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發展改革和物價局

(十七)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光玉,分管辦公室、價調辦、認證中心。 負責人:劉峰


一、職能、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提出以改革開放促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三)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協調安排利用國外貸款的外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標準、登記備案,協調安排國家和省發改委撥款的建設項目,並監督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中長期和年度縣重點建設項目並組織協調實施;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做好在建重點項目的工程調度服務工作。
(四)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本縣的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招投標配套規定,主要負責本縣建設領域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其配套的重要設備、材料採購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本縣建設領域工程招標範圍、招標形式、招標方式進行核准;負責對招投標行業協會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招投標評標專家庫的管理和本縣招投標代理機構的行業管理;負責對建設工程招標檔案的審核,對建設工程評標報告、中標通知書、承發包契約及補充協定的登記管理及對建設工程的中標契約、工程變更、工程決算等後續工作的監督管理、受理招投標活動中的投訴和糾紛處理,依法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成立縣招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招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發改局,負責對全縣的招投標活動及相關事宜進行處理。
 (五)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升級;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以工代賑扶貧規劃和計畫,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技術創新體系的發展,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協調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
 (六)負責全縣工業企業技術改革投資的綜合管理,牽頭做好技術改造項目的前期論證工作,組織報批需國家、省、市發改委審批、核准的技術改造投資項目。
(七)研究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的發展戰略、總量、結構、布局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研究第三產業發展動態,促進第三產業結構最佳化和第一、第二產業的協調發展。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統籌城鄉、區域發展,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措施;負責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以及工業小區的協調管理,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擴容等報批工作;研究分析市場狀況,實施國家和省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管理糧食、棉花、石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儲備,引導和調控市場。
 (九)做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對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落實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人與社會及自然的和諧發展,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建議和措施;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建議;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一)擬訂或參與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有關地方性行政規章,參與有關法規、規章的實施。
 (十二)貫徹執行有關價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價格調控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經濟發展。
 (十三)依法組織全縣工農產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及部分行政成本費用的調研分析工作,分析、預測、監控市場行情和價格、收費動態,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分析資料,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十四)負責管理全縣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十五)依照管價許可權,制定研究縣管部分的服務價格和商品價格。
 (十六)依法對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檢查,制止亂漲價、亂收費;規範價格(收費)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對價格和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推行明碼標價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指導行業價格自律;健全對價格和收費行為的舉報制度,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工作。
 (十七)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十八)協調部門間、行業間的價格矛盾;指導價格認證中心的價格鑑證和價格評估工作。
 (十九)負責國家指定我縣的專項農產品生產成本定點調查和工農產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工作。
 (二十)承辦市主管部門、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領導成員及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盛元龍,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光玉,分管辦公室、價調辦、認證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建中,分管基建項目股、重大項目辦、招投標辦。
 黨組成員、副局長:吳繼明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副局長:趙德陽,分管紀檢監察、物價檢查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姚友清,分管綜合計畫股、社會發展股、工會。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任友榮,分管價格管理股、政務中心視窗、工會工作。
 三、內設機構負責人姓名及聯繫方式
 辦公室  負責人:孟繁球
 綜合計畫股  負責人:龔金彪
 基建項目股  負責人:劉 夢
 社會發展股  負責人:劉建紅
 價格管理股  負責人:楊年春
 物價檢查所  負責人:毛井村
 價格認證中心  負責人:劉 峰
 監察室 負責人:余建新
 價格成本調查隊 負責人:姜 萍
 縣政務中心發改局視窗 負責人:李應芳
 價格調節基金徵收辦 負責人:陳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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