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交通運輸局

副科長A:協助科長做好規劃建管科工作。 副科長B:協助科長做好規劃建管科工作。 副科長:協助科長做好安全監督科工作。

主要職責

關於公示縣局機關內設機構及部門崗位職責的通知
縣局各部門、局屬各單位:
根據《關於調整內設機構及其職能的通知》(南交字[2011]28號)檔案精神,為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崗位職責,提高機關工作效能,現將縣局機關內設機構及部門崗位職責公示如下:
一、辦公室
主任: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綜合協調局機關各科室工作;負責全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和政務督辦以及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
副主任A:協助主任做好辦公室工作。具體負責機關後勤事務管理(總務、車輛、水電、食堂、資產)及接待工作,搞好機關服務、值班安排、衛生檢查工作;承辦對外國家安全工作,負責內保全全和大樓值班督導工作。
副主任B:協助主任做好辦公室工作。具體負責文秘工作,起草綜合性文稿、重要報告,承辦史志、年鑑編輯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及政務公開和信息工作。
宣傳文秘幹事:協助做好宣傳、文秘工作。具體負責日常宣傳及聯繫新聞單位工作;負責《交通信息》編輯,新聞題材挖掘及重大活動宣傳報導工作。做好新聞發言人助理工作,協助做好史志、年鑑編輯等工作。
檔案管理員: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工作。具體承辦與檔案局溝通及檔案規範化建設、管理、移交工作;負責檔案、報刊收發、登記、保存及公文處理工作。
信息機要幹事:負責加密網檔案收發、網路信息發布及機要保密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承辦電腦、複印機、傳真機、掃瞄器、投影儀的操作與管理,做好紅頭檔案紙管理使用及檔案的排版、校對、列印工作;負責攝像、音響調理、電教及網路設備的維護工作;負責通訊聯絡及上傳下達工作。
事務幹事:負責食堂管理、倉庫管理、水電管理、機關衛生督查及接待工作。
機關事務員:負責食堂物資採購、衛生保潔及炊事管理工作。
機關保潔員:負責機關公共樓道、會議室、洗手間及相關辦公室的衛生保潔工作。
駕駛員:負責機關車輛安全駕駛、保養和維修工作。
安保員:負責機關大樓值班、安保及值班室保潔工作;負責宿舍大樓值班、安保及值班室保潔工作。
二、規劃建管科
科長:主持規劃建管科全面工作。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全縣交通行業中長期總體發展規劃及交通基礎設施、道路交通工程設施、縣域公共運輸、區域綜合運輸、客貨場站建設等專項規劃並監督執行。
副科長A:協助科長做好規劃建管科工作。具體負責制定全縣交通近期建設維護、年度項目投資、道路綠化資金、專項資金開支等計畫並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全縣交通行業投融資政策,建立和健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融資機制。
副科長B:協助科長做好規劃建管科工作。負責監督交通重大重點項目推進,組織協調涉及發改、建設、環保、水利、土地等部門的報批工作.
規劃實施監督員:負責監督站場(港口碼頭)設施、運力投放、運輸相關業務發展等全縣道路、水路運輸發展規劃的實施。
工程管理員:負責指導並監督新建、改造、維修交通工程項目立項審查、設計審查、招投標、工程造價審查、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驗收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建設市場。
三、綜合運輸科
科長:主持綜合運輸科全面工作。具體負責制定水陸運輸發展政策與措施和行業管理政策與規範並監督實施;參與組織協調貨運與物流、重大節假日(春運)旅客運輸和搶險物資、救災物資、重點物資運輸。
副科長:協助科長做好綜合運輸科工作。負責協調物價部門實施運輸價格管理;參與配合鄉(鎮)規范船舶建造市場,打擊非法造船。
運輸監管員:負責指導並監督縣域城鄉公交客運、出租汽車客運和道路班線客運、旅遊客運、包車客運、水路客運等相關旅客運輸行業服務。
信息統計員: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智慧型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預測及信息引導工作;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標準計量、科技情報、從業人員管理工作;
四、組織人事科
科 長:主持組織人事科全面工作。具體負責協助局黨委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指導局屬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及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監督管理。負責指導本系統計畫生育和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副科長A:協助科長做好組織人事科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機關幹部職工思想教育、理論學習、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年度考核工作。
副科長B:協助科長做好組織人事科工作。負責統戰、民族宗教、民政、扶貧、僑務、職工退休等有關政策落實及局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指導行業職業技能、技術教育工作。
組織幹事:負責承辦單位人事、幹部年報、黨員年報、黨費收繳、老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承辦局屬單位人員考核,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智力開發、人才引進、局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承辦局管幹部出國(境)備案管理、上報審批及政審工作。
監察幹事:負責指導局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創建)工作,協助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效能建設、民主評議及紀檢監察工作。
人勞幹事:負責承辦機構編制、職稱評審、人員調動、離退休辦理、工資晉升、工資基金管理及勞動工資統計、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辦局屬單位社保、醫保管理工作。
五、財務審計科
科 長:主持財務審計科全面工作。負責全縣交通財政撥款、預算外資金以及其他專項資金籌集、下撥、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副科長:協助科長做好財務審計科工作。負責指導交通行業行業會計與審計工作,研究制訂全縣交通行業有關財務會計規章制度;編制財務收支預決算、交通資金撥付使用計畫並監督執行。對本系統國有、集體資產(股本金)實行監督管理,定期進行交通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協助管理信貸及利用外資有關財務工作;負責本系統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及會計電算化工作。
總會計:負責全局財務預(決)算、財務平衡、資金調度及規費入庫工作;負責機關結算賬收支核算,編制預算執行資金撥付表,相關報表編制及其會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報帳員(出納):負責機關核算中心帳資金收付及經費報帳工作,財政票據領用、發放、核銷及監管工作。負責結算帳戶資金收付及現金管理工作。
核算會計:負責各交通運輸管理站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相關報表編制及其會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南昌縣交通服務中心出納工作。
六、安全監督科(應急管理辦公室)
科 長:主持安全監督科全面工作。負責制定全縣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相關政策、規範和制度;依法實施全縣經營性道路運輸源頭、水上交通和交通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監管,督促法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交通運輸系統防汛、防火、防雷、防震及搶險救災、突發事件、重大疫情的防控、應急預案與處置;
副科長:協助科長做好安全監督科工作。負責組織全縣交通行業消防安全工作;參與交通行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交通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來信來訪和維護穩定工作;指導本系統國有(大集體)企業改革和發展工作,指導協調鄉鎮渡口設定及渡運安全工作。
安全監督員:負責督促落實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生產責任制並實施檢查考核,參與交通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七、政策法規科
科 長:主持政策法規科全面工作。負責督促全局幹部職工貫徹執行有關交通法律法規;負責組織編制全縣交通行業法制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對本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規範全縣交通行政執法行為;承辦本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申訴和行政訴訟案件工作;組織重大行政行為聽證工作;
副科長:協助科長做好政策法規科工作。負責指導並監督行業行政執法,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指導、監督、檢查全縣道路運輸行業、水路運輸行業、交通建設市場執法;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負責法律法規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指導法制交通建設;參與行業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督導交通運輸系統行政許可工作。
執法監督員:負責監督檢查交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行政行為的落實情況,組織交通行政執法培訓工作,受理交通行政執法投訴案件,開展法律諮詢和服務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規劃建管科
三、綜合運輸科
四、組織人事科
五、財務審計科
六、安全監督科(應急管理辦公室)
七、政策法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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