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委簡介
南昌工程學院學生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學生科委”),前身為南昌工程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管理中心,成立於2006年9月,占地面積460平方米,於2011年12月更名為“學生科學技術委員會”。
學生科學技術委員會是在學校黨委和校大學生科技創新與技能型競賽領導小組領導下,在科研處、校團委、學生會指導下的學生民眾性組織。學生科委以“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勇於創新、迎接挑戰、服務奉獻”為宗旨,開展創新創業活動,主要任務有“服務學校科學研究工作,貫徹學校課外科技活動計畫,搭建學生課外科技活動資源,幫助學生完成科研成果的推廣和生產力轉化,發布課外科學技術活動信息,編纂學生課外科技論文(作品)集,集結組隊從事校內外科技志願服務活動等。學生科委現任主任:楊佳 (2011 - )
組織宗旨
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勇於創新、迎接挑戰、服務奉獻
機構設定
南昌工程學院學生科學技術委員會隸屬於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領導小組,受校團委直接管轄,下設主席團、辦公室、人力資源部、宣傳部、外聯部、競賽部、科萃部、網路部、園區管理辦公室、創業俱樂部,為學生提供科研創新、技術服務、政策諮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市場宣傳等方面的幫助。學校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入駐團隊根據情況減免費用;園區成立“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公司”,為各團隊(項目)在經營票據、契約簽訂、市場業務、誠信納稅等方面提供幫助。
部門職責主席團
辦公室
1、起草有關檔案、規章制度和活動材料;
2、匯總學期工作計畫和總結;
3、辦公室物品和檔案檔案的整理與管理;
4、辦公室值班和各部門例會安排;
5、學生科委管理財務和物資調用工作;
6、發揮橋樑作用,及時反饋基層信息,以更好地改進工作。
人力資源部
1、根據學生科委的發展情況制定人力資源計畫;
2、主管人事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3、制定有效的績效考核制度,對各部門工作及活動情況進行考核;
4、協助舉辦“創新(創業)之星”評比;
5、舉辦其他創新創業類活動。
宣傳部
1、對各項活動以海報、展板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
2、負責學生科委各項活動和工作的照相和攝影工作;
3、向校內外新聞媒體投稿,提高學生科委的知名度;
外聯部
1、全面負責學生科委對外工作,加強與各大高校聯繫與交流;
2、負責完成學生科委公關策劃工作;
3、負責學生科委活動的資金籌集工作;
4、加強與研究機構和知名企業交流與合作,幫助學生完成科研成果的推廣和生產力轉化。
競賽部
1、協助舉辦“挑戰杯”競賽等科技創新類賽事;
2、協助開展“科技活動月”與“學術文化月”等系列活動。
科萃部
1、圍繞樹立科技意識、弘揚科學文化展開工作,力求營造科普學習環境、形成校園科普氛圍;
2、定期舉辦“科普杯”知識競賽;
3、協助開展大學生科研訓練計畫;
4、發布課外科技活動信息,編纂學生科學技術論文集和校內創新創業刊物《科萃報》,並面對全校師生髮放。
網路部
1、建立學生科委工作網站,並負責承擔網站維護、及時更新信息、發布學生科委各部門最新工作動態,保證網站健康穩定運行;
2、負責辦公室計算機的日常維護工作。
園區管理辦公室
1、組織創業團隊進駐大學生創業園;對入園團隊進行綜合管理和考評,監督園區各團隊運營狀況,管理團隊合法有序運營;
2、負責核算收取團隊場地租賃費、管理費、水電費等;考評創業團隊運營經濟效益;
3、反映大學生創業者的意願和訴求,維護大學生創業者的合法權益。
創業俱樂部
1、招募俱樂部會員;
2、開展業務培訓、研討、交流、競賽、論壇等活動,幫助大學生提高創業能力和創業素質;
3、對接校外相關創業類活動,加強與兄弟高校的創業俱樂部聯繫。
主席團:楊 佳(主任)
辦公室:戴先聖(部長),李 熙,李芳茂,姚小榮,張 煒,付 楊
人力資源部:陳廣火(部長),黃章珍,陳 璐,葉 飛,施以嫻,雷 蕾,李付娟,劉菊華,李 真
宣傳部:於 娟(部長),劉 玲,毛躍棟,張彩紅,李勇發,周業添,劉家昭
外聯部:劉軍軍(部長),賴小俊,白秀文,吳衛桂,鍾米菲,鄒 軍,王亞林
競賽部:龍琮琳(部長),曹 晨,朱東陽,劉曜州,牛 沛,彭丹丹,葛淑敏
科萃部:張葉影(部長),肖遠建,劉 奕,吳 建,張 玲,周雅玲
網路部:周建鵬(部長),張侃文,張國滔,樊盼軍
