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
鄧興廣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監管科、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藥品市場監管科、醫療器械監管科、財務審計科、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市食品稽查支隊工作。蔣天勝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藥品安全監管科、藥品稽查支隊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趙全新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和人事培訓科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周小軍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黨務(工、青、婦、團)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地方食品藥品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二)負責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三)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及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國家和行業醫療器械產品標準、保健食品市場準入標準;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監督實施中藥、民族藥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和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七)依法監管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及特種藥械。
(八)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
(九)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十)指導縣(市、區)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十一)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充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督辦、安全保衛、信訪、史志和行政後勤管理、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工作和應急管理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組織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食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按要求發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的信息;負責組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對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各類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三)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保健食品安全、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有關管理規範,監督國家有關標準的執行;負責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安全監測及信息的分析、預測工作,並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負責組織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負責保健食品的廣告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對保健食品、化妝品各類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四)藥品安全監管科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藥用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等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生產、藥品使用、醫療機構製劑的日常監管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興奮劑、麻黃鹼類藥品及特種藥品;負責醫療機構製劑註冊初審上報工作;負責藥品生產環節及特殊藥品不良事件的應急處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及合理用藥工作。
(五)藥品市場監管科
貫徹實施藥品流通環節的法律、法規;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負責藥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藥品廣告監測工作;指導和實施農村藥品供應網路、監督網路建設;負責組織編製藥品抽樣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協調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藥品供需應急處理工作。
(六)醫療器械監管科
負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驗工作;負責醫療器械廣告監測工作;負責協調重大災疫情和突發事件醫療器械供需應急處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承擔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七)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
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聽證及賠償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處罰案件、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管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八)財務審計科
擬訂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和技術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年度預算和決算,統籌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和經費;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會計核算、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工作。
(九)人事培訓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擬訂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參與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和相關資質認定;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組織工作。
(十)藥品稽查支隊
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稽查執法;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的執法檢查、專項整治和應急處理等工作;負責監督相關產品召回的工作;受理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違法違規案件;組織實施藥品質量監督抽驗工作;協助相關業務科室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管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其他事項
(一)原四川省南充食品藥品檢驗所更名為南充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的事業單位。
(二)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及行政許可。南充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南充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四)從市衛生監督執法支隊連人帶編劃轉12人組建市食品稽查支隊。市食品稽查支隊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正科級行政執法機構;編制性質和人員管理與市衛生監督執法支隊相同,核定領導職數1正1副。主要職責: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稽查執法;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日常監管工作,負責相關產品的抽檢、監督相關產品召回的工作和指導縣(市、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稽查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