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簡介
主要職責為:一負責對全市範圍內北京西路、中山路以北,撫河北路以東,富大有路以南,京九線以西散裝物料運輸車輛未申報或未按申報內容運輸、傾倒及在運輸過程中泄漏、遺撒污染環境衛生等違法(章)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二負責對數字城管信息採集、數字城管社會投訴案件以及全市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督察。三是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職責及完成市城管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開承諾
(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執勤過程中,必須著裝整齊,使用國語及文明用語,做到禮貌糾正違章。在實施行政檢查或行政處罰時,還須亮證執法。否則,行政管理相對人可拒絕配合檢查。
(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不得著制服在公共場合以及執法、執勤過程中吸菸。
(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不得著制服進入酒店、歌舞廳等娛樂場所消費。
(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必須保持行政執法車輛的標識完整,不得故意拆卸或遮擋車輛牌照。
(五)、接到市民舉報投訴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處理,60分鐘內反饋處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