園區管理辦公室:王瑤(部長),劉季英,鍾玉娟,張利娟,熊文文,楊鵬飛,王家洋,劉學江,周日日
創業俱樂部:廖華丁(部長),劉左舒,肖體慶,楊雅琪
風尚攝影
俊傑數碼
南昌喚綠
鼎日科技
商羽傳媒
實誠網路
新佳科技
阿爾森
任運動
規章制度
辦公室管理辦法學生科委是在學校黨委和校大學生科技創新與技能型競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學校科研處、學工處、團委的指導下的學生民眾性科技團體,隸屬校學生會,為校學生會的副主席單位。我們的宗旨是:“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勇於創新、迎接挑戰、服務奉獻”。為了打造優秀的學生組織、提高工作效率、科學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一、 日常制度
1、用語文明。全體學生幹部在辦公室必須規範用語,不講粗話、髒話,不罵人。
2、舉止文明。全體學生幹部在辦公室必須規範自己的行為,穿戴整潔,符合大學生著裝要求。
3、講究衛生。愛護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手亂丟垃圾,主動將垃圾放入指定垃圾簍。
4、愛護辦公用品。辦公桌、會議桌上嚴禁坐人,椅子嚴禁踩踏。辦公用筆禁止私人借用、帶走。
5、鑰匙管理。辦公室鑰匙每個部長有權持有,值班人員只能傳用備用鑰匙,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備、擁有。辦公桌抽屜鑰匙只能有兩辦公室部長保管。
6、檔案管理。所有辦公室檔案、書籍、檔案等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拿走、私自借予別人,如果有必要借用,必須向辦公室說明情況並登記借出時間。
7、辦公用品保管。所有辦公室用品原則上不允許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請示辦公室部長及主席團兩級,經兩級同意方可借出並向辦公室登記借出時間。
8、節約水電。儘量少開一盞燈、少用一滴水、少開電風扇,做到人走水停電斷。
二、信息反饋
1、辦公室作為科委信息樞紐,所有信息情況必須做好通知傳達、收集、分析、反饋等相關工作。
2、因工作的必要,各部門設聯絡員一名。要求工作認真、負責、積極。聯絡員將本部門相關信息直接向辦公室匯報。
3、聯絡員負責將辦公室的信息通知到本部門所有成員(包括部長),將本部門成員相關信息反饋給辦公室(包括聯繫表、無課表的統計更新)。
4、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者,最好向部長反應外出情況,外出時注意安全。在生活和學習中有任何困難都可以提出來。
5、對學生科學技術委員會有任何建議或看法,隨時可以向部長級以上幹部反饋,歡迎提出任何建議和看法。
6、所有財產登記由園區管理辦公室登記,並向辦公室反饋(交一份登記表)。
7、所有活動間的必要信息必須向相關負責人說明,活動後每個部門應該有總結,並以檔案形式上交辦公室。
8、信息反饋制度不能發生越級。部門工作向部長匯報,其他相關工作直接向負責人匯報,部長及相關負責人向辦公室匯報,辦公室向主席團匯報,主席團最終向相關老師反饋。
三、評優勸退
1、為提高全體學生幹部的積極性,每月評選一個最佳部門、二個最佳部長、三個最佳幹事。評優由月末考核、平時表現、部長級會議討論等綜合評定。
2、為表彰一批優秀青年,每年“五四”青年節對一批優秀的學生幹部進行表彰並頒發“優秀共青團乾”證書。
3、對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上進的學生幹部,每年可以選拔一批參加大學生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
4、對於平時表現突出,對科委有重大貢獻,為科委贏得榮譽等優秀學生幹部應該給予表揚。
5、對違背值班安排的學生幹部,第一次批評,連續第二次警告,連續第三次嚴懲不貸(勸退)。
6、對於態度不端正,行為惡劣的學生幹部直接勸退。
7、各部門所設聯絡員如工作不到位,辦公室有權更換該部門聯絡員。
8、每月考核成績後三名,並低於60分的學生幹部,經部長級會議討論再給一次機會或直接勸退。
四、會議制度
1、例會時間。單周星期二晚上9:10開始,儘量控制在一個小時左右。
2、到勤率。全體學生幹部必須到,原則上不允許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3、會議記錄。每個人必須帶好筆記本和筆,要求認真做好會議記錄,辦公室定期檢查或抽查,禁止未帶筆記本而臨時從別人筆記本上撕紙張做筆記本。不定期檢查會議記錄本,直接關係到個人月末考核。
4、佩戴問題。會議期間必須佩戴校徽和工作證,手機等通訊工具調為靜音或震動狀態。
5、會議用語必須文明禮貌,有問題需舉手示意,待同意方可站起來說話,說完直接坐下。懂得尊重,會議期間禁止有交頭接耳的行為。
6、會議由辦公室安排和主持,臨時會議由辦公室通知各部門聯絡員,各聯絡員負責通知本部所有人包括部長。
