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事局

南平市人事局綜合管理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職員,歸口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推行和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主要職責

綜合管理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職員,歸口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推行和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1、研究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擬定地方人事管理辦法, 建立和推行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和完善人事爭議仲裁制度;研究擬定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方案。

2、研究擬定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及結構調整的實施方案,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

3、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規劃、使用工作;負責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選拔和管理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研究並組織實施博士後制度和企業博士後工作;負責來南平工作及定居的國(境)外專家的管理工作;負責留學人員回國安置、工作調整和有關的科研經費資助的協調工作。  4、研究擬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貫徹實施事業單位職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推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執業資格考試制度;完善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專業技術資格制度、考試制度。

5、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貫徹執行中央、省上出台的國家公務員管理的政策法規,指導和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綜合管理國家公務員,負責市直機關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數的管理。

6、負責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和人才流動工作,調整人才分布和結構;指導、推進人才市場建設,負責市內各類人才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人才引進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和就業管理,承辦市直和中屬、省在南平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及其管理工作;負責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方案,承辦市直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調配工作。

7、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補貼、撫恤的政策,推進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制定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方案;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的政策法規和離休幹部的有關待遇。

8、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招聘及管理工作,貫徹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完善工勤人員管理制度。

9、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研究擬定政府獎勵表彰制度,負責以國家、省和市名義獎勵表彰人員的審核推薦;組織、指導和協調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受處分人員待遇的落實等相關工作。

10、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制訂安置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11、綜合管理引進海外智力工作,負責制訂和實施引進海外專家及赴外培訓項目計畫;督促引智單位執行好引智項目,負責智力引進成果的評估、推廣。

12、負責國家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指導、協調幹部院校的建設,對福建行政學院南平分院進行業務指導。

13、負責對全市人事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負責人事工作的宣傳、調研和信息工作。

14、承辦市管有關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事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能

負責人事政策的綜合調研,擬定人事政策法規和人事制度改革總體規劃,監督檢查人事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公共關係、信息綜合、秘書事務、檔案、信訪、保密保衛、機關財務管理,以及機關公共事務、後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獎懲、培訓教育、調動、工資等人事行政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宣傳的綜合管理;研究制定人事人才信息網路規劃,組織指導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局屬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直屬單位財務監督工作;負責人才科學研究的規劃、指導和協調工作。

公務員管理科職能

貫徹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職務升降、職務任免、輪崗、競爭上崗、迴避、紀律、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晉升科級職務資格審查;制訂政府機關職位分類實施辦法和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機關錄用國家公務員的計畫實施、考試組織和考官管理工作,承辦省上委託的條管在延單位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數的管理;代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組成人員任免提案,承辦市管有關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事宜;推進國家公務員交流和競爭上崗等改革;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

流動調配科職能

負責人才資源規劃、預測工作,擬定人才事業中長期規劃;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巨觀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人事與人才事業中長期規劃;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巨觀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人才流動和引進工作,發展、指導和管理人才市場;研究擬定人才引進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市直單位引進人才工作;研究擬定吸引留學人員回國來南平工作和為南平服務的有關政策,負責留學人員回國來南平安置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骨幹出國(境)和管理國外機構在我市招聘專業技術人才的政策。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方案,承辦市直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及我市特殊需要人員調配工作;參與制定大中專院校招生計畫,研究擬定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方案、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培育和管理畢業生就業市場,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綜合管理,承辦市直和中央、省上在南平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招聘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職能

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研究並組織實施深化職稱改革工作方案,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定和崗位指標的管理,研究擬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中級和部分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會組建的審核、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中級和部分高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並對評審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負責辦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確認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的頒發和統一管理;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外語水平考試的指導、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職業資格的審核確認和考試的指導、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延聘審批和全市高級、市直單位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業務考績檔案管理工作;研究擬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分類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事業單位實施人事制度改革;參與企業和農村人才開發工作。

專家工作科(引智辦)職能

研究擬定高層次人才培養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對象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考核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選拔推薦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優秀專家;負責引進人才享受省政府高層人才生活津貼審核上報;負責博士、碩士享受市政府津貼審批辦理;研究並組織實施博士後制度和企業博士後工作;組織專家考察、休假和宣傳、表彰活動;管理市內外知名的高級專家資料庫;專家其它方面的工作。組織實施海外智力的引進和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的政策、法規,編制智力引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智力引進工作;指導全市引智項目的組織申報、執行檢查及效果評估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智力引進項目和成果推廣項目;管理和指導赴國(境)外培訓及勞務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國家公派及單位公派留學人員的申報及選派工作;負責對推薦和聘請外國專家單位、國內承辦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

考核獎懲培訓科職能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獎懲、培訓教育工作,研究擬定考核、獎懲、培訓及繼續教育的辦法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以國家、省、市名義獎勵表彰人員的審核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和直轄市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負責國家、省、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先進工作者的評選組織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受處分人員待遇的落實等相關工作。編制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幹部院校的建設發展,聯繫南平行政分院;組織指導人事系統工作人員的培訓,負責幹校系統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工作。

工資福利科職能

認真貫徹執行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制度,研究制定地區津貼(補貼)標準,推進分配製度改革;負責事業單位津貼比例的審批;負責審批、辦理新錄用人員、大中專畢業生、軍隊轉業幹部、復退軍人、工作調動和受處分等人員的工資以及各類津、補貼;負責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福利費管理工作;執行工齡計算政策;組織實施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死亡等待遇的政策法規;編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計畫並進行巨觀調控;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和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退休辦職能

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的政策法規和離休幹部的有關待遇規定;審批機關事業處級以下幹部和工勤人員的退休;審批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退休費的標準;審批機關事業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和生活補助;審批機關事業人員死亡遺屬撫恤;辦理退休人員異地安置;指導協調縣(市、區)的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督促、協調市直單位退休人員待遇的落實。

軍轉辦職能

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規,編制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市直和中央、省上在南平的單位接收和選調軍隊轉業幹部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組織工作;負責南平市軍轉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解決轉業軍官的家屬隨調隨遷安置問題;協助落實自主擇業轉業幹部的政策並負責有關服務事宜;組織軍轉安置工作先進單位和轉業幹部先進個人的表彰工作。

人事仲裁辦職能

組織實施人事爭議處理的政策法規,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的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承辦處理市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爭議申訴控告案件;負責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人事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及全市人事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

掛靠單位3個:南平市退休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南平市人才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南平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