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名稱
中文名:金陵十二人足球社 (曾用名:黑馬球社)
英文名:NJUSTTWELVE
社團簡介
南京理工大學足球協會,始創於1987年,自創辦以來,長期為大眾所歡迎,並曾一度被譽為南理第一社團,自2008年因故解散後至2011,三年時間內南京理工大學沒有有組織的、正式的比賽。2010年末,南京理工大學楊葛東、韋哲人等五名足球愛向學校遞交重建社團的申請。校團委領導在認真聽取了五名同學的建團相關想法後,於2011年3月14日批准了社團的重建。社團在廣泛徵集足球愛好者的建議後正式定名為南京理工大學“金陵十二人”足球社。社團重建展現出了蓬勃的朝氣,在短短七個月內,會員人數已逾140人,堪稱南理社團史上一大奇蹟。
部門簡介
主席團主席團領導並協調各部門工作。社長:韋哲人 ; 副社長:朱鳳成、楊葛東 。
辦公室辦公室主要負責保存社團資料、會議記錄、申請場地、管理社團經費等。部長:梁鵬 ; 副部長:盧良偉 。
活動部活動部主要負責活動場地布置、活動開展與組織、會議PPT製作 會議活動主持。部長:趙薇 ; 副部長:高洪博、黃春維 。
組織部組織部主要負責策劃活動、會議組織召開並管理社團人人主頁、QQ群等。部長:周建林 ; 副部長:趙晶 。
宣傳部組織部主要負責海報製作、事務通知、拉贊助、寫報導稿、活動記錄、拍照攝像等。部長:倪慶樂 ; 副部長:熊穎佳 。
部長簡介
韋哲人現在是十四所足球俱樂部7號球員,2010年是南京城市聯賽的MVP,曾代表過南京市參加全國中學生運動會總決賽。
社團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社團名稱:金陵十二人 (英文名:“NJUST TWELVE”)
第二條
社團性質:本社團是由南京理工大學在校學生依據興趣愛好自願組成,直接受校團委以及社團聯合會的領導,按照章程自主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學生組織。
第三條
社團宗旨:以“炫動青春,享受足球,”為宗旨。
第四條
社團目的:本社團旨在通過定期舉辦各種與足球相關的活動,為我校的足球愛好者提供一個踢球娛樂的平台;旨在提高會員的足球理論與實戰水平;旨在普及足球運動,展現足球運動的魅力;旨在提高廣大同學身體素質,豐富校園課餘文化生活。
第五條
社團及其成員應積極維護本章程的尊嚴,並做到社團的一切規章制度以及各項決定都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
社團的組織機構和成員活動等都必須遵守本章程之約束。
第六條
本社團是南京理工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成員,本社團莊嚴承諾:社團所有成員將遵守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校規校紀的規定,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接受南京理工大學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並積極維護校園環境和社會秩序的穩定,宣揚愛國主義、共產主義和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本社團自覺接受各方監督。
第二章 社團活動
第七條
本社團主要舉辦每周一次的集訓和每月一次的足球賽,以及一些與足球相關的活動,具體內容如下:
每周定期由老師帶領集訓;不定期請老師進行理論講解,同時培訓一些會員裁判;每月舉行社團特色的足球賽,社團內部成員自由組隊;組成社隊,不定期與外校同學進行友誼賽。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均可按照本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團。本社團真誠歡迎南京理工大學在校學生積極參加。
社團會員享有基本權利、承擔基本任務。
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具有南京理工大學正式學籍;
(二) 擁護承認本社團章程;
(三) 成績合格,積極參加社團活動,自願為同學服務。
第九條
本社團實行註冊入會制度,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 提出入會申請,在招新會或平時聯繫社團均可;
(二) 經審查通過後即可登記檔案註冊成為會員。
第十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 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會員有權參與社團組織的活動,並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
(三) 參加本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並享受優惠的權利;
(四) 對本社團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會員對各項制度有質疑並提出修改的權利;
(六) 其他應予享受的權利。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的決議;
(二) 積極參加本社活動(包括例會),按時保質完成本社團分配任務,宣傳社團的宗旨,維護社團的聲譽;
(三) 主動向本社提供各種信息、意見和建議,協助並監督組織活動執行情況的義務。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其他應履行的相關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的獎懲制度:
(一)對社團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幫助社團宣傳作用的給予獎勵;
(二)對不遵守社團規章制度、有意擾亂社團正常工作組織、損害社團名譽的給予懲罰。情節性質嚴重者將情況上報學校相關部門;
具體獎懲項目視具體情況由社團決策組決定,重要情況還要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和除名:
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社團;原則上成為會員一年內不許提出退社。根據本人自願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決策組討論同意後由後勤部清算會費予以退會,取消會員資格;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嚴重影響社團名譽的行為,經社團執行機構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有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以及破壞南京理工大學名譽、觸犯法律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研究討論可予以開除;退出社團的人員退出時應退還社團的一切物品。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社團執行機構;