7、部門會議。各部門需經常開部門小會,開會之前先通知辦公室,以便更好地安排時間,充分利用辦公室資源。
8、會議次數。例會每月兩次,部長級會議每月兩次,各部門小會每月兩次。
9、每次會議期間提出問題數量限制5個以內,但提出的問題下次會議之前必須給予滿意的答覆,每次會議儘量不提重複的問題。
五、請假制度
1、除上課、重大事件及其他特殊情況外不得請假。
2、請假必須在值班、例會召開前徵得主任或部長的同意且需說明原因方才有效
3、幹事必須向部長請假,部長級幹部匯總後及本人有事者直接向辦公室說明並提交請假條。
4、請假時要提交辦公室正式請假條,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先電話請假,但在之後一天內必須補填請假條。
5、請假條在值班、例會前送到。有急事而辦公室無人接收(他人可以幫忙轉交),原則上暫時同意請假;請假條可以讓人轉交、代交,事後需向本部部長說明情況並填寫請假條;口頭請假和電話請假都視為無效。
6、無法參加例會、活動、簽到的(如勤工助學),必須提交書面申請。
7、遇到急事需要請假又來不及請假者,回校後一天補交,一天后視為沒有請假。
8、所有請假條必須要有部長或主任簽字,最後由辦公室蓋章方能生效。
六、簽到制度
1、簽到時間。每周一到周五下午5:50-6:20為簽到時間。
2、簽到時必須佩戴好校徽及工作證。
3、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簽到,不得早簽或晚簽。
4、嚴禁出現代簽行為。
5、簽到表上要求字跡工整,不得出現字跡潦草甚至看不清的簽字。
6、所有科委學生幹部每天必須到辦公室簽到。原則上不允許缺勤想像出現,若有特殊原因的可以請假,但每周簽到次數不得少於3次。
7、簽到後不應馬上離開,待主席團或辦公室宣布事宜或宣布沒有特殊事情後方可離開。
8、簽到後若沒有人通知事宜,各部門應該主動詢問部長有何任務或相關事情,最早離開時間不得早於6:15.
七、值班制度
1、所有值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缺勤。
2、每天1-2、節5-6節值班人員應該提前拿好鑰匙並準時開門。
3、值班期間必須配戴好校徽及工作證。
4、如果值班人員後兩節有課者,最多允許提前20分鐘。
5、值班期間應該認真填寫值班情況表及個團隊考勤情況,保障辦公室財產安全。
6、認真接待來訪者並做好記錄,並在當天之內向部長級以上幹部匯報。
7、值班期間必須認真打掃衛生,包括辦公桌、會議桌的整潔。
8、同一天值班人員之間應保持好交流,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八、活動制度
1、在活動期間,無課人員必須到場。
2、所有人員安排由辦公室負責並通知各部門聯絡員。所有人員應該配合併服從安排。
3、活動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按時完成任務。
4、在活動期間遇到任何問題應該及時匯報給主要負責人。
5、活動中人人服從指揮調配,幹事不得私自做任何決定。
6、活動期間安應佩戴好校徽及工作證,穿好正裝(可以時情況而定)。
7、財產管理明確,清點所有拿出和拿回財產,責任到人,嚴禁財產丟失。
8、活動結束後進行小結,各部門提出活動中及工作中的優缺點,哪些值得學習和改進。
為了培養具有“謹、敏、新、勤”素質的優秀學生幹部,促進學校學習先進科學技術的氛圍,豐富大學生的的第二課堂,規範管理,更好成為學校團委的優秀幹部,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南昌工程學院學生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學生科委”)良好的工作秩序和辦公室環境,保障工作的實效性,建立一支優秀的管理人員團隊,促進學生科委的健康和諧發展,特制定本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學生科學技術委員會全體學生幹部的管理。
第三條:學生科學技術委員會全體成員應以學生科委的權益以及整體形象為重,服從學生科委主任團的領導與工作安排。
第四條:幹部考核以一個月為一周期,基本分為100分。
第五條:本條例由學生科委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一條:各成員在辦公室必須規範言行舉止,著裝整潔,用語文明,違反者扣除2分。
第二條:各成員必須在規定簽到時間內簽到,不得晚簽和代簽。晚簽者按未簽到處理,未簽到者一次扣除6分,代簽與幫簽一次扣10分,以正當理由請假者扣除3分。
第三條:幹事請假應事先向人力資源部請假,並需附帶請假條,請假條由部長審批後交由人力資源部,部長請假向主任團申請。遇特殊情況請假條也可以次日補交,口頭請假未交請假條視為無效。事後補交請假條超過一天扣2分。
第三章 值班管理
第一條:管理中心各員應按值班表進行值班,在值班期間應佩帶工作證和校徽,未佩帶工作證或校徽者扣2分,可累加。
第二條:值班人員應按時值班,對於遲到10分鐘以上扣1分,提前離崗者(最後一班為17:40)口扣2分,無故缺勤者扣6分,值班請假扣3分.
