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南川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5號)和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南川委發〔2009〕6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南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職責調整

1.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本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減少微觀事務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
3.將管理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駐杭州辦事處、駐廣州辦事處、駐重慶辦事處的職能交給區招商局。
劃入的職責
劃入原區物價局職責。
增加的職責
1.根據市政府令第202號,增加市發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門委託的核准企業投資的重大類和限制類項目的行政權。
2.根據市政府令第209號,增加市發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門界定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權、水電站建設項目核准權、旅遊類建設項目核准權、國家和市級資金補助項目審批權。
3.根據市政府令第209號,增加市價格主管部門界定的自來水安裝服務收費標準確定權、殯葬服務收費標準確定權、汽車客運票價審批權、區縣城市燃氣系統天然氣銷售價格審批權。
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區域經濟發展和統籌城鄉發展的研究。
2.加強重點項目管理,大力推進項目建設。
3.加強全區反價格壟斷工作的執法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重慶市南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區內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及與市級規劃之間的協調與銜接。協調和指導鎮街的發展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發展速度等目標和政策建議。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監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提出巨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綜合運用投資、財稅、信貸、價格、地方儲備等經濟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對全區經濟的調節機制,保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現。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責任。研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改革之間的銜接,推進改革進程。
(四)承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負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負責編制政府投資規劃及資金平衡計畫。組織編制重大項目融資規劃。研究提出年度重點建設項目名單及資金平衡計畫。
(五)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或轉報限額以上重大建設項目,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組織開展全區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對上銜接貼息貸款、國債或其它專項資金的落實。
(六)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全區招投標工作。組織貫徹實施《招投標法》,執行《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開展招投標執法檢查。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
(七)研究對內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利用內外資的戰略、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區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協作的有關工作,指導對外貿易、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技術引進和海外投資活動。負責對口支援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巨觀管理和協調工作,協調推進重大招商項目。
(八)研究能源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能源節約和新能源開發問題,擬訂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審批)能源建設項目,協調實施能源重大工程;指導和綜合協調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開發利用。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預測和平衡全區煤炭、天然氣、電力等能源供求總量,促進區域能源戰略合作。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計畫和政策,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九)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商品總量、重要生產資料平衡和政府儲備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協調解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監測和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研究提出擴大城鄉居民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的措施建議。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社會事業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貫徹執行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規定;研究提出全區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節措施,負責全區價格總水平的調控和綜合平衡。負責制定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價目錄和管理辦法;負責管理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壟斷經營商品、重要的公用事業、重要的公益性服務等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研究制定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及服務價格的管理辦法、作價原則和作價方法;協調、管理、引導已放開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負責管理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健全並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收費年度審驗制度和收費許可證收費統計報告制度。
(十三)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負責組織實施商品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組織、指導社會監督、輿論監督。
(十四)負責全區市場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建設工作,分析監測市場物價運行情況,做好價格預測預警。負責全區重要的農副產品、工業品、公用事業、房地產的價格、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工作。按規定實施價格成本監審。
(十五)負責對涉案物品的價格認證工作;指導價格諮詢、服務等價格事務工作。
(十六)組織編制和實施南川區西部大開發總體規劃,承擔西部開發相關工作任務。
(十七)參與國防動員工作,具體承擔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八)管理區招商局。
(十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重慶市南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日常政務;負責文秘、信息、議案、提案、檔案、信訪、接待、保密、保衛及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委內重要會議的組織;督查各科室對委領導決定或交辦事項的執行情況;負責委機關並指導管理單位人員調配、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對管理單位的財務進行監督和檢查;協調機關後勤事務;負責委機關黨務群團、思想政治工作、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和愛國衛生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
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綜合分析區內外經濟形勢,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進行監測、預測和預警;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對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指導協調專項規劃及鎮街規劃編制工作,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對口聯繫重慶市西部開發工作機構,負責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協調組織,戰略研究、規劃編制、政策制定、重大項目策劃等工作。
(三)投資科
負責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計畫,監測分析投資狀況,擬訂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全區政府投資項目概算審批;參與建築工程定額標準的制定;會同有關單位研究建築業、房地產業和安居工程發展戰略;負責全區重點項目和建設綜合管理工作;編制全區重點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建議;負責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費用計畫管理,協調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分析財稅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制度建設草案,研究深化投資、融資體制改革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提出政府投資中長期資金平衡計畫和重大融資方案及貸款貼息;綜合研究和協調計生、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教育、衛生、體育、民政、旅遊、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提出社會事業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負責審批許可權以內或轉報限額以上城市基礎建設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政法單位、黨政群團、社會事業和旅遊建設項目。
(四)體制改革和經濟合作科(區國防經濟動員辦公室)
負責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編制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擬訂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並協調實施;綜合分析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發展戰略、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編制並監督實施重要商品總量、重要生產資料平衡和政府儲備計畫;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情況,提出擴大城鄉居民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利用外資發展戰略及重大政策;組織擬訂全區橫向經濟技術聯合與協作的發展戰略、規劃、計畫和政策,指導和協調區各行業、各部門、企事單位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事項;負責區縣對口支援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審批許可權內的或轉報限額以上市場建設項目、物流建設項目;承擔區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五)工交能源環保科
綜合分析工業、交通、能源、環保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工業、交通運輸、能源、環保和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計畫和政策;統籌各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工業、交通、能源、環保等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研究全區高技術產業發展政策,組織推進企業技術改造升級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策劃推進全區重大工業、交通、能源、環保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審批許可權以內或轉報限額以上工交能源環保建設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城市電網、農村電網改造的規劃、實施等方面的協調、管理工作。
(六)招投標和稽查科
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全區招投標工作,組織擬訂招投標綜合性政策和必須招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指定全區招標公告的發布媒介,監督招標公告發布;核准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的招標方式及國家出資項目的招標範圍;組建和管理綜合評標專家庫;組織開展對全區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投資概算控制及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監理制等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稽察;調查處理相關招投標活動的投訴舉報;綜合分析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態勢;參與擬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計畫和政策;統籌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農業、林業、水利、氣象重大項目布局建議;按許可權審核轉報農業、林業、水利、氣象重大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綜合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項目資金;編制以工代賑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區扶貧開發和易地扶貧規劃、計畫的編制和實施;參與擬訂生態農業園區的發展戰略、規劃、計畫和政策;協調解決農業農村經濟和以工代賑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搞好農村電氣化建設。
(七)價格和收費管理科(區物價局)
組織擬訂價格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提出全區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節措施,負責全區價格總水平的調控和綜合平衡;負責組織實施價格聽證會制度;負責管理重要儲備物資、部分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國家專營商品、重要交通運輸、供水價格;負責管理壟斷性水、電、氣安裝服務收費標準和重要能源產品價格;負責管理藥品價格;負責組織擬訂城鎮國有土地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商品房限價、經濟適用住房、公有和廉租房價格或租金;負責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中介服務收費標準和旅遊、涉外價格;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負責核發收費許可證,組織實施收費年審和收費統計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受理黨員和民眾的控告和申訴,按管理許可權查處或協助查處黨員及幹部職工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開展黨紀政紀宣傳教育;指導本部門的行風工作。

