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
主席團
(1)學生會主席團是學生會的領導機構,設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三名,秘書長一名,秘書長助理一名
(2)主席全面管理學生會各項工作事宜,部署責任分工,協調人事分配以及監督各部門工作情況
(3)副主席重點管理自己分管的部門,及時上報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遇到的困難
(4)秘書長全面負責學習部工作事宜,負責在活動後進行工作總結和檔案整理,調節學生會內部和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5)秘書長助理負責幫助秘書長聯動其他副主席和負責其他工作事宜,並通知各部部長工作內容,由各部部長組織工作人員
學習部
(1)學習部設定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部員若干名
(2)履行檔案整理和工作匯報的起草,在活動後要及時整理檔案存檔
(3)配合秘書長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4)記錄學生會工作會議內容,起草年度工作報告上交主席團審議
(5)起草學生會各項活動籌劃
紀檢部
(1)紀檢部設定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部員若干名
(2)負責高一原年級學生會檢查職能,和校儀容儀表,缺勤人數檢查
(3)配合文體部開展相關校園活動
(4)進行工作的總結,統計每周儀容儀表不合格,缺勤人數匯總,轉交學習部統計
文體部
(1)文體部設定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部員若干名
(2)策劃和參與學生會組織的豐富多彩的校園活動
(3)協助各社團開展社團活動
宣傳部
(1)宣傳部設定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部員若干名
(2)配合學生會文體部的宣傳學生會舉辦的活動
(3)幫助社團進行活動宣傳
(4)負責學生會本身的宣傳
外聯部
(1)外聯部設定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部員若干名
(2)與校外商家合作,獲得資金支持
(3)與外校進行交流,增進校間友誼
工作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南寧市三十三中學生會是南寧市三十三中學生的自治組織,接受校黨委的領導和校團委的指導幫助,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在法律的允許範圍內開展活動。
第二條 南寧市三十三中學生會有權參加全國學生聯合會和南寧市學生聯合會,為團體會員。
第三條 本會的一切權力屬於全體會員。會員行使民主權力的機構是全校學生代表大會。
第四條 本會的主要宗旨:
(一)維護和代表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立場,熱情服務廣大老師、同學,加強學校相關部門與同學們的聯繫,協助學校做好管理和教育工作;
(二)根據會員的需要,開展多種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的活動,為會員提高民主意識、樹立科學精神、全面成長成才創造良好條件;
(三)增強與兄弟學校的友好合作交流,樹立南寧市三十三中學生會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
第五條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全校學生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大會對會員負責,受會員監督。各級學生組織機構的職權劃分遵循在校學生會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基層學生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原則。
第六條 本會聘請校團委幹部擔任學生會指導老師,代表校團委對學生會的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第二章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凡獲得南寧市三十三中學籍的同學均可參與本會競選。
第八條 會員根據本章程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和幹部及其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三)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四)會員在本會內受到不正當待遇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和保護,本會各級組織必須認真對待。受到學校處分者,自動退出南寧三十三中學生會 ;
第九條 會員在行使本章程賦予的權利時,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紀和校規,遵守本會章程;
(二)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本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三)支持本會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執行本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維護本會的榮譽。
第十條 各級學生會幹部除履行會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熱心為同學服務。
第三章 權力機構
第一節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全校學大)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二條 全校學大每年召開一次。全校學大代表以班為單位民主選舉產生。每班可有兩名學生代表;
在會議召開期間,全校學大代表享有如下權利:
(一)就全校學大職權範圍提出議案的權利;
(二)就上一屆學生會所有工作報告進行質詢的權利。
(三)選舉新一屆學生會執委會成員
全校學大代表亦應履行如下義務:
(一)傾聽會員呼聲,反映會員意見;
(二)按時出席全校學大;
(三)認真履行職責。
第十三條 全校學大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審議上屆主席團的工作報告,決定本屆學生會的工作方針;
(二)審議學生會章程;
(三)行使應由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 本章程的修正需經全校學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在表決其他問題時,以全體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第四章 執行機構
第一節 學生會
第二十一條 學生會包括主席團成員及各部部長在內為全校學大閉會期間本會的最高執行機構,對外代表南寧市三十三中學生會。
第二十二條 執委會實行主席團負責制。
第二節 主席團
第二十三條 學生會主席團是執委會的領導機構,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二至四人,秘書長一人,
秘書長助理一人
第二十四條 主席團由全校學大民主選舉產生;不召開全校學大的年 份,依照“中期調整”辦法”
對主席團進行中期調整。主席團成員的正式候選人以部為單位推選,原則上每部一名。
第二十五條 主席團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全校學大決議,執行本會章程,制定學生會執委會總體工作計畫,領導各部工作
(二)決定執委會機構設定,向全校學生代表大會提名任命副主席、秘書長、各部部長、副部長;
(三)籌備下屆全校學大的召開,向全校學大報告工作;
(四)決定其他學生會的重大問題,行使其他全校學大賦予的職權。
第三節 職能部(室)
第二十七條 各職能部為學生會處理日常工作,開展活動的常設職能機構。
第二十八條 各部由部長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受主席團監督。
舉辦活動
激情盛會——“新生杯“籃球賽
”新生杯“籃球賽是南寧三十三中學生會與南寧三十三中體育組合作打造的特色精品校園文化活動,通常舉辦與每個秋季學期的開學幾周內。各高一參賽隊以班級為單位團結協作,默契配合,為同學們的校園生活帶來不一樣的色彩,也為提高班級的凝聚力提供了條件,同時,也為每一位愛好籃球、擅長籃球的同學提供了展現自我的平台。創辦,該一體育競技促進了校園體育文化的發展,使得越來越多的同學參與其中,分享運動的快樂,使籃球成為南寧三十三中最熱門的體育活動之一。
情牽各校——愛心信使
”愛心信使“活動是南寧市學生聯合會成員與南寧三十三中學生會共同舉辦的跨校園禮物交換活動。在聖誕鐘擺搖響與元旦之夜狂歡交錯來臨之時,由包括南寧市學生聯合會成員的南寧市內十幾所參與愛心信使的中學的學生會在校內收集同學們想要寄出的禮物與信件,免費幫忙送達。該活動旨在促進南寧三十三中與南寧市其它學校的友好關係,加強文化的交流,增強同學們的情誼。
創業實踐——“創業一條街”活動
“創業一條街”活動是南寧三十三中學生會和校團委共同主辦的校園文化活動。同學們通過申請攤位到買賣商品的過程中,充分鍛鍊了創業實踐的能力,增強了心理素質,重要的是讓同學們在深入地參與中獲得快樂,也是“善行三三”的要求,“創業一條街”活動每年都吸引了來自南寧市其它中學的團委,學生會成員前來調研,對於提高南寧三十三中的形象具有巨大的積極作用。
歷屆學生會
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第十七屆學生會
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第十七屆學生會組成於2013年,梁育銓擔任主席。在南寧三十三中第十七屆學生會的履職過程中,各項事業取得巨大進展,各項活動舉辦成果顯著,是南寧三十三中學生會歷史上的大跨越,大進步,對南寧三十三中學生會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第十七屆學生會在2013~2014年度中,主辦或參與舉辦了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為服務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師生,提升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良好形象作出了巨大貢獻,其中分別有
(1)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生會2013年“愛心信使”活動
(2)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創業一條街”活動
(3)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2014年“元旦晚會”活動
(4)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第一屆“圖書集會”活動
(5)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野外徒步拉練活動
(6)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2014年校園運動會
南寧三十三中第十七屆學生會在舉辦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的同時,在另一方面,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端正工作作風,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不斷做出努力,在學生會隊伍的自身建設中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其中,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第十七屆學生會修訂了《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學生會工作章程》,把工作分到實處,把責任分到個人,充分調動了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此外,南寧市第三十三中學第十七屆學生會在工作方法上,把學生會紀檢部門的工作進行改良,把原來的不良工作作風嚴厲整治,把原來的不合理制度堅決廢除,為建設一支團結可靠的學生會隊伍,使學生會逐步走向制度化,高效化具有深遠的戰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