第三條: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應做好園區衛生工作,保持辦公室整潔,認真做好值班紀錄,做好接待工作。違反者扣6分。
第四條:值班人員離開時應關閉一切用電器,違者扣2分。並鎖好門,情節較輕違者扣4分,造成財產損失的應進行相應賠償並酌情扣分。
第五條:衛生值班部門應保持園區衛生良好,違者本部門各成員扣4分。
第四章 會議管理
第一條:學生科委會議或職能部門會議,無故缺席者每次扣6分,遲到扣3分,允許與會各成員以正當理由請假,請假條交至人力資源部,請假扣2分。
第二條:會議時各成員應佩帶工作證和校徽,並帶好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紀錄,違者扣1分。
第三條:會議期間,用語文明,關閉手機或調為靜音狀態,違者扣2分。
第五章 活動管理
第一條:各成員應積極參加學生科委組織的各項活動,指定人員應統一著裝,佩團徽、校徽、工作證,違反者扣2分,遲到者扣除2分,無故缺席者,指定人員扣6分,參加活動者酌情加分。
第二條:各部門如未及時按質完成所安排的任務,則該部門部長扣5分,其餘幹事扣3分。
第三條:各成員參與活動時應注意舉止文明,公共場合有不雅行為以致影響學生科委形象者,給與內部通報批評,並酌情扣分。
第六章 財產管理
第一條:各成員應愛惜公物,對損害學生科委公共財務的成員,進行相應賠償並酌情扣分。
第二條;辦公用品外借時須請示主任團,獲準許後,向園區管理辦公室做好登記方可出借。
第三條:各成員在使用電腦時須遵守使用電腦使用管理條例。
第四條:各成員應積極檢舉、制止損害財產的行為。
第五條:惡意挪用公款者,應在指定期限內如數歸還,並按照學校規定進行處罰。
第七章 獎懲管理
第一條:學生科委成員不得以本組織名義進行私人活動,如因個人原因對科學技術委員會名譽造成損害的,情節較輕的,給予通報批評並扣30分;情節較重的,按學校規定進行處罰或責令退園。
第二條:對於積極參加科委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成員,工作出色的將給予通報表揚,視情況加考評分3~10分。
第三條:幹事考核成績低於底線60分者視情節處理,嚴重者責令退園。部長低於60分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者責令退園。
第八章 優秀幹事評選
第一條:政治堅定。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等重要的黨的思想,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積極參加黨校學習,並獲得團乾培訓合格證。
第二條:學習刻苦,熱愛工作,工作目的明確,態度認真,努力完成好本部門的職責。
第三條:考核成績每次達85分以上(含)。
第四條:工作勤懇,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一定的工作經驗總結,熟悉自己部門的一切工作。能夠主動的按時按質的完成上級組織交付的任務。
第五條:積極參加與科委有關的活動(非本部門所能獨立完成的,下同)。
第六條:與周圍同學關係較好,團結,能夠共同完成任務。
第七條:從事團學幹部半年以上,且仍在就職。
第八條:評選由幹部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綜合考慮部長、其他同學的意見。
第九章 優秀部門評選
第一條:本部門每月考核成績幹事均達85分以上(含),部長達75分以上(含),無重大違紀事項。
第二條:按時、按質完成本部門工作。
第三條:每次出席會議的幹事應達到三分之二,部長應每次都出席。
第四條:本部門應積極參加各項與科委有關的活動。
第五條:部門內部保持團結,與其他部門交流密切,團結一致。
第六條:評選由該部門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評選因素以幹事為主,以部長為輔。並考慮其他部門和主任團意見。
第十章 優秀部長評選
第一條:部門部長必須認真按時按量完成老師或主任下達的任務。
第二條:部長月末考核成績必須達80分以上。
第三條:部門部長必須是經常帶頭完成各項任務,積極引導部門成員。
第四條:由部門成員代表給予有關於部長的相關看法作參考,並且每個部門推選出一名幹事代表評選出兩位非本部門的優秀部長並給予相關理由。
