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結合實際制定貫徹實施意見;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教職人員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組織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獨立自主自辦教會方針的教育,鞏固和發展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調查、掌握全區各種宗教的情況和動態,研究發展趨勢,提出工作意見;依法對本區宗教事務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引導和促進宗教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按照各教特點開展活動;審核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接受境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審批宗教場所舉辦的大型宗教活動,承辦有關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登記和年檢工作;審核宗教場所的改、擴、重、新建工程項目;協同有關部門制止非法傳道、布道和私設聚會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揭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和各類邪教活動;協助宗教團體加強思想和組織建設,發揮愛國宗教團體的橋樑作用;負責區宗教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歸口管理台灣在野黨派、政治團體來我區訪問的工作;負責聯繫通州區海外聯誼會工作;負責做好台胞、台屬和僑胞、僑屬以及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的統戰工作。
(六)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區及區以上人大、政協)及統戰性民眾團體的人事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區政府部門及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協助區民主黨派組織、工商聯及有關團體做好乾部管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全區統戰幹部隊伍和黨外幹部隊伍培訓工作。
(七)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區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八)調查研究我區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參與有關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檢查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在我區貫徹落實的情況;聯繫並培養無黨派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做好自由擇業的黨外知識分子統戰工作,物色聯繫一批代表人士,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
(九)負責開展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十)負責指導鎮級黨委的統戰工作和統戰委員的培訓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區屬企事業單位的統戰工作;受區委委託,領導區工商聯黨組,聯繫、指導區工商聯開展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和上級黨委統戰部、民族宗教事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科室及職能

(一)綜合科
負責部、局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保證機關業務和行政工作的正常運轉;承擔機關重要檔案的起草和綜合性文字及新聞報導工作;負責全區統戰工作情況的了解、收集和綜合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和協調對統戰工作情況的綜合性調研工作;負責統一戰線的理論宣傳工作;主辦內部刊物,征訂、發行統戰報刊;組織、編纂區統一戰線史、志;負責秘書、文書處理、信息、信訪和文書檔案管理、保密工作;負責機關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會務、財務、固定資產、安全保衛、辦公自動化及行政事務的管理工作;做好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幹部科(經濟聯絡科)
負責聯繫區民主黨派組織及民主黨派、區工商聯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和工作骨幹,反映意見和建議;對黨派和工商聯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工商聯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區有關方面改善民主黨派工作和生活條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外特約人員的聘任、聯絡工作;負責聯繫和培養我區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動態;提出制定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和建議,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檢查黨外知識分子政策貫徹落實的情況;聯繫和指導知識密集型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及自由擇業者中的黨外知識分子的統戰工作;負責黨外代表人士在區和區以上各級人大、政協的政治安排;負責區工商聯、僑聯、台聯等統戰性團體中的人事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考察、舉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區政府部門及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抓好全區科級黨外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的工作;負責收集、管理黨外人士檔案工作;負責黨外人士和統戰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部機關幹部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工作;協助區民主黨派組織、工商聯及有關統戰團體進行幹部管理;負責聯絡香港、澳門以及海外有關社團和代表人物,反映情況,做好有關人士的安排舉薦工作;做好台胞、台屬、僑胞、僑屬的統戰工作;聯繫通州區海外聯誼會工作;負責聯繫區僑聯、區台聯工作;負責我區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區工商聯的會務和商務工作,反映意見和建議;聯繫培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三)民族宗教科
具體承擔區民族宗教事務局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調查、了解我區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協調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有關重大問題;聯繫我區少數民族、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並幫助其搞好自身建設;負責區級民族、宗教團體的管理;利用少數民族扶貧政策,搞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協助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舉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地區來通州掛職幹部的聯繫、協調工作;培養新的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依法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打擊非法傳教活動,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領導班子

吳俊
區政協副主席、區委統戰部部長
主持區委統戰部全面工作
樊珂
區委統戰部副部長、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主持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全面工作,分管民主政治、海外統戰、行政後勤工作
易天明
區委統戰部副部長、區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總商會常務副會長
主持區工商聯工作,分管經濟領域統戰工作
龔偉傑
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
負責民族宗教局日常工作,分管綜合治理、安全生產、黨的建設和老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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