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市教育局主動公開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根據需要向各級政府和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信息。依照《國家保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公開。
(一)、南京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分類:
1、機構概況
(1)機構主要職能
(2)機構領導及分工
(3)內設機構職能
(4)直屬單位
2、政策法規
(1)法律
(2)法規
①行政法規
②地方性法規
(2)規章
①國務院部門規章
②省政府規章
③較大市政府規章
(4)規範性檔案
①政府規範性檔案
②本單位規範性檔案
3、規劃計畫
(1)中、長期規劃
(2)階段性規劃、計畫
(3)年度工作計畫
4、業務工作
(1)本單位各類業務檔案
(2)年度重點工作安排
(3)工作總結
5、行政執法
(1)行政許可
(2)行政處罰
(3)其他行政行為
6、其他
(二)南京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的編排體系:
包括政府信息索取號、信息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內容。
(三)獲取方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社會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主要通過本機關入口網站、新聞發布會、政府公報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並根據需要採取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形式公開本機關的政府信息。
(四)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機構: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北京東路26號712室,郵政編碼:210008;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網際網路、信函、傳真等途徑向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接受網上和信函、傳真申請)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北京東路26號712室,郵政編碼:210008;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二)提出申請
《申請表》可向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處申請領取,也可在本機關入口網站上下載《申請表》電子版本。
1、申請方式: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在“南京教育”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電子信箱即可。為了提高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單位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到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處直接提出申請。
特別提示: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
2、申請公開辦理流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場登記。除可以當場予以答覆的外,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審查,並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覆:
(1)屬於應當公開的,製作公開決定書;
(2)屬於免予公開的,製作不予公開決定書;
(3)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已經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應當指引告知信息公開權利人;
(4)屬於應當主動公開,但未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並且指引告知信息公開權利人;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如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部門或單位的,應當告知聯繫方式;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7)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覆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可以將答覆的期限適當延長,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
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複製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英譯
Nanjing Education