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司法局

南昌市司法局

江西省南昌市司法局為市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正縣級建制。《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昌市司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洪府廳發[2002]102號)。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南昌市司法局 南昌市司法局

南昌市司法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勞動教養工作。

(三)制訂法制宣傳教育和全市依法治市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監督、指導市律師協會工作。

(五)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監督、指導市公證員協會工作。

(六)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司法助理員工作。負責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管理、監督、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務工作。

(八)指導全市法學教育工作。

(九)參與地方性有關法規的草擬工作,指導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指導管理法學專業社團,歸口管理市法學會工作。

(十)管理、監督、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工作及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

(十一)依法管理仲裁登記工作,管理、監督、指導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警銜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熊劍、塗國慶、陳瑩)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研究擬定司法行政工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政務信息、文秘、信訪、新聞發布、統計、文書檔案管理和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和行政事務工作;管理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監督業務經費使用。

(二)人事警務處(處長:熊亞林 副處長:劉慶平)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表彰獎勵、警務管理、警務督察等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老幹部工作;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見;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宣傳工作;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等。

(三)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處(南昌市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處長: 副處長:肖寧盛、余筱艷)組織實施和協調指導全市的普法教育工作,擬定全市普法教育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和指導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擬定全市依法治理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南昌市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和南昌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律師工作處(南昌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處長:舒奕斌 副處長:鄭曉萍、曾遠明)指導和監督全市有關律師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工作;承擔對全市律師、律師事務所的指導監督;負責全市律師執業證年度註冊的審核和律師事務所機構設立的審核等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國家司法考試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五)公證工作處(處長:肖麗 副處長: )指導、監督有關公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工作,承擔對全市公證機構、公證員的指導監督工作;負責全市公證機構年檢、註冊的審核和全市公證員資格、審查和報批等工作。

(六)法律援助工作處(處長: 副處長:張楷)指導和監督有關法律援助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部門的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務工作。

(七)基層工作處(處長:張紹海 副處長: )管理和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基層司法所及法律服務等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審查和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變更和註銷、年檢工作等。

(八)法制處(司法鑑定管理處、行政審批服務處)(處長:萬國華 副處長:李兵)組織擬訂有關本市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機關有關法制方面建設,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組織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鑑定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範;承辦、監督、主管全市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審核、登記工作;指導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資質管理、質量管理和司法鑑定人專業培訓工作。

(九)強制隔離戒毒管理處(處長:劉建國 副處長:劉燦銀、塗華剛)監督檢查有關強制隔離戒毒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工作;協助指導市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管理;協助進行警容風紀的監督檢查;監督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工作。

(十)社區矯正工作處(處長:王敏軍 副處長:萬長俊)監督檢查有關社區矯正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工作;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十一)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專職副書記:楊小怡)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塗慧玲: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慧玲: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信訪、綜治、扶貧幫困)、公證工作處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鄒智敏:協助局長分管法治宣傳處(普法依法治理)、強制隔離戒毒管理處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莉: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組、監察室、作風和效能建設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華輝:協助局長分管基層工作處(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處(幫教安置)工作;兼任南昌地區醫患糾紛調處中心主任;

黨組成員、市強戒所所長慈海波:主持強戒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邱煥權:協助局長分管法制處(調研、司法鑑定、行政審批)、法律援助工作處、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萬文革:協助局長分管人事警務處、機關黨委(工青婦)工作、律師工作處(司法考試)、律師協會工作;

調研員鄧興國:根據局裡工作需參加活動。

人員編制

機關政法專項編制71名(含紀檢監察編制2名),工勤事業編制7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政治部主任1名;科級職數25名,其中正科1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和監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級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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