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南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南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簡稱南平市安監局。位於南平市安監局八一路439號市政府大樓11層。

基本信息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性、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 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執行情況。

(三)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依法綜合監督檢查有關行業監管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綜合監督檢查有關行業監管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有關行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承擔全市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五)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專項督查工作;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六)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七)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以下稱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

(八)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煤礦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十)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並督促實施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推進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十二)綜合協調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房效國(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應急管理、局機關紀檢、精神文明、效能建設、政風行風、掛村服務、綜治、信訪等工作。並協助局長抓好機關黨建。分管局辦公室、安全生產監察支隊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王建生(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有關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行政許可、行政複議等工作。分管安全監督一科、安全監督四科。

應建明(副調研員): 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督查和考核,綜合管理和協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分管安全監督二科,安全監督三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監察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檢查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綜合性政策調研和協調事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起草有關安全生產的地方性政府規定草案;負責事故綜合統計、分析;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效能建設、政風行風、綜治工作、安全保衛等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

(二)安全監督管理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全市非煤礦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依法承擔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上述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監督檢查非煤礦山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關閉工作進行監督指導;指導和監督有關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有關礦山安全技術科研成果的套用和技術推廣;參與上述行業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三)安全監督管理二科

依法指導、協調和監督交通(含鐵路、民航)、建築、教育、農業、林業、水利、漁業、外貿、特種設備、體育、旅遊、人防、消防、氣象、郵政、通訊、菸草等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檢查相關部門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參與督促上述行業和領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有關職責,組織安全生產綜合督查,綜合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監督管理三科(行政審核審批科)

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查處有關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承擔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上述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三同時”工作;監督危險化學品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承擔取得許可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違法行為的查處;參與相關行業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監督管理四科

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綜合監督檢查電力、軍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內貿等行業和領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監督上述行業監管部門查處有關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指導監督檢查上述行業監管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參與督促上述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有關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工作;監督、指導安全生產中介組織;組織有關科研成果的套用和技術推廣;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上述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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