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在海昏侯墓內,發現有大量書寫“昌邑九年”、“昌邑十一年”字樣的漆器,當時“漢廢帝”劉賀被廢黜帝位,而後以原封返回昌邑國(治所在今山東省巨野縣),賜給他湯沐邑二千戶。元康三年(前63年)3月,漢宣帝下詔,封劉賀為海昏侯,食邑四千戶,劉賀便前往封國豫章,也就是當年海昏侯墓所在位置。劉賀被貶任海昏侯,但在他的心中依然把自己當作昌邑王。所以他所用器物,依然都書寫帶有“昌邑”字樣。據相關文獻分析,當時,劉賀把位於山東的昌邑國當作北昌邑,而把其所貶的海昏國當作南昌邑。由此,有專家提出,南昌或由“南昌邑”演變而來。
真實性
漢書·百官公卿表》有“列侯所食縣曰國,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蠻夷曰道。”因為食邑有隨置隨廢的特點,所以《漢書·地理志》所記標明“國”與“道”,標註有“侯國”,卻無“邑”。《漢書·地理志》所見“某邑”的地名乃是地名的固有部分,而非食邑的“邑”,比如“昌邑”一名即屬此類,“昌邑”成為劉髆封國之後並未改稱“昌國”,便是其證。漢代封侯者的食邑亦可稱為“邑”。所以,哪怕海昏侯墓中所出器物或簡牘上發現“南昌邑”字樣,也不足據以認定此“南昌邑”便是與“北昌邑”相對的地名。即使劉賀的封邑有“南昌邑”(實際上並無可能),其含義也只能是“南昌”之“邑”,而不能理解為“南”之“昌邑”。若是“南昌”之“邑”,則省稱為“南昌”;若是“南”之“昌邑”,則並無簡稱為“南昌”的理由。
此外,地方命名乃是皇權的象徵。就《漢書》所見,新置郡縣或是改易縣名,都是皇帝行為,其例有高帝新置新豐、武帝改獲嘉、聞喜,改胡曰湖等。直至西漢末年,王莽秉政,權傾天下,欲改易天下地名,尚且需要引經據典上奏,大費周章。至於冊封王侯,西漢時期多是以已有郡縣冊封;即使有以新地冊封者,也是由皇帝劃定區域,擬定名稱。例如霍去病獲封冠軍邑,是由原先的穰縣廬陽鄉與宛縣臨駋聚組成,“冠軍”的得名,應劭認為“武帝以封霍去病,去病仍出匈奴,功冠諸軍,故曰冠軍”。因而,尠有得封王侯者自己命名封邑的例子。若再聯繫劉賀就封海昏之後,仍受地方官員監控,最終被揚州刺史彈奏,“有司案驗,請逮捕”、“削戶三千”的處境,則劉賀將封邑有意命名為與“北昌邑”相對的“南昌邑”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且別忘了,他被“削戶三千”的原因,是莫須有的對“且王豫章”的想法。
“昌邑”器物從哪來
通觀新聞報導,專家認為“南昌”或由“南昌邑”演變而來的依據是墓中出土的帶有“昌邑”字樣的漆器。《“南昌”或由“南昌邑”演變而來》的報導有:
楊軍認為,雖然劉賀被貶任海昏侯,但在他的心中依然把自己當作昌邑王。所以他所用器物,依然都書寫帶有“昌邑”字樣。據相關文獻分析,當時,劉賀把位於山東的昌邑國當作北昌邑,而把其所貶的海昏國當作南昌邑。由此,有專家提出,南昌或由“南昌邑”演變而來。
《海昏侯墓四大未解之謎》報導有:
楊軍分析,墓里出土了許多“昌邑九年”“昌邑十一年”字樣的漆器,說明劉賀當時一直心繫昌邑,渴望有一天重新做回昌邑王,因此很可能將從前待過的山東稱為“北昌邑”,將自己之後所處的江西鄱陽湖畔的都城稱為“南昌邑”。“南昌”或許由此得來。
時至今日,考古人員雖然已經起海昏侯大墓於地下,但是已經無法起海昏侯本人於地下。因而,“心中依然”“心繫”“渴望”云云,不過是推測。只是,如此的推測,實際上經不起推敲。
《漢書·武五子傳·昌邑王劉髆》的記載很明確:“昌邑哀王髆,天漢四年立,十一年薨,子賀嗣。立十三年,昭帝崩,無嗣,大將軍霍光征王賀典喪。”據此可知,劉賀之父劉髆作過十一年的昌邑王,劉賀自己也是作了十三年的昌邑王之後,才即帝位。因此,漆器中的“昌邑九年”“昌邑十一年”,只是西漢時期盛行的王國製造器物時使用本國紀年的情形,只是表明其為劉髆或者劉賀在位時製作的器物,除此之外並無深意。劉賀即帝位,旋即又被廢,昌邑國亦除為山陽郡。
海昏侯墓出土“昌邑九年造”漆器
劉賀被廢之後,又以庶人身份在昌邑故宮生活十一年,在霍光死後數年,才被冊封為海昏侯。《海昏侯墓四大未解之謎》報導說“已出土金器、青銅器、玉器、陶瓷器、竹編、草編、紡織品和簡牘、木牘等各類珍貴文物近2萬件”,其中肯定有大量帶有“昌邑”紀年的器物,然而也可以肯定的是其中絕無“昌邑十三年”之後的紀年器物了。
至於帶有“昌邑”紀年的器物出現在海昏侯大墓中的原因。翻檢《漢書·武五子傳》亦可輕易得到答案。《漢書·武五子傳·昌邑王劉髆》有“廢賀歸故國,賜湯沐邑二千戶,故王家財物皆與賀”。意即劉賀被廢之後,還是得到了食邑二千戶(《漢書·諸侯王表》說是三千戶),以及昌邑王府的所有財物。因而,劉賀改封為海昏侯,自然可以將財物帶往海昏封地,繼續使用,最終用以陪葬。
因此,海昏侯大墓出土帶有“昌邑”紀年的器物,並非“心中依然把自己當作昌邑王”“心繫昌邑”,而是因為器物在製作之時已經記刻銘文,然後被帶到海昏繼續使用。大量帶有“昌邑”紀年器物的出土,不過是坐實《漢書》“故王家財物皆與賀”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