(三) 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每學期一次。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全體負責。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執行機構(一般為辦公室),在開閉會期間領導本社團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七條
本社團下設辦公室,組織部,活動部,宣傳部,外聯部,足球訓練營,各部門具體職能如下:
1、辦公室
保存社團資料、會議記錄、申請場地、管理社團經費
2、宣傳部
製作海報傳單、事務通知、拉贊助、寫報導稿、活動記錄、拍照攝像
3、組織部
策劃活動、會議組織召開、管理人人主頁、QQ群
4、活動部
布置場地、活動開展、PPT製作 會議活動主持
5、足球訓練營
足球訓練營是組織成員平時訓練的部門,同時也是整個社團球隊的核心,負責培訓出社團代表隊。為成員提供足球鍛鍊機會,提高會員的球技,同時分組踢比賽,讓大家在緊張的學習之餘得到身心徹底的放鬆。
第十八條
本社團的社長、副社長、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 思想積極上進,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三) 熱心學生社團工作,精通本社團工作,有一定組織能力;
(四) 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同學,樂於助人,有奉獻精神;
(五) 學習成績中等以上;
(六) 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第十九條
社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二) 檢查會員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負責確定本社團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會;負責社團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支持。
第二十條
副社長行使以下職權: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協調各分枝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協助社長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一條
各負責人的產生
我社充分發揚民主,社員均可通過公平競選成為社團骨幹;
第二十二條
社團骨幹定期召開會議。
社團骨幹必須按時出席,不許遲到。連續三次缺席骨幹會議的委員,視自動放棄委員資格。社團骨幹重要決議採取投票或舉手表決,全體委員必須出席會議,並實行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制;日常決議的表決,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並實行二分之一的簡單多數制。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三條
本社團選取專人負責資產管理、使用等事宜。
第二十四條
本社團經費來源:
會員繳納會費。
社會機構贊助。
各界人士捐贈。
社聯撥款及賽事資獎金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條
本社團按照校團委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六條
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七條
本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會費的收取需經過上級批准,不得多收,有特殊情況,經申請可免交。各部門的報銷單一律採用發票或收據,背後要寫明經手人,證明人,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報銷。辦公室負責人要一一登記好各項開支日期、項目、經手人,於月底上交財務報表並公示。辦公室記賬人員要與出納人員分開,定期進行對帳。外聯部拉回的贊助,必須到辦公室入帳;經批准後,按相關規定給予獎勵。社長及副社長需對財務狀況進行不定期地核查,如發現財務帳目不明,必須進行追查。
第二十八條
本社團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暫定由辦公室代理)。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新會員繳的會費,由辦公室負責收取統計。
第二十九條
本社團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南京理工大學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校團委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專項資金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校團委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會員公布。
第三十條
本社團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校團委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一條
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二條
對本社團章程的修改程式:由校團委、校學生會、本社團執行機構或10名以上本社團成員聯名提出修改草案,並交經本社團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三條
本社團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上通過後7日內,報校團委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五條
本社團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指導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六條
本社團終止前,須在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的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七條
本社團經校團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既為終止。
第三十八條
本社團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的監督下,按照南京理工大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會員大會執行機構。
第四十條
本章程自校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南京理工大學
校足球協會
201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