第五條:部長應積極光注其他部門狀況並且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由主任根據自己評價和部門代表意見最終評選出兩位優秀部長。
第十一章 附則
本條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有效,原《南昌工程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管理中心考核條例》同時廢止。
第一條 嚴格執行本管理以及與創新創新管理中心簽訂的《南昌工程學院創新創業園入園契約書》、《南昌工程學院創新創業園財產契約書》等檔案。積極支持、協助、配合創新創業管理中心開展的各種創新創業服務工作;
第二條 管理中心為團隊(項目)及成員建立考評檔案、嚴格管理;根據考核辦法,對創新創業團隊學期、年度運行成果進行考核評比。以月為周期,基本分為80分。
第三條 各個團隊應誠實經營,如查實有不良的經營狀況,扣除5分,處以相應的物質處罰,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並勒令退園。
第四條 創新創業實踐中,涉及降低預期目標、減少或增加創新創業項目內容、中止計畫、提前或延期等問題時,團隊負責人應提前一個月向管理中心提出報告與申請,未經批准的項目,不得隨意更改實踐內容。否則將終止其實踐活動,處以相應的物質處罰,並扣除110分,嚴重者將勒令退園。
第五條 各個團隊的“門面”設計應結合規範化與個性化,美方大光並接受管理中心的指導,違反者責令整改,不整改的處罰款50元並扣除5分。
第六條 各個團隊按時,如實的填報管理中心的報表,統計數據,經營報告等相關材料。不交或遲交者處以一定的物質處罰並扣5分。
第七條 各創新創業團隊按規定及時繳納場地租賃費用、管理費、水電費、等各項費用,並索要發票,不交或遲交者按繳納每日1%繳納金,並扣除10分。、
第八條 創新創業管理中心對團隊的轉換負責人進行考評。否者可視為無效。
第九條 創新創業管理中心對園區內實施嚴格的監控,防止其被破壞、轉移;各團隊不得損壞與轉移管理中心為其配備的設施及辦公用品,否者將廚藝相應罰款並扣除十分。
第十條 各團隊應相應做好內部及負責區域的保潔工作,垃圾廢物應自行清理,未按要求處以相應的物質處罰,扣5分。
第十一條 各團隊成員在園區內要文明守紀一經發現打架鬥毆、酗酒等情形上報學校有關部門處理,並扣除5分,處以相應的物質處罰。
第十二條 各團隊需積極參與創新創業園的各項活動與會議,無故缺勤者扣除3分;各個創業團隊應保證平均每天3個小時以上經營時間,否者扣除10分。
第十三條 在管理中心掛職鍛鍊的成員應嚴格按照大學生創新創業管理中心的學生幹部考核條例,考核不合格者將終止其掛職鍛鍊,並扣除相應團隊操行分5分。團隊每季度與每年如實填報不涉及商業機密的報表與統計數據;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到創新創業管理中心的辦公室。表格見(附表3)對不提交或填報不如事實報表的團隊,或工作無進展的企業停止契約
第十四條 創新創業團隊負責人在接到入園的批准通知後5日內,應儘快與管理中心簽訂正式的契約,並與之簽訂契約,並根據申報書和契約書,認真務實的編寫《南昌工程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入駐計畫表》見(附表4),報送管理中心審查,作為項目實施與檢查的依據。
第十五條 對創業團隊經營不善且難以取得優秀結果的團隊,管理中心有權取消其入園資格與終止與團隊的協定。對違反國家有關的法律的法規的,追究相應的責任。
歷史沿革
2006年9月 :南昌工程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管理中心成立
2011年12月 :更名為“南昌工程學院學生科學技術委員會”
精品活動
挑戰杯
所獲榮譽
省人大副主任全文甫、副省長孫剛等領導於2007年3月3日蒞臨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園視察指導工作時,孫剛副省長說:“南昌工程學院創辦大學生創新創業園的這個創意很好,對學生自主創新創業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平台,是同學們的第二課堂,兄弟高校要互相借鑑、互相學習”。同時,中國教育台、江西衛視、《中國青年報》、《江西日報》等新聞媒體宣傳59餘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