人員編制

重慶市南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2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11名。
機關後期服務人員事業編制5名。

其它事項

派出機構
重慶市南川區物價檢查所(重慶市南川區價格舉報中心)調整為重慶市南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派出機構。規格為正科級。核定行政編制13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其主要負責是:負責委託範圍內各類價格(收費)違法案件的監督執法,履行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實施市場價格監管;受理價格(收費)投訴舉報,依法查處或配合查處價格欺詐、低價傾銷、牟取暴利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協調解決價格(收費)矛盾糾紛;建立農村價格監督網路,推行、完善明碼標價和涉農收費、教育收費、醫藥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公示制度;負責涉嫌價格壟斷行為的調查和認定。
事業單位
1.設立重慶市南川區招商局,為重慶市南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2.將原區物價局管理的事業單位重慶市南川區價格認證中心(重慶市南川區價格監測所)調整為重慶市南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刑事犯罪、行政處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涉案物品的價格鑑證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的價值評估工作;負責各類商品價格監測、農產品成本調查、成本監審、價格形勢分析及開展價格理論研究;負責全區市場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建設工作;負責價格政策諮詢、價格服務工作。
3.設立重慶市南川區經濟研究中心,為重慶市南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來源為全額財政撥款。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其主要負責是:開展經濟分析預測、產業經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國家及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重大政策等領域的研究工作,提供全區巨觀經濟調控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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