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縣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規定;開展人民防空行政執法,依法推進全縣人民防空建設。
(二)負責全縣人民防空的具體工作,定期向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縣人武部報告有關工作。
(三)遵循“長期準備、重點建設、平戰結合”的人民防空方針,聯繫縣直有關部門單位,有計畫、有步驟地組織實施全縣人民防空工程、通訊警報建設和維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訓練,使民眾了解人民防空知識,熟悉防空襲預案,學會自救互救,達到自我保護的目的。
(五)建立健全全縣人民防空工作的組織指揮、防護工程、通訊警報、專業隊伍、人口疏散、科研和人才培育六個體系,使政府能動員和組織民眾採取集體防護措施。
(六)籌集人民防空建設資金,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物資;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提高全縣人民防空的整體抗毀能力、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
二、領導成員及分工
主任:胡勁峰,主持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全面工作。
副主任:陳小軍,主管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許可審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徵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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