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設立情況
南平市地方海事局、南平市水路運輸管理處成立於2003年6月,2004年6月原省航道局南平辦事處併入市水路運輸管理處(原省航道局設在武夷山的航道管理站同時更名為南平市港航管理處武夷山港航管理所)實行三塊牌子一套人馬,統一管理、統一執法,為副處級單位;設有八個職能科室,即辦公室、運輸管理科、安全監督科、航務科、船舶檢驗科、港務管理科、航道管理科和一個沙溪口水路運輸安全管理所,均為副科級;福建省船檢局在南平設立船舶檢驗所,掛在市地方海事局船檢科;局(處)機關設有南平市地方海事局黨支部、南平市水路運輸管理處黨支部,書記由局長兼任。南平十個縣(市、區)設有地方海事處。
二、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路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水路運輸行業規章制度,經批准後負責實施、協調和監督;編制全市水路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路運輸市場管理,維護水路運輸待業的平等競爭,負責水路交通運輸的組織管理;負責轄區水上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轄內船舶和船員管理;負責轄內船舶、水上設施法定檢驗和船舶防污的檢驗和轄區造船廠的技術管理;負責轄區港口航道行政管理、維護、建設、規費徵收等職能。
三、管轄範圍
閩江幹流古田三都口以上至南平市西芹鎮坑底村以下的沙溪水域以及南平市各縣(市、區)的